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國家公園

  • 保育警力不足 民眾檢舉「盜蟹」苦等無人

    保育警力不足 民眾檢舉「盜蟹」苦等無人

    墾丁國家公園區域內的後灣,陸蟹多樣性國人津津樂道,只是好不容易保育的成果,卻成為獵人覬覦的對象。昨(29日)在當地進行研究的團隊又發現誘餌陷阱,並於當天下午通報專線0800-885996,一直到晚間9點多國家公園警察才趕到現場。民眾質疑是因為國家公園警察還要執行例行酒駕業務、積點高,不重視保育勤務。不過,據了解,國家公園警察當晚先於保護區內埋伏取締另一案件後,馬不停蹄趕往;由此顯示保育警力嚴重不足。後灣陸蟹不但有飯店開發所面臨的生存壓力,飯店尚未開發,就已是獵捕者天堂。這些陸蟹遭盜獵之後,即進入寵物市場交易。國家公園原本應為野生物提供庇護,國家公園警察隊卻有積點壓力,仍專注於酒駕取締,讓原本資源就很少的保育執法雪上加霜。據國家公園法,國家公園境內不得任意捕捉野生動物。後灣村屬於一般管制區,進出都很方便,又屬國內少數幾處陸生寄居蟹多樣性豐富度高的區域,居民幾次發現獵人設陷阱捕捉的現象,這次一

  • 後壁湖保護區 硨磲貝遭盜採

    後壁湖保護區 硨磲貝遭盜採

    硨磲貝是華盛頓公約中的世界稀有海洋生物,後壁湖海洋保護示範區今年卻接連出現硨磲貝遭盜採事件,墾管處強調,未來不排除使用編號定位方式保護。大光社區巡守隊成員上週進行例行巡守時,發現後壁湖保護區右側1顆成長超過5年、近10公分大小的硨磲貝,僅剩肉根及空殼遺留海底,由於殼內切口乾淨,明顯是遭不肖人士盜挖,加上近幾個月海膽盜採案時有所聞,以及年初巨型硨磲貝不翼而飛,後壁湖保護區已經陷入空前生態危機。根據墾管處98年委託學者進行的「墾丁國家公園海域珊瑚礁總體驗」報告,國家公園範圍內的海域,除了紅柴坑、後壁湖及合界海域還有零星硨磲貝存在,其他海域數量調查都是「零」。當地居民說,不肖人士盜採硨磲貝,為了躲避查緝,已從過去整顆挖除,改變為在海上將貝柱及貝肉挖除帶走,上岸後難被發現。墾管處保育課課長馬協群表示,國家公園本來就禁止採捕各種生物,墾警隊雖然努力查緝,卻因人手不足無法全天候蒐證,針對盜採海膽及硨磲

  • 龍鑾潭擬實施生態補償 兼顧稻農收益與候鳥生命

    龍鑾潭擬實施生態補償 兼顧稻農收益與候鳥生命

    到墾丁賞鳥,龍鑾潭自然中心不容錯過。此處為冬候鳥過境台灣最南的據點,種類數量繁多,尤以雁鴨聞名。然而雁鴨度冬時期剛好碰上當地農民插秧期,喜愛吃穀粒的雁鴨,會吃掉秧苗,造成農民損失。為此,墾管處發展了一項長期監測計畫,擬提生態補償兼顧生態、生產以及生活。根據最近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發表第一年監測結果顯示,造成插秧期農損以花嘴鴨以及小水鴨為主。學者建議,能讓保育雁鴨的成果呈現在水稻價格上,並能增加休耕期水鳥棲息環境,開展農村保育面貌。由墾管處舉辦的2012年委託研究計畫成果發表,上週五(14日)在龍鑾潭自然中心舉辦,除了學術研究成果,墾管處也趁此機會結合龍水社區,發想農村再生願景。龍鑾潭豐沛的水量造就當地溼地生態以及水稻田生產,位於龍鑾潭旁的龍水里,居民以務農維生,是園區內難得的農村。近幾年在里長張清彬堅持下積極推廣有機栽植稻米,目前已有11公頃獲得有機認證。墾管處去年(2012)進一步在當地選

  • 只有悠活?環署不信要複查

    只有悠活?環署不信要複查

    受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未環評先營運」案影響,環保署發函要求全台各縣市徹查轄內民宿、集合式住宅是否也有類似違法情事,截至今天中午為止,環保署接獲回報都稱「未發現有違法情事」,環保署認為悠活案絕非只是個案、特例,決定全面複查。迄至今天中午為止,屏東縣、彰化縣、基隆市與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皆回函表示,轄內並未有類似悠活案的違法民宿、集合式住宅,令環保署相當意外,因此決進行複查。環保署表示,目前已接獲多個環團檢舉,指控墾丁半島類似悠活麗緻渡假村的案例「幾乎比比皆是」,甚至台26線的違法情事更嚴重,南投清境農場一帶,違法民宿大量存在,有民宿更有安全之虞,悠活案應非只是個案、特例,因此雖然各縣市政府回報「沒問題」,但環保署仍將加強稽查。陽明山馬槽開發案爭議  李鴻源:一定嚴格把關飯店業者申請在國家公園進行開發案,引發環評爭議,陽明山國家公園馬槽開發案和墾丁國家公園悠活案都是例子。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表示

