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政策

  • 敏督利風災特輯:敏督利再度釀災 環保團體提出台灣土殤十大病症

    敏督利風災特輯:敏督利再度釀災 環保團體提出台灣土殤十大病症

    從納莉、桃芝到敏督利,接二連三的水災與土石流災難,讓大部分的台灣人不得不開始認真思考生態破壞的問題。7月9日在台北市NGO會館「從敏督利造成環境浩劫來看台灣國土保安政策」的記者會上,多個環保團體代表提出他們各自的觀察和建言。記者會開始前,環保團體先默哀一分鐘,接著公布「台灣土殤的十大病症」,分別是「山坡地崩塌、土石流」、「中橫柔腸寸斷」、「地層下陷水患嚴重」、「農產經濟損失」、「沒節制的開發思維」、「政府部門各自為政沒有統合」、「民眾環保意識沒有提升」、「執意興建破壞水土的政策」、「民代公僕怠忽職守」和「解決方案治標不治本」。生態工法,瞎搞的重建…誰是罪魁禍首?

  • 生態工法該死嗎?

    生態工法該死嗎?

    我們國家在七二水災之後,正面臨兩個相當大的挑戰,一個是如何在自然的威脅中再度站起來,另外一個則是怎樣克服無知的政客和學閥誤導社會視聽的壓力。前者的問題其實並不難,但是後者的問題如果無法克服,則我們將永遠無法真正面對自然的挑戰。在許多的輿論中,我們不難看出一些只是關在象牙塔中自以為是的學者,高談闊論一些根本做不到的天方夜譚,以為如此就可以解決台灣的自然災害,難怪在過去連一些農民都對這樣的大學者看不下去。請先對生態工法深入了解在這次的水災中,到底有多少工程是因為生態工法的施工而損壞?有多少工程根本不是以生態工法施作卻也禁不起自然的檢驗?我們社會(尤其是一些固執的工程師)根本不敢拿出一份統計數據(其實目前也無法統計出來),怎麼就可以一面倒的批評生態工法一文不值呢?不要忘記,台灣真正以生態工法的觀念來執行各種公共工程,才不過2、3年的時間,去年政府所訂定的執行目標,是所有工程的15%必須以生態工法

  • 土城市公所針對環保團體指控「廚餘隨便倒到山坡地」之回應

    土城市公所針對環保團體指控「廚餘隨便倒到山坡地」之回應

    編按:針對本報日前報導有環保團體指控台北縣土城市發生「清潔人員將廚餘隨便倒到山坡地」的狀況,係土城市自然景觀保護協會經民眾檢舉,發現有清潔隊員在山坡地施作填埋廚餘,認為此事凸顯政府廚餘相關預算過低而導致基層作業困難。對此,土城市公所特發布新聞稿澄清,說明事件原委,為提供讀者充分訊息,全文刊登如下:  「大墓公山傾倒廚餘」案 清潔隊長記大過處分 分隊長記兩小過並調離現職有關(5月)26日土城市清潔隊在永寧路「大墓公山」一處耕作地,因協助民眾施肥而提供「廚餘有機肥料」,意外被演變成為民眾誤當是亂倒垃圾,及破壞水土保持之風波。市公所在經(5月)27、28兩日的深入調查之後,於31日上午緊急召開處理會議,並做出主導該案的清潔隊分隊長林盛民調離現職,其職務由清潔隊洪明祥助理員暫代,以及隊長吳土雲、分隊長林盛民兩人之懲處案,送交市公所考紀委員會處置;而在隨後召開的考紀會中,也做成分隊長因主管調派車輛、

  • 烏來聯外道路開發案:烏來的人情角落

    烏來聯外道路開發案:烏來的人情角落

    「走吧,到烏來夜探去!」「這禮拜有沒有人要到桶後玩水?」「螢火蟲季又到囉!」從大一進保育社以來,總是在社辦聽到這樣的對話。烏來,一直是大家鍾愛的後花園,夏日桶後的涼涼溪水、山中所孕育之不勝繁數的嬌客們,像是帶有魔力般,吸引我們一次又一次的造訪。漸漸的,我們不再只是如獵豔般在山裡來去匆匆,只為尋找迷人的動植物;因著對當地的喜愛與熟悉,我們開始停駐於溫暖的人情之間,看見一張張真實而動人的臉孔……Yaki的浪漫夢想這學期,總在週末的夜晚造訪烏來。機車在北新路上的喧囂中穿梭怒吼,隨即旋進新烏路,耳邊頓時安靜不少,而我總愛在這時深深呼一口氣,抬頭尋找月光的蹤跡──4月初的天氣仍讓人捉摸不定;即將盈滿的月,在75度仰角的天邊忽隱忽現。機車在蜿蜒的山路中前進,如紅色的流螢,滑過南勢溪、龜山橋,倉皇的逃離華燈初上的烏來街,一吋吋往烏來後山前行。

