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委會引法條重申:農舍興建不應偏離農業生產!
宜蘭縣政府繼19日預告「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草案,也於明(23)日舉辦說明會。由於草案中,多項規定都與農舍農用相左,外界解讀為農地開放豪宅解套。對此,農委會召開記者會重申,農地可以蓋農舍是特許,只有農民可以申請,興建基本條件是「一定不能影響農業生產環境」。農地價格居高不下,平均每公頃1500萬,甚至有些縣市,每公頃高達3500萬、甚至9000萬,台灣農地價格居全球之冠,實際務農者無地可耕、農地破碎化,已成台灣農業發展的障礙。「當農業無法發展時,何來農民?如果沒有農民,農民哪來農舍?」因此,當地方政府試圖為農舍、農業設施以自治法解套,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逐一指出不合法之處。根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第2項,為確保農舍興建符合農業使用,並且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申請人有義務檢附經營計畫書,而且是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格式,內容包括載明該筆農業用地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