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趙家緯/納入綠色振興概念才是真前瞻
本週三(13日)立院聯席委員會將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可否編列後續四年預算進行審查。但相較於三年前行政院以「擴大內需」、「刺激景氣」與「促進轉型」為由,大舉提出「綠能」、「數位」、「水資源」、「軌道」、「城鄉」等五個項目,後經立院激烈抗議後,又新增少子化、食安與人才培育等三個項目,並加一次編列八年,完成第一階段四年後,經立院許可方可繼續編列第二階段。前一階段前瞻基礎建設預算審查時,筆者曾為文批評其內容毫無機會成本概念,如在「水與發展」計劃中,以「氣候變遷」為由,花了900億元用於水利建設,卻吝於用於汰換全台老舊供水管線,降低漏水率。且整個計畫編列之時,亦未如英國設立國家基礎建設委員會機制,依循開放透明、前瞻性思考、系統性規劃等原則,三年的時間進行以2050年為目標年的國家基礎建設評估,鑑別該國的基建需求以及優先順序。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中第五條中雖明文列出政策環境影響評估此機制,但第一階段並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