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村再生條例公聽會 官員直言:不打算處理農村經濟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昨(12)日召開《農村再生條例》公聽會,現場砲聲隆隆,民間與會者質疑此條例沒有政策願景,以農村再生之名行開發建設之實,且對農村土地管理相關辦法過於粗糙;農民則強調農民經濟有保障、有好的收入,景觀自然會改善。對此,農委會信誓旦旦會好好研究,但針對核心的生產問題,官員乾脆直言,此條例並不打算處理農業生產部份,間接點明此條例就是著重在景觀層面。農再條例為農委會因應馬英九競選「農村再生」的政見所提出,去(2008)年12月立法院一讀通過,計劃以10年為期投入2000億特別預算進行「農村再生」。惟法案曝光後,各方社區組織工作者、第一線農民與學者發現,農再條例內容以特別預算卻不處理農村最需要的產銷體系,協助發展農業經濟,反而多著重於農村景觀建設。且條例第三章「土地活化」通篇條文,跳過內政部主管的《區域計劃法》,由從無土地管理經驗的水土保持局進行「整合型農地整備」,但對相關機制語焉不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