農地

  • 農村再生條例公聽會 官員直言:不打算處理農村經濟

    農村再生條例公聽會 官員直言:不打算處理農村經濟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昨(12)日召開《農村再生條例》公聽會,現場砲聲隆隆,民間與會者質疑此條例沒有政策願景,以農村再生之名行開發建設之實,且對農村土地管理相關辦法過於粗糙;農民則強調農民經濟有保障、有好的收入,景觀自然會改善。對此,農委會信誓旦旦會好好研究,但針對核心的生產問題,官員乾脆直言,此條例並不打算處理農業生產部份,間接點明此條例就是著重在景觀層面。農再條例為農委會因應馬英九競選「農村再生」的政見所提出,去(2008)年12月立法院一讀通過,計劃以10年為期投入2000億特別預算進行「農村再生」。惟法案曝光後,各方社區組織工作者、第一線農民與學者發現,農再條例內容以特別預算卻不處理農村最需要的產銷體系,協助發展農業經濟,反而多著重於農村景觀建設。且條例第三章「土地活化」通篇條文,跳過內政部主管的《區域計劃法》,由從無土地管理經驗的水土保持局進行「整合型農地整備」,但對相關機制語焉不詳,

  • 農村,該是什麼樣子的呢?──聽實習農夫說《農村再生條例》

    農村,該是什麼樣子的呢?──聽實習農夫說《農村再生條例》

    在去年年底,立法院一讀通過了《農村再生條例》。預計花費10年共計1500億的經費——後來加碼到2000億——來「再生」農村。這個看似好消息的條例,實習­農夫在讀過條文及一些相關評論之後,卻感到相當的驚嚇。以下,簡單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看《農村再生條例》的內容。 如果縣市政府覺得你的房子「妨礙整體景觀、衛生或土地利用」,他可以限期要求你改善。如果不改善,縣市政府會幫你改。然後,你要出錢。(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第31條) 只要「經範圍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超過五分之三,且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三分之二之同意」,縣市政府可以劃定「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來進行建設。也就是說,只要多數人(或「人頭」)同意,即使你不贊成,你也可能會失去你耕作的土地。(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第26條) 更誇張的是,因為你的土地從耕地變成建地,有「受益」,所以請繳納土地重新分配整理的費用。你可以用土

  • 建築師與農舍:一封給下一代建築人的道歉信

    建築師與農舍:一封給下一代建築人的道歉信

    親愛的下一代建築人,雖然有點突兀,請容我先替現役的建築人向你們致歉,我當然知道我不代表他們,他們也不會派我做代表,可是看到了今天發生在建築界以及這片土地上的事情,感覺就像小時候撞見同伴做了件奇怪的事情一樣,雖然明明與自己無關,卻仍忍不住害羞而臉紅了起來,更何況如果你們把信看完,會發現其實跟我有關,跟你們也有關,或者說,跟整個台灣都有關。 記得幾年前跟朋友閒聊時,曾聽到有人打算去鄉下買塊地、種種田、過過隱居的日子,當時心中頗為嚮往。一晃眼多年過去,我發現能夠完全拋棄都市生活的人本來就是少數,下定決心買塊地並開始改變生活的更不多,至於真的下田耕種的,到現在都沒遇見過,倒是在建築師同業間,常聽到某某某接了農舍的案子,或是關於農舍建築的詢問度增加了等等,只是從來沒人找上我,所以我以為這樣的事情離我很遠,直到去年有個朋友找我設計一棟「農舍」時,我才猛然發現,原來「農舍」這件事情已經來到身邊了。

  • 農村再生條例與台灣農村的再生

    農村再生條例與台灣農村的再生

    農政單位以「再生」作為農村、農業與農民施政的主要概念,且準備將此名詞放在新法案的名稱上,顯示台灣的農村已被其主管單位認定為已經凋零。這樣的心情,基本上可以從兩個角度來分析,第一是農村可能已經凋零,農政單位承認這些年來的農業施政無法挽救頹勢,因此,重新立下破釜沈舟,置之死地而後生的宏願與決心;第二是農村並沒有真正凋零,而是在後現代的發展過程中,走到了另外的一條路上,但從農政單位的眼中看來,農村已經凋零。 從第一個角度來看,首先,回顧台灣農村的問題,在早期舉辦的幾次全國農業會議時已經顯現無遺,或者,更要溯源到1987、1988年的農民運動風潮;作家吳音寧筆下80年代的台灣農村(吳音寧,2007),是一個農民對於自我處境開始自覺的年代,伴隨著整體社會的解嚴氣氛,農民和他們的廣大支持者們,共同以行動發出了台灣農村發展的訴求。這一次的農民運動,催生了更多的全國農業會議;然而,從1982、1988年因