  • 環境影響評估:為環境保育與經濟開發求取平衡點

    環境影響評估:為環境保育與經濟開發求取平衡點

    百科博士環境影響評估,指開發行為或政府政策可能對環境造成影響時,針對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以及經濟、文化、生態等不同層面可能受衝擊的程度與範圍,事前進行科學、客觀、綜合性的調查、預測、分析與評定,提出環境管理計畫,並且公開說明及審查(參照環境影響評估法第4條)。相對於早期偏重於污染控制及公害防治的環境管制方式,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是依循永續發展理念中的預防原則,期能在環境被破壞之前,加以避免或減輕影響;並希望透過科學、客觀的分析方式,在環境、經濟和社會發展間,求取一平衡點。百科教室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概念,最早於1966年美國眾議院的一份報告中出現;1970年生效之美國「國家環境政策法」,正式將環境影響評估納入國家環境管制的體制之中,成為各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基礎。

  • 永續發展指標發布日期將再延後 日期未定

    永續發展指標發布日期將再延後 日期未定

    今年6月5日環境日當天,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會並未如同去年所宣稱的,在環境日當天發布「台灣永續發展指標」,永續會執行長葉俊榮當天表示,由於當時尚有幾項資料尚未出爐,將儘速彙整後於6月底前公佈。至今距環境日當天已一個月,指標數據仍未能公佈,經建會官員表示,延遲的原因,係因為部分單位的數據須在年底才會出爐,若現在先行發布指標,仍會有部分資料缺漏的情況,因此,目前正考慮是否將指標發布日期延至8月間或年底,確切的日期,仍必須待執行長裁示後才能定案。行政院於2002年12月核定「國家永續發展行動計畫」,整合各部會推動國家永續發展工作,永續發展指標系統的建置、統計與發布,為重要的工作項目之一。其中,由經濟建設委員會負責之「永續願景組」,即負責彙整、計算政府各部會之數據。經建會都市及住宅發展處承辦官員徐旭誠表示,各單位年度資料的出爐早有既定時程,例如主計處、以及水利署的水庫資料等等,均在年底才能結算前年

  • 蘇花高興建爭議 環保團體轉戰監察院

    蘇花高興建爭議 環保團體轉戰監察院

    環保團體6月30日前往監察院陳情,要求監察院就國道東部公路蘇澳花蓮段建設計畫(蘇花高建設計劃)違法缺失部份展開調查。代表環保團體的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監事楊士慧指出,蘇花高計畫有多項違法缺失之處,包括預算編列迴避立法院監督、經濟效益評估仍有疑義、以及環境評估瑕疵等,並主張交通部未經踐履各項合法行政程序,或未能澄清諸項違法疑義前,應不得動工興建。輪值監察委員林秋山接見環保團體代表時表示,監察院將受理此案,惟監察院僅能就違法失職部分展開調查,對於行政部門之決策無權干預。就在前一天(29日),花蓮縣議會花蓮縣議會次團體法規會動員的近百位花蓮鄉親北上志監察院陳情,要求政府儘速兌現總統大選前承諾,興建蘇花高。為了讓監察院對此案能有完整的資訊,環保團體決定亦備妥相關意見前往監院陳情,以協助監察院做出公正客觀的調查。監委林秋山表示,雙方意見將併為一案處理,依正常審查程序,3個月內結案報告應可出爐。關於本案,

  • 「遷都」是萬靈丹嗎?

    「遷都」是萬靈丹嗎?

    呂副總統日前建議將首都南遷高雄以平衡南北差距,引發了一陣熱烈討論;不過,沒多久這個議題就被「江霞事件」掩蓋過去,反而失去了對這個議題的思辯機會。仔細探究主張遷都背後的歷史脈絡,除了肇因於政府一向重北輕南,造成台灣城鄉發展嚴重極化外,根本原因還是在於台灣國土規劃的失當及國土計畫法的闕如,所以與其浪費唇舌在該不該遷都,還不如好好檢視台灣該有什麼樣的國土計畫體系,才可能真正平衡南北差距。 台灣城鄉面臨嚴厲挑戰 從台灣戰後的空間發展經驗來看,城鄉失衡與空間極化一直相當嚴重;如今,在面臨全球化的影響下,這種情況將更進一步惡化。另一方面,台灣從1990年代以後,為回應全球經濟的挑戰,在都市發展策略上亦步入了「都市企業主義」的做法,亦即由介入管理主義轉變為自由企業主義。但就現行都市計畫體制而言,由於土地分區管制過於僵化,且都市與非都市土地兩套寬嚴不一、截然不同之管制劃分等問題,早已引發諸多批評。

