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電間接排放也計入 環保署預告修正 強制碳盤查對象再擴大
環保署昨(23)日預告「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修正草案,自2023年起,直接與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每年合計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的製造業者,將納入強制碳盤查的對象。用電間接排放量也計入 強制碳盤查對象再擴大環保署公告的排放源,每年依法需進行盤查並登錄,環保署也於2016年公告出第一批的「碳排大戶」。包括發電、鋼鐵、石油煉製、水泥、半導體、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等業者,以及化石燃料燃燒產生溫室氣體,只要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CO2e),就須在每年8月31日前完成前一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作業。昨天環保署預告修正,新增第二批應進行碳盤查登錄的排放源,年排放額不變,不過擴大為「直接+間接」排放都計入。也就是說,只要製造業者使用化石燃料的直接排放、加上使用電力的間接排放,產生的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CO2e),就得進行碳盤查及登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