  • 墾丁旅館民宿 逾八成無營業登記

    墾丁旅館民宿 逾八成無營業登記

    因爆發悠活麗緻渡假村違法經營案,內政部要求全面清除各個國家公園內的不合格旅館,根據初步調查結果,僅墾丁國家公園內有不合格旅館,其他均沒有。據悉,目前墾丁國家公園範圍內旅館與民宿計有369家,未完成營業登記竟高達306家,比例超過8成。內政部指出,根據100年11月的墾丁國家公園第3次通盤檢討統計,園區內房間數16間以上的旅館約有54家,至於房間數15間以下的民宿則有315家,經過與屏東縣政府核對,僅9家旅館及54家民宿有合法營業登記,其餘均未完成營業登記。54家持有合法營業登記的民宿,有3家的房間數超過16間,明顯以多報少,分別是白沙生活會館登記房間數為5間,經初步查核有19間;墾丁天鵝湖飯店登記房間數為12間,經初步查核有74間;鴻賓旅館登記房間數為12間,經初步查核有22間。將由屏東縣政府再度執行查核並依法裁處。根據初步調查結果,整個墾丁國家公園內的不合格民宿與旅館,分別約有261家、

  • 環保署:悠活麗緻渡假村 環評完成前不得作「旅館」使用

    環保署:悠活麗緻渡假村 環評完成前不得作「旅館」使用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董事長曾忠信今(8)日上午在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喊冤,指請照過程全部合法,且在環評法實施後並無曾建和擴建,本來就無環評法適用問題,是因為尊重主管機關的「輔導」才在最近把全區送還評審查。同日下午,環保署召開記者會,重申悠活1~6區全區都必須環評,但如果回復為「集合住宅」使用,就沒有環評問題。葉俊宏表示,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四條對「開發行為」的定義,從「規劃、進行及完成後之使用」,都屬於應實施環評的範疇。墾丁悠活全區,在1994年底環評法實施前,皆以集合住宅申請建照,自1999年起就開始以「集合住宅」名義申請許可,而環評法在2000年修訂「觀光旅館位於國家公園內,開發面積1公頃以上應實施環評」。葉俊宏指出,悠活在2003年針對1~2區申請「旅館」許可時,就必須送還評。他強調,「完成後使用」,自是環評法規範的環評範疇。因此,全區通過環評審查前,都不可作為旅館使用。

  • 誰替悠活開方便之門? 當年公文曝光 內政部放行

    誰替悠活開方便之門? 當年公文曝光 內政部放行

    悠活案延燒多日,業者不斷強調當年合法性,但一份2002年的「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第五十次會議」紀錄明白指出,當年國家公園境內仍有三處可興建旅館的遊憩區用地,業者不願申請卻堅持在萬里桐地區蓋「集合住宅」,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為此研提「一般管制區鄉村建築用地」增列容許設置旅館之條件(草案),主持會議的內政部次長林中森當年同意試辦。對宛如特許式的草案,當時與會的恆春鎮長林金源(已故)痛陳︰「悠活位在鄉建用地,部落的人之前表示該業者偷放廢水,對生態破壞極大,晚上吵得附近居民不得安寧,建議鄉建用地以住宅、安寧為主。」仍無法推翻當時鄉建用地允設旅館的試辦決議,地方戲稱是「悠活條款」。會議紀錄中,當時的恆春鎮長林金源對鄉建用地變更使用規定,曾慷慨陳詞,會議紀錄中清楚寫著:「恆春人對國家公園住宅區開放旅館之設置,感到痛心,國家公園已有遊憩區旅館用地之規定,為何業者不在規定之遊憩區內設置,而要以一部分違章

  • 悠活麗緻:依墾管處建議 以「集合住宅」提出申請

    悠活麗緻:依墾管處建議 以「集合住宅」提出申請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董事長曾忠信今(8)日上午召開記者會,並由律師林玉芬陪同說明,認為1996年興建「渡假村」時,環評法並未要求做環評,但已依照《國家公園法》「預先評估環境影響」,等於已經進行實質上的環評;且自1999年興建完成後,至今未有擴建和增建,也沒有依照2000年增定的環評法規範,超出一公頃需要環評的問題。曾忠信則強調請照過程完全合法,營建是其本業,「不可能去冒這種(違法的)風險」。至於1994年為何是以「集合住宅」而非「旅館」申請建照,林玉芬先是說,本案一開始就的構想是「渡假村」,其概念和概念和旅館還是有所不同,但之後又說,自始就是希望申請為「旅館」使用,但「主管機關」認為當時法律此部份的界定不是那麼明確,建議悠活先做以「集合住宅」作申請。

