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1月12日 台灣賭博合法化 人們會記得這一天
2009年1月12日可能是台灣道德沈淪的警兆! 我們長久以來所受到的教誨:遠離賭博、吸毒、偷竊。現在卻行不通了,因為政府告訴人民:賭博是合法的!賭得傾家蕩產的人,以前我們叫他「敗家子」;從今以後,他可以堂而皇之進出賭場。 政府是應該保護人民的,怎麼開始保護賭博之人?當價值觀錯亂時,身為父母,如何再教導孩子,你不要去賭博了。政府開一條道路讓人民走,路上卻充滿誘惑沈溺的坑坑洞洞,要人民不跌跤也難。 1月12日下午3點,在立法院就真的通過賭博合法化!這個「博奕條款」是放在「離島建設條例」裡。雖然有人認為「博奕」比較沒像「賭博」那麼難聽,但就真的是「賭博」啊! 知道通過後,我們立即轉到行政院去陳情,希望劉兆玄院長以曾經擔任過大學校長的認知,提出覆議。但行政院說這是立法院自己提出的法案,行政院會再參考民間的意見做規劃。所以我看希望不大!行政院就是推給立法院,而且國民黨團說:為了避免個別委員遭到抨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