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

  • 國有林自然保護區 VS. 國家森林遊樂區

    國有林自然保護區 VS. 國家森林遊樂區

    在台灣的四大類自然保護區中,一般民眾容易將「國家公園」和「國家風景區」混淆,也不清楚「國有林自然保護區」與「國家森林遊樂區」有何不同。究竟大家的誤解從而來?兩者到底又有何差異?首先,讓我們先來認識「國家森林遊樂區」,藉以釐清它與「國有林自然保護區」的差異。台灣的林業受到美、日影響甚巨,國有林地從以伐木、造林為主,到漸漸注重自然保育、生態體驗等多元功能的發展。在林務局1976年擬具的《台灣林業經營改革方案》第13條中就提到:「發展國有林地多種用途,建設自然生態保護區及森林遊樂區,保存天然景物之完整及珍貴動植物之繁衍,以供科學研究,教育及增進國民康樂之用。」由此可知,國有林自然保護區和國家森林遊樂區都是位在國有林地內。國有林自然保護區依《台灣林業經營改革方案》設立,而國家森林遊樂區則是依「森林法」第17條所設置,目前共21座,其中17座為林務局所管理,另外4座分別是溪頭森林遊樂區(屬台大實驗林

  • 坑殺煤礦工 西維吉尼亞環保工作者茱莉亞龐茲對抗山巔移除採礦

    坑殺煤礦工 西維吉尼亞環保工作者茱莉亞龐茲對抗山巔移除採礦

    阿帕拉契的古老山脈被又深又窄的山谷切割得高低起伏,有些山谷還不比一個足球場寬。世世代代住在這些谷中的礦工家族,現在卻被這多年來把他們留在山谷中的產業之革新逐出他們的家園。這個稱做「山巔移除採礦」的新興產業,如同字面所示就是移除山頂的採礦法,其所造成的大洪水、土石流和雜亂的廢棄物可能威脅到之下的山谷區。截至目前為止,這種暴力的採礦形式已經摧毀超過1000哩長的溪流與河川。來自西維吉尼亞的茱莉亞龐茲對這些問題絲毫不陌生。在2001年,山巔移除採礦活動迫使她和家人遷離,不只離開他們的家,也被迫遠離記載他們家族歷史的家庭墓園。51歲的龐茲是「煤河山脈監督」團體的執行長,每週花約90個小時在與阿帕拉契地帶的環境及社會慘狀對抗。她曾協助說服州礦業委員會延遲污染礦區的運作及保護谷地免於爆破損害。她的組織也曾和礦工工會聯盟結合,一起對抗礦業公司卡車超載的問題。2003年,她和她的戰友們計劃要正式上路,把有

  • 生態保育之父李奧波「土地倫理」的啟示(三)

    生態保育之父李奧波「土地倫理」的啟示(三)

    李奧波肯定地指出:「假如我的判斷正確的話,將倫理延伸到人類的生活環境這第三類的層面,不但是一種進化的可能,而且也是一種生態上的必需。這是一系列步驟中的第三步,前面的兩步已經處理過了,但在第三步驟裡,歷來只有個別的思想家,如舊約聖經中的先知以西結和以賽亞等人在呼籲,他們都斷言,剝削土地不僅是不適當而已,它根本就是錯誤的。」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人和土地的關係事實上是一個非常古老的問題,真是「日光之下沒有新事」,不過現代人剝削與破壞的幅度更深、更廣,已經超過大地能夠負荷的程度。三、社群的觀念「土地倫理」另一個重要的觀念突破,就是李奧波對「社群」(community)的解釋:「所有的倫理演變是基於一個大前提,也就是:個人是彼此互相依賴的成員所組成的社群中的一份子」。而「土地倫理只是把社群的領域擴大,使它包含土壤、水、植物和動物,或者總稱為:土地。」

  • 花農之夢

    花農之夢

    當花卉王國喊得震天巨響,殷實的花農們在田裡苦苦耕耘,對他們而言,站上世界巔峰是個夢想,他們只想如何度過這個寒冷的冬天。種源技術亟待提升合歡山清境地區的花農魯文印,在大雨來臨之前,趕緊種下百合種球,以免雨水一來,土地成了泥巴地,種球無法種,耽誤種植時間,但是又擔心萬一雨太大,種下的種球全被沖走,心血和金錢全部白費。花卉種植在台灣,已經有相當時日。台灣各地的花農,都有一套高強的種植技術,但是相較於前進的花卉大國如荷蘭、以色列等國,仰賴更高的科學技術及機械設施,台灣的花農還算是落後,甚至憑著技術與上天搶飯吃。其實上天沒有虧待台灣,在地理位置上,台灣有獨天得厚的地理優勢,位處亞熱帶與熱帶的交界,加上高山地區近似溫帶氣候,台灣幾乎可以不用太多的溫室或冷房,選擇不同的地區,種遍世界各地的花卉。高海拔的清境地區,在台灣花卉產業上,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不僅能夠種植溫帶植物,彌補平地因為夏季太熱無法種植溫帶

