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年限制使用期過 農委會正式刪除三項防治荔枝椿象用藥
二年前,有蜂農指出因農委會開放使用類尼古丁殺蟲劑在荔枝、龍眼樹上,讓蜜蜂迷航,當時農委會給予二年限制使用期。日前期限已到,農委會正式將益達胺、賽速安及可尼丁等類尼古丁殺蟲劑使用範圍中刪除荔枝椿象及龍眼椿象,若違規使用,將依農藥管理法最高裁罰15萬元。2017年農委會考量荔枝椿象危害越來越嚴重,開放原來使用於田間蟲害防治用藥的類尼古丁殺蟲劑在荔枝及龍眼樹使用,但因國外研究曾指出藥劑施用後,造成蜜蜂迷航、影響採蜜量,國內亦有反對聲音,為緩解蜂農疑慮,故在2017年8月25日至108年8月25日限制益達胺、賽速安和可尼丁,不得使用於防治荔枝椿象及龍眼椿象上。防檢局植物防疫組組陳宏伯表示,通常在荔枝及龍眼樹施用防治椿象藥劑的時間,會是果樹開花期、也是國內蜜蜂採蜜的時間,為了降低對蜜蜂的危害,因此二年前就限制益達胺、賽速安和可尼丁不得在荔枝及龍眼樹使用。考量現在防治荔枝椿象及龍眼椿象已有丁基加保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