  • 環保、營建與屏縣府會商:悠活麗緻14年未環評 應停業

    環保、營建與屏縣府會商:悠活麗緻14年未環評 應停業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上周遭天下雜誌踢爆旅館該做環評而未做環評,違法營業14年,情節嚴重尤甚美麗灣。環保署近日也展開一連串督察,昨(6日)晚召開記者會說明,旅館營業使用皆屬違法,在環評未過之前,屏東縣政府應停止營業、墾管處停止使用建築,環保署督察總隊則依環評法、行政罰法開罰。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而未實施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全區共分為1至6區,占地1.57公頃,擁有410間房,開發單位於1999年間取得相關建築物使用執照,並作為旅館使用;2006年間依據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第二次通盤檢討,容許一般管制區鄉村建築用地內設置旅館,緊接著核定其變更渡假村內第1、2區之建築作為旅館使用。但其他4區至今未取得變更。環保署指出,6區建物完工後,並未做為住宅使用,而是違法以旅館型態對外營業。

  • 環團促拆悠活 拒審環評

    環團促拆悠活 拒審環評

    為釐清悠活案弊端,內政部營建署、屏東縣政府、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5月6日將在環保署開會,釐清悠活建照何時發放,以及停業時程及方式。環保團體表示,悠活非法侵占土地是既成事實,政府不得放任業者「先蓋後審」,應拒審環評、拆除悠活。環保署6日下午召開的會議,將釐清悠活案八大問題,包括確認建照發放時間,以釐清當初為何未經環評;1999年至2006年間,為何悠活持住宅使用執照卻經營旅館;2005年違法旅館就地合法後所衍生爭議;以及2008年旅館許可證明為何只發一、二區;三到六區至今持續營運,為何只遭開罰10萬元,當時又是誰現勘確認無須環評?會議也將討論悠活停止營業相關事項、國家公園是否有其他違規事項,並釐清各單位責任歸屬。依據「環評認定標準」,面積大於一公頃土地須經過環評,悠活全區超過1.5公頃,依法開發前應先通過環評。環保署重申,即使面積小於1公頃土地,亦須會同環保單位實地勘查確認無須環評,「但當年墾

  • 環團批:合法掩護非法 悠活付83萬 占國家公園賺2億

    環團批:合法掩護非法 悠活付83萬 占國家公園賺2億

    悠活麗緻渡假村位在墾丁國家公園內,違法經營14年不法利得逾兩億。但依「墾丁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鄉村建築用地容許設置旅館審核原則」,悠活2006年送審一、二區經營旅館,僅須繳納83萬回饋金,付出與所得不成比例。環團痛批墾管處「讓悠活以合法掩護非法,83萬元就賣了國家公園!」悠活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共有6區,基地面積約1.57公頃,住宿房間410間,可容納1100人。但因業者僅申請一、二區旅館執照,面積約0.4公頃,未達1公頃門檻,不但躲過環評,且僅須繳交回饋金83萬元,即取得使用權。「財團用回饋金買下國家公園,已成國家亂象。」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學會祕書長表示,回饋金補償順勢讓財團進駐,是「擺明是政府為財團開後門,以部分合法掩護更大的非法。」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直呼,「悠活先違法施作,再強暴法律!」以回饋金當遮羞費,買到旅館執照掛在門口,誰會知道後面四區是破壞生態的違法建築,房客更成為無辜幫凶

  • 墾丁昆蟲世界驚奇多 再發現新種金龜子

    墾丁昆蟲世界驚奇多 再發現新種金龜子

    在墾丁特殊的風吹砂地形當中,隱藏著數種人們尚無緣認識的金龜子,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所委託的研究團隊於園區內發現3種世界新種金龜子以及2種新紀錄種糞金龜,發表於去(2012)年Kogane期刊,其中新種藍氏絨毛金龜並榮登封面照片。去(2012)年研究團隊在墾丁辨識出3種新種金龜子,命名為藍氏拉科維茨沙蜉金龜(Rakovicus lanae)、野村氏光沙蜉金龜(Leiopsammodius nomurai)及藍氏絨毛金龜(Maladera lanae),前2種新種金龜子種名是以發現者藍艷秋姓氏與台灣研究糞金龜先驅者野村周平博士之姓氏所命名。由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委託康寧大學休閒管理學系助理教授藍艷秋及台灣大學昆蟲學系教授李後晶所組成的研究團隊,並邀請日籍分類學者益本仁雄博士(Dr. Kimio Masumoto)及小林裕和博士(Dr. Hirokazu Kobayashi)共同研究,針對墾丁國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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