  • DDT與蚊帳

    DDT與蚊帳

    據報導,環保署副署長林達雄日前表示,未來3年內環署將編列9,000萬元經費,徹底消除居家周圍入侵紅火蟻;並視環境用藥之急迫性,必要時採專案方式核可紅火蟻防治藥劑,只要廠商備齊文件審查,5個工作天內即可核發許可證,以期「適當」的環境用藥能迅速投入滅蟻行列。紅火蟻這種外來種對環境生態的威脅,固然不能輕忽,然而個個是毒的環境用藥,其對環境生態的長遠影響,就能忽略嗎?環保署還有農委會這種病急亂投醫的心態,沒有整體宏觀考量的決策,實在是要不得的。這種措施,只是讓風險由一處移到另一處,讓肉眼可見的紅火蟻的威脅,轉移成一般大眾短期之內無法感受到的毒害危機。紅火蟻事件,彷彿瘧蚊而造就DDT的濫用,以及垃圾大戰造就過多焚化爐的歷史般,已成為許多沒有必要存在世上的殺蟲劑入侵台灣的最佳藉口。況且,這些環境用藥的滅蟻效果,可能遭到了誇大。這些環境用藥的藥效,或許專家說得沒錯,比沸水法、水淹法好一點,但只要這些環境

  • 放寬容積真能促進宜蘭永續發展?

    放寬容積真能促進宜蘭永續發展?

    行政院長游錫堃在6 年前卸任宜蘭縣長前夕,針對宜蘭縣非都市土地建蔽率與容積率,頒訂比內政部更嚴格的版本,當時引起縣政府與縣議會之間的針鋒相對,不過縣政府還是依行政權責頒佈實施。而在地方自治條例頒佈後,以及預期北宜高速公路94年年底通車可能帶來的大量人潮,宜蘭縣議會通過「宜蘭縣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容積率獎勵自治條例」,大幅放寬容積率、建蔽率,這個作法引發多個民間團體強烈反彈,並認為這項條勵施行,將會影響宜蘭居住生活品質;而宜蘭縣政府也認為該條例窒礙難行,並於10月4日提出全台第一個提覆議案。這則消息看起來好像只是宜蘭縣的府會之爭,但如果嚴肅思考,其實這個爭論焦點在於:放寬容積是不是真能促進地方永續發展?而這個提問更是檢驗台灣能否在未來建構綠色矽島的關鍵。認為提高容積可以帶動地方發展的著眼點,完全是建構在北宜高速公路通車後,「投資效益」大幅上漲,而可能帶來的人潮會有更多的生活或生產空間的需求,因

  • 諾貝爾和平獎的反思:綠帶運動的和平與永續

    諾貝爾和平獎的反思:綠帶運動的和平與永續

    馬薩伊女士是生物學以及動物解剖學家,因為認知到森林破壞導致土地侵蝕以及生物多樣性破壞的問題,於是1977年在肯亞領導創設「綠帶運動」(GBM),設定了短期與長期目標,但都是希望經由樹木的植栽以及永續的

  • 後水壩時代的水資源思維(下)

    後水壩時代的水資源思維(下)

    近幾十年來,上述僵化的水資源思維,讓台灣水利單位退化到「缺水」就直接地想到在河川上游興建水庫,「淹水」就直接地想到要築更多更高更強的水泥堤防,農田灌溉設施變成政治酬庸等線性思維。許多民眾也會受到政策宣傳影響,反射性地以為「解決缺水問題=興建水庫」,並且質疑「沒有水庫,那水從哪裡來」。僅管歷經多年的反水庫運動,且台灣各界也逐漸起身質疑水庫神話,我們仍然對於觀念改變之慢,以及自然反撲之快感到憂心與緩不濟急。回顧近幾年,台灣民間社會對錯誤的水資源思考,透過論壇、行動與另類思考或國際聯繫,漸漸發展出「永續發展」的觀念,且令人稍稍感到欣慰的是,公部門在民間壓力下,部分調整了一些對自然造成浩劫的工程開發項目,也在2002年整合官方水利事權單位成立了「水利署」,並依照水資源永續發展理念許諾了「落實流域管理機制」、「推動水利產業革命」、「合理水價結構」、「籌劃多功能水源開發策略」、「實踐生態治河理念」等5

