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諾共同海岸監測 彰化七離岸風場海岸審查過關
今(7)日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海審會)審查彰化外海四家離岸開發商的七個風場。四家業者承諾共同環境監測至少一年兩次,除監測海岸地形也增加水質監測,範圍從海纜上岸共同廊道擴大到鄰近近岸海域影響地區,最後大會決議七個風場均通過審查。距離2018年底僅剩一週,離岸風電開發商如果能拚今年底以前跟台電簽好購售電合約,就能取得長達20年每度5.8元的躉售電價,否則可能就是明年度的預告價格5.1元。而簽約的先決條件就是通過海審、並取得籌設許可。七處風場雖通過審查,但要在有限時間內完成補正與審查程序,仍須與時間賽跑。海纜共同廊道上岸 業者擴大生態監測範圍今審查的七處風場,分別是沃旭能源的大彰化東南與大彰化西南、海龍的海龍二號與三號、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的彰芳與西島,以及中鋼的中能風場。根據《海岸管理法》,海審會審查以近岸海域(30公尺等深線或三浬)為主,中能風場的27.46平方公里位在近岸海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