  • 環保團體質疑「廚餘回收再利用」預算偏低 地方恐難以落實執行

    環保團體質疑「廚餘回收再利用」預算偏低 地方恐難以落實執行

    環保署推動「廚餘回收再利用」工作,卻出現預算編列不足,造成地方政府難以落實執行,甚至在台北縣土城市發生清潔人員將廚餘隨便倒到山坡地的狀況。環保團體也發現,環保署的新3年行動計畫中,有關佔垃圾總量約30%的廚餘處理僅編列不到3%;據台南市環保聯盟調查,以及地方環保機關的執行經驗,顯示地方在執行此項工作上面臨諸多困難,包括缺乏人力、經費以及後端製作處理的問題,值得中央單位正視。立法院週一(28日)召開「要求政府增加『廚餘回收再利用』預算編列公聽會」,由永續會立委邱創進、台灣環保聯盟會長陳椒華主持,邀請環保署、經建會、農委會、各縣市環保局官員、學者專家、環保團體等,共同針對政府執行廚餘回收再利用等綠色產業之政策與經費編列做檢討,尤其目前正值行政院核定2005年度各部會經費之際,與會者普遍認為廚餘回收再利用之編列經費偏低,為達綠色產業永續台灣目標,中央部會需做整合協調及政策修定的工作。

  • 環保團體要政府經得起壓力 拒絕不永續的蘇花高

    環保團體要政府經得起壓力 拒絕不永續的蘇花高

    今天(29日)上午,行政院經建會原訂召開「因應國道五號(蘇花高)衝擊規劃小組會議」會議,會中將對蘇花高續建或是必須通過二階環評一事做出決定。由於花蓮縣議會動員民眾北上抗議,影響會議進行,保育團體為表達平衡意見,特別動員至經建會靜坐,並向主持會議的政務委員林盛豐獻花,加油打氣,要求主持林盛豐要挺的住,不要讓政府官員被財團牽著鼻子走,表達只要政府做對的事,保育團體必定全力支持之意。數十位環保團體代表到場後,才知會議取消,但依然照原計畫進行。與會團體一字排開,步行至經建會門口要獻花給主委,期間還遭遇到警方不當攔阻。然而,陳情代表仍然堅持要獻花給主委,最後,在趙永清委員助理的協調下,經建會代表出面接見,並接受獻花。環保聯盟陳椒華當面表示,政府在蘇花高一案,一定要遵守6月立法院剛通過之「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做政策環評及補做二階環評,這是有為政府守法及嚴謹評估政策估政策的表率。而對於花蓮縣議會號召群

  • 環境法規:將企業導向環境友善、永續經營的方向

    環境法規:將企業導向環境友善、永續經營的方向

    百科博士環境法在法學分類上,屬於行政法的一部份,焦點集中在公害防治與環境生態資源維護兩方面,包括了污染管制、取締、政府規劃及保育等範疇。然而,在憲法、國際法(國際條約)的層級上,對環境權的保障和環境問題的重視,也成為重要的項目之一。許多國家亦制定以「環境憲法」為名的環境基本法,顯示對環境保護和環境權精神的重視,對於政府施政、民間發展與環境問題之間的平衡取捨,提出規劃方向,作為其他法規或政策的基礎。 現階段環境法規的主軸,仍著重於管制理論,包含禁止、許可、報備、稽查取締等管制手段。如污染防治法規禁止高污染性物質的排放、一般性污染物質的排放需申請許可、運放毒性物質必須向相關機構報備等。 百科教室 近年來,環境法規的主要發展方向,以經濟誘因手段、民眾參與、公民訴訟等機制的納入,成為新的主流。由於取締等管制手段,需要公權力介入,也就是大量的行政資源投入,卻不見得有良好的成效,因此以獎勵投資污染防治

  • 扭曲高山議程,是故意還是無知?

    扭曲高山議程,是故意還是無知?

    從5月30日的「愛山林˙反纜車」運動以來,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不斷在各大報重複以所謂的「聯合國高山議程」(Mountain Agenda)來為高山纜車政策辯護。但是不知道張副主委是用功不夠呢?還是故意以模糊的資訊欺騙大眾?經筆者翻閱高山議程相關資料發現,事實與張副主委所言有所出入。 追溯「高山議程」一詞的由來,剛開始是一群對於高山議題有興趣的人士,以「高山議程」為名組成一個類似智庫的非正式團體,目前為止他們仍以瑞士的柏恩大學為聯絡所在地。1992年里約地球高峰會之前,他們準備了一份報告,突顯高山環境與高山住民所面臨的多元問題,希望高山議題能成為里約地球高峰會關心的重點之一。在他們的努力之下,聯合國在里約地球高峰會所訂定的21世紀議程(Agenda 21)第13章當中,將全球高山生態系列在「脆弱生態系的管理」範疇來討論。之後,「高山議程」也常被用來作為21世紀議程第13章的俗名。某些國家也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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