  • 生態保育之父李奧波「土地倫理」的啟示(二)

    生態保育之父李奧波「土地倫理」的啟示(二)

    「土地倫理」的哲學意義李奧波(Aldo Leopold 1887-1948)生於美國愛荷華州的柏靈頓(Burlington);1909年畢業於耶魯大學森林系;1909-1924 年服務於美國林務署(Forest Service in Southwest);1924-33年服務於林產品實驗室(Forest Products Laboratory in Madison);1933年開始任教於威斯康新大學,教授野生動物的經營管理,直到去世為止。於1948年所完成的《砂地郡曆誌》(A Sand County Almanac 1949出版),是他有關生態保育思想的結晶。在美國「荒野哲學」(wilderness philosophy)的傳統中,李奧波與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 1817-62)和繆爾(John Muir 1838-1914)齊名,而《砂地郡曆誌》一書的重要性,則僅次

  • 後水壩時代的水資源思維(上)

    後水壩時代的水資源思維(上)

    美濃愛鄉協進會倡導反思與終止大壩的興建有十幾年了,我們一直扮演著烏鴉般報憂不報喜的角色,不斷提出大壩對人類社會的永續發展和自然生態帶來的多種負面影響,但多數人半信半疑,不認為水壩是一種惡。一直到921地震發生,石岡壩崩塌,然後今年夏天兩次嚴重的水災,所導致的大甲溪流域上數個水庫安全堪憂和桃園石門水庫的壽命急速縮短,讓我們看到了大型水壩已經是台灣社會的負債了。國際學者對大型水壩與水庫負面影響的指證,在台灣人民的切身經歷來看,以地震(斷層帶)、地質(年輕地質)和氣候變遷(溫室效應)對環境帶來的傷害最為顯著。全球性的氣候異常變遷,再加上台灣地質脆弱,加劇了水壩對人民與環境帶來的危害。當水庫已不再能真正防洪與供水,我們未來的選擇是什麼?根據國際大壩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Large Dams)的定義,大壩(large dam)是指從壩基到壩頂的高度為15公尺

  • 台灣的自然保護區(4)──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與野生動物保護區篇

    台灣的自然保護區(4)──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與野生動物保護區篇

    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和野生動物保護區是台灣以保育野生動物為目的所劃設的二種保護區,都是依據1989年公佈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所劃設成立的。至2004年7月為止,由農委會核定、各縣市政府公告的「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共有30個,而「野生動物保護區」則有16個,約佔全台灣面積的8.9%。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和野生動物保護區這兩個唸起來拗口又相近的保護區雖說都是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所劃設成立,但是在程序、限制上有些不同。在劃設程序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為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公告後,僅由縣市主管機關依序通知土地所有人等,並沒有相關的保育計畫及經營管理,為一種消極的棲地保育措施。而野生動物保護區則是地方主管機關認為轄下的「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有特別保護必要者,同時經過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認可,進一步公告劃定為「野生動物保護區」,並擬訂保育計畫與經營管理,是一種積極性的棲地保護措施,須投入

  • 生態保育之父李奧波「土地倫理」的啟示(一)

    生態保育之父李奧波「土地倫理」的啟示(一)

    「在與破壞大自然的行為對抗時,有比將這為『土地倫理』所作強而有力的呼籲放在年輕人的手中更好的方法嗎?」—Carolyn Clugston Leopold、Luna B. Leopold前言:環境倫理的脈絡隨著生態意識的覺醒以及環境運動的推展,越來越多人體認到生態環境問題必然牽涉到歷史、文化、信仰1層次的思考,也一定與國際和國內政治、經濟、社會運作密切關聯,甚至它也與人類的靈性、美學、生命的本質息息相關。因此,探討「環境倫理」議題時,必須儘量把它放在各種相關的脈絡中整體考量,絕不只是哲學中的「倫理學」或科學中的「生態學」所能夠單獨勝任的。雖然西方國家從70年代已經開始探討「環境倫理」2,但在台灣這仍是一個有待耕耘的園地。筆者於幾年前開始在中原大學開「環境倫理」通識課時,因為找不到合適的教材,所以自己著手編寫講義。為準備教材所作的閱讀當中,深受李奧波的代表作《砂地郡曆誌》所吸引(可惜中譯本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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