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垃圾調度辦法草案10月底前重公告 不再明訂底渣回運%數
為了防止縣市間再次展開「垃圾大戰」,去年年底立院修廢清法時,授權由環保署出面調度,因此需要訂定的《現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統一調度辦法》,必須要在2018年1月18日完成。環保署署長李應元12日在立院表示,草案將在10月底前再次公告並展開公聽,要趕在期限內完成。立院12日審查環保署106年公務預算凍結案,包括5報告案、9討論案,14案全數獲得解凍,其中獲立委提出問題的,僅有垃圾緊急應變計畫與空品監測計畫,兩案原遭凍結的預算分別為1億元、500萬,而整個計畫的預算則分別是約13億、約7000萬。糾結底渣去化問題 第一次公告遭縣市反彈環署在7月曾經第一次公告,不過在舉行第一次公聽會時,就遭到縣市政府大力反彈,因此環署便收回重擬,沒有繼續公聽下去。環署督察總隊隊長吳盛忠坦言,最大的爭議仍是出在底渣的去處問題。先前高雄市以1公噸垃圾換1.8底渣的代價,代台東、雲林縣焚化垃圾,不料無處可去的焚化爐底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