  • 農村再生 二千億的誘惑

    農村再生 二千億的誘惑

    「真實」的農村,到底是什麼?要「再生」成什麼模樣?專業農人、到工廠打工的兼職農人、出門在外的農家子弟、以及住在農村,而到農會或其他機關上班的職員、還有進入農村進行社造的工作者,想必都有不盡相同的認知與「想像」。但重點不在這裡,重點在於行政院目前提出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用兩千億基金的甜頭,以及「由下而上」的宣示,夾帶、掩飾草案中最大的重點,那就是,行政機關得以「由上而下」,對公私有土地進行強制徵收、重劃、變更使用。 確實初看草案的第二章,可以看見「農村社區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應予整合,並互推其中依法立案之單一組織或團體為代表……共同擬訂農村再生計畫,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等,好似為由下而上提計畫,提供了一條管道。但這條管道,放到現實脈絡來看,可能也只是立法者的「想像」。 首先,備受質疑的是,所謂的「在地組織及團體」,到底所指為何?草案中並沒有「合法立案」以外的其他規範,不過,昨日

  • 農村再生?四去一沒有!

    農村再生?四去一沒有!

    隨著經濟及社會結構的變遷,台灣的農村多已呈現嚴重凋敝及窳陋的現象,此時亟需政府及社會各界伸出援手,真正以農村及居住於當地農民的福祉為考量,努力扶植及振興農村相關產業,由此來扭轉農村的頹勢。我們原本對於「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抱持著相當大的期待,但是審視立法院近日所審查的行政院版本,我們的心情卻是跌入了谷底,因為這不是一部真正為了農村再生而設計的法案,它試圖假借農村再生之名,而行再度剝削台灣的農民、農地、農業及農村之實。 第一、「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並非為農民而設計,它是為了居住於都市地區的居民而量身打造的。該草案非常著重於「鄉村區建築用地範圍擴大」,它要用區段徵收、土地重劃、及整合型農地整備的手段,來取得可建築用地。因此,其目的是為了都市居民來興建「別墅型農舍」,而這也是建商財團及地方派系長久以來企圖突破「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的延伸,其造成的嚴重後果將是農民的被驅趕、

  • 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失所──解讀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

    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失所──解讀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

    《農村再生條例》反應了開發主義與管理主義的無限擴張,妄圖以再生之名,行土地兼併、圈地之實。通篇法條不見鄉村「產業」策略、只見著墨土地整備(以整備取代重劃字眼)的粗糙條文。這是一部去農業、去小農、去文化的偏頗律法。 為了有助深入討論,在此指出爭議條文,加以解讀。 而第三章農村土地活化中第二十二條至三十四條為最具爭議性的法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玩弄文字遊戲,將土地重劃、土地開發重新包裝,以模糊文字取代攸關人民土地權益的處理程序。由於篇幅過長,建議可先閱讀總評,以及第四、七、九、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條。 總評 1.這是一個土地開發法案。 以集村模式套用都市土地開發思維。條文中所訂「1/2土地」捐做公共設施、以土地當做增值抵費地,此類法條框架,乃是在都市擴張過程中,土地為希缺資源,預期漲價的推估性做法,然而,台灣農村土地並無大幅增長的空間,就業機會闕如、公共資源薄弱,共同造成人口外移,農村空間的

  • 三分鐘搞懂《農村再生條例》!

    三分鐘搞懂《農村再生條例》!

    從1500億上探2000億,農村再生條例展現好大的口氣。在政府吹捧,學者疑慮之後,是該把這個天價條例好好細讀一番,看看究竟是如何再生農村。一看之下,真的只要三分鐘,一切搞懂。 讀本文之前,最好到後面附錄看過條例內文,才知道在說什麼,或是胡謅什麼。那麼開始3分鐘搞懂政策遊戲!第一分鐘!誰來領錢?第1條到第6條,可直接跳過,內容大概是意義宣揚、界定主管機關、實施對象,不看也知道主管機關,中央是農委會,地方是縣市政府,對象是非都市計化的農村,不會有別的。第7條很重要,針對2000億的用途,有著條列說明,層面非常廣泛,總歸一句話,「有計劃就有錢」。不過「有計畫就有錢」,不是人人都能提計畫,第八條先賦予地方政府由上而下,提出「農村再生總體計畫」,報請中央機關備查就能領錢。

