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林共管,怎麼管? 兼談「當部落遇到國家」之未盡論述
南山部落巨木遭盜砍一案雖然抓到了幾隻山老鼠,但相關議題卻至今仍餘波蕩漾!隨著司馬庫斯部落嚴厲譴責盜伐族人的行為,再次宣誓以在地泰雅族規範守護山林的決心之後,宜蘭南山部落族人、大同鄉鄉長與林務局羅東林管處也信誓旦旦地成立山林守護隊,不過近日來台灣不同地方的林木盜砍案件仍不斷爆出,於是原住民與國家共管守護山林的呼聲再度浮現。然而,山林共管的內涵究竟是什麼?誰可以來管?要如何管?這些問題與「當部落遇到國家」的論述關係何在?本文希望藉此事件涉及的部落與國家單位的治理提供一些見解,但首先交代一些歷史背景。 從公元2000年以來,當時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其原住民政策主軸所在的新夥伴關係、傳統領域繪製、乃至於馬告國家公園的籌設,背後都隱含著原住民族與部落作為相對於國家的主體性概念,並且在土地與自然資源的管理上,持續與國家的治理單位在法制面上進行對話與協商。在過去十年的過程中,其協商的內容包括:國家公園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