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護母蟹助小蟹 禁捕蟳蟹措施上路
美味的蟳仔螃蟹,令人食指大動,特別是飽滿的蟹黃,更是美味。只是這些好吃蟹黃,原本有機會孵化成為海洋生物的一員,為海洋生態效力。為守護抱卵母蟹繁衍後代,讓幼蟹順利成長,漁業署4月1日厲行「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16日起首度實施禁止漁船捕撈抱卵母蟹,讓海洋資源生生不息,邀請全民支持。母蟹產卵後會將受精卵黏在腹部附肢邊緣的細毛上,經過一段時間後才會孵化,這種現象就叫做「抱卵」,漁民俗稱「開花」。螃蟹一年可產卵多次,所以全年都可捕撈到開花母蟹,但是主要繁殖期高峰則漁每年8~12月,漁業署在考量漁民經濟利益及資源永續利用的前提下,依據漁業法規定每年8月16日~11月15日禁止捕撈開花母蟹,以確保母蟹能平安生育下一代。今年4月1日上路的「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也明訂全年禁止採捕5種蟹種幼蟹,讓未成熟或體型過小、不具經濟價值的小蟳蟹得以成長,避免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