  • 罔顧「滅農」爭議 農村再生條例初審通過

    罔顧「滅農」爭議 農村再生條例初審通過

    農村再生條例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未來將交付朝野協商後逕付二讀。立委林淑芬昨(19日)下午召集各界關心台灣農業的人士,緊急舉行記者會指出農業再生條例的荒謬之處,恐造成農民沒土地、無家可歸,還要繳錢負債的困境。「農村再生沒農民,農村再生沒農地,農村再生沒產權。」政大地政系系主任徐世榮這三大隱憂,總結農村再生條例的爭議。他指出,此條例並非為農民設計,而是以都市人活絡房地產為目的,未來很多農地將轉做建築用地,政府以土地活化之名行圈地計畫之實,透過立法手段,進行區段徵收、重劃或協議價購,將導致小農無以為繼。徐世榮進一步表示,區段徵收必須符合公共利益,但農村再生條例第22、23條僅說明:「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擬定前條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應以公開方式供民眾覽及提供意見……」他指出此將剝奪私人財產,受惠掌握地方派系的有力人士。

  • 蘇州市河道整治整出千餘畝地

    蘇州市河道整治整出千餘畝地

    去年以來,蘇州圍繞新農村建設行動綱要確定的目標,堅持規劃先導,經過一年多時間,全市投入近1000萬元人民幣,完成了各鎮水係編制,並通過了專家評審。鄉鎮水係規劃涵蓋了水係布局、防洪排澇、水環境治理、河道景觀、工程建設以及管理等內容。 與此同時,河道暢流工程在各地大力開展,加快拆壩清圍,全面溝通水係。今年以來,全市已拆壩1698處,建橋(涵)1299座。 農村綠化,用地緊張是一大瓶頸。為此,近幾年,全市開拓思路,在整治河道的同時,要求建設「綠色水廊」,在河道沿岸種樹植綠。河道兩側均安排了8米寬的立體化綠化帶,種有香樟、草坪等綠化植物,河坡、水體中也將種上水生景觀植物。 河道整治也讓一部分沿岸的廢棄地重新恢復為耕地。由於年久失修,農村部分河道岸線坍塌,一步步侵吞著沿岸農田;同時,部分河道沿線長期無人清理,雜草叢生,不斷擴大著領地。河道整治,給農田收復失地創造了條件。今年以來,全市在疏浚1770公

  • 農地面臨危機 變賣國家資產、房舍開發破壞大

    農地面臨危機 變賣國家資產、房舍開發破壞大

    「民以食為天」,然而這一片天隨著全球自由經濟主義與自由貿易市場的擴張,正面臨瓦解的危機。農業在台灣面臨人口老化、人口外移與農地凋零的危機,如何振興旗鼓?6月28、29日關心農業的百餘人與社區代表,於嘉義大學社區大學召開第四屆農村願景會議共商台灣農業的未來。國營事業變賣全民資產2008年以來,全球各地糧食短缺、通貨膨漲,引起國際社會不安,民眾暴動,農村與糧食是安定這些惡性循環的力量。然而在台灣的農地有近5萬6千多公頃在台糖手中,這些農地面臨變賣、破碎化的壓力。長期以來,台糖變賣國有土地以補貼本業虧損,轉投資量販店、加油站、合建案…等,不但與民爭利、營運不善,如今面對重要文化資產、生態棲地都無力管理,甚至是政策性地全面破壞。

  • 鎘汙染農地改種花 和美添美景

    鎘汙染農地改種花 和美添美景

    和美鎮鎘汙染農地,3年前開始進行土質改良等地質復原工作,但所種植的稻米,有的仍含有重金屬成分,為了確保食用品安全,過去都是由政府編列預算化驗後做成參考數據再銷毀,但這種方法對地利而言,並不是最好的方法,猶如荒地閒置。最近健康食品巴西磨菇相當受歡迎,和美地區又有菇菌業者,提出利用巴西磨菇吸收重金屬的特性,希望能把廢棄的巴西磨菌包,放進已被鎘汙染農地,讓磨菇吸收重金屬以改善土質,而業者的廢棄菌包也有更好利用價值。但日前由立委林滄敏邀請專家和農政單位開會,農政單位因擔心引發健康食品巴西磨菇的銷售問題,已表態不支持,因此從實務上來看,還是以種植花卉比較好,順便為過去縣府舉辦的花卉博覽會作永續經營,把彰化變成「花田城市」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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