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狩獵讓我們體認山林智慧」 太魯閣族盼實踐傳統兼顧保育
原住民農耕與狩獵,是實踐傳統文化的重要方式,隨著《原住民族基本法》公告實施,原應獲得實質具體保證。然而,諸如《國家公園法》仍靜躺國會修法不及,導致範圍內的原住民部落無法狩獵。月初太魯閣人發出「還我狩獵權」怒吼即為一例。本月2日,500位來自全國各地的太魯閣族人,從太魯閣戰役紀念碑廣場徒步前往管理處,訴求:還我族人狩獵權、立即修定《國家公園法》、落實共管機制。並要求官方於30天內具體回應,否則不排除拉高抗議層級、發動更大規模的行動。林務局雖已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1條公告「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其中第3條規定,獵捕野生動物區域以原住民族基本法所定原住民族地區內,且「非屬依法禁止獵捕動物或捕捉魚類之區域。」簡單地說,就是排除自然保留區、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風景區以及森林遊樂區,除後兩者考慮遊客人身安全,之外都是維護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區。林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