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保法

  • 公開展示販賣鯨骨項鍊 水下攝影師觸法引爭議

    公開展示販賣鯨骨項鍊 水下攝影師觸法引爭議

    台灣潛水展是潛水人一年一聚的大盛會,展覽主辦方不只邀請國內外知名潛水品牌,也廣邀國內海洋相關非營利組織設攤,推廣海洋保育;但上周五(19日)開展第一天,有民眾發現一名展商販賣鯨骨項鍊,疑似違法。海洋保育署收到通報後也通知地方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會同警察進一步查處。展商隨後在社群回應海報上的文字為筆誤,自己販賣的是牛骨製、鯨尾造型項鍊。販賣疑似保育生物製品嚇壞民眾 展商立即收拾展品撤展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6條之2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除本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加工。19日,展商不只是將疑似鯨骨的產品陳列架上,還擺出寫有「空運來台,東加王國」、「全台獨家首賣,比東加王國更便宜」等字樣的易拉展海報,讓觀展的民眾大吃一驚。民眾拍照後上傳至社群,引起潛水圈一陣譁然,展商隨即將易拉展海報往內擺放,並將疑似鯨骨製的項鍊收至手提行李箱後離場。潛水展主辦方在同天晚

  • 野保法增東非狒狒條款、氣候變遷致北極熊變瘦、亞馬遜雨林2050恐達臨界點

    野保法增東非狒狒條款、氣候變遷致北極熊變瘦、亞馬遜雨林2050恐達臨界點

    2月15日屏東海廢帶回漁獲自肥 回收逾63噸廢棄物為降低海洋廢棄物對海洋生態威脅,屏東縣府推動「海廢帶回漁獲自肥」任務,鼓勵漁民帶回海上作業時產生的廢棄物,可換農產品也可集點兌家電,2年來已回收63.8噸廢棄物。另外,為使更多的外籍漁工一起加入兌換行列,屏東縣府環保局還推出了印尼、英文、泰國、馬來西亞、菲律賓及越南等6國語言版本的獎勵兌換說明,讓外籍漁工一目瞭然,一起參與海廢帶回活動,顯示守護海洋生態環境無國界之分。(中央社報導)野保法修法增東非狒狒條款 動物脫逃業者負擔圍捕費行政院會15日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全面禁止獸鋏,也因去年六福村動物園狒狒脫逃事件,增訂「東非狒狒」條款,未來若有保育類野生動物脫逃,業者須通報及負擔圍捕費用。(中央社報導)

  • 象牙交易借屍還魂? 立委揭業者假「古物」之名二審變無罪 北市淪幫兇

    象牙交易借屍還魂? 立委揭業者假「古物」之名二審變無罪 北市淪幫兇

    立委吳思瑤、台北市議員陳賢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環境法律人協會今(1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宇珍國際藝術公司2019年因展售三批象牙製品,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遭起訴,一審判決有罪,去(2022)年二審卻採信為「古物」改判無罪,質疑台北市立文獻館為保育類野生動物製品制定的古物指定流程,讓業者「假文資之名」令象牙交易「借屍還魂」。北市「獨創」保育類動物製品古物申請流程 致交易象牙獲判無罪在國際保育趨勢下,世界各國紛紛禁止象牙交易,台灣也於2020年正式禁止買賣「任何庫存象牙或象牙加工品」,但宇珍藝術公司展售象牙製品一案卻被判無罪。動社副執行長陳玉敏今質疑,台北市文獻館制定「文物提報指定一般古物(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適用)申請作業流程」,是為象牙交易大開後門。陳玉敏說明,宇珍藝術公司在被查獲展售象牙製品後,立刻透過前台北市議員陳情,進而促使文獻館於同(2019)年8月,制定保育類野生動物製品也

  • 立委提案全面禁用獸鋏 農委會野保法修正案還躺在政院

    立委提案全面禁用獸鋏 農委會野保法修正案還躺在政院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3日)審查多項野保法修正草案,多名朝野立委提案一致全面禁用獸鋏,有立委要求擴大禁用山豬吊等金屬套索陷阱。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支持禁用獸鋏,但金屬套索陷阱關係到農民使用需求,現階段無法全面禁用。委員會今天審查多項立委提案,獨漏政院版本,將待行政院版草案送交立法院後併案審查。立委修法全面禁用獸鋏、金屬套索 原民會:金屬套索尚無替代工具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多項「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野保法》明文禁止使用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唯例外開放原住民族及農民使用。由於獸鋏不當使用情形頻傳,多名立委一致提案全面禁用獸鋏,立委版本與農委會修法方向相同。另針對山豬吊等金屬套索陷阱,立委賴瑞隆、呂玉伶、民眾黨團提案擴大禁用,農委會則認為現階段無法全面禁用。林務局長林華慶會後受訪表示,將列出四種禁用規格,包含踏板直徑超過12公分以上、線徑小於4mm以下、無止滑套裝置及無

  • 民間訴求氣候法納低碳蔬食、711台灣黑熊遇害、歐盟禁運俄油沒共識

    民間訴求氣候法納低碳蔬食、711台灣黑熊遇害、歐盟禁運俄油沒共識

    5月10日綠島1000噸垃圾堆積問題解決 台東環保局發包月底清運台東綠島、蘭嶼垃圾仰賴船運送回本島焚燒,蘭嶼垃圾運送今年2月發包,定時送回台東處理,但綠島垃圾運送流標四次、累積約1000公噸垃圾,日前終於傳出好消息,本月3日成功發包,預估月底開始清運,今年可載回700公噸垃圾焚燒。(聯合報報導)逾20團體推《氣候變遷因應法》 籲納低碳蔬食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等逾20個公民團體今天聯袂說,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1、12日審查《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據國內外資訊,主張經由修正動議將低碳蔬食納入,籲朝野支持。倡議團體指出,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於2020年提出的「氣候變遷與土地特別報告」也指出,多蔬果、少肉食的飲食,可讓動物飼養量降低,直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到2050年的溫室氣體減緩潛力估計為7億到80億公噸二氧化碳當量。IPCC於2022年新出爐第六次評估報告的第三冊「氣候變遷的

  • 803號釋憲後首齊聚 第四屆獵人大會聚焦精準獵具、原民狩獵辦法修正

    803號釋憲後首齊聚 第四屆獵人大會聚焦精準獵具、原民狩獵辦法修正

    上週登場的「原住民狩獵自主管理計畫工作坊暨獵人團結大會」(簡稱獵人大會),由地主屏東縣來義鄉傳統狩獵文化協會主辦,邀請全台部落族人與自主管理計畫承辦單位參加。803號釋憲之後,狩獵自主管理計畫是否受到影響?針對保育類動物如黑熊的誤捕事件,林務局研發「精準式獵具」,部落看法為何?以及部落之間跨區狩獵爭議如何處理?都成為本次大會焦點。參與共管部落盜伐明顯減少 林華慶:達成部落、政府、環境三贏現行《野生動物保育法》下的〈原住民族狩獵管理辦法〉,因法規管制密度高,與當前尊重原住民傳統領域、視狩獵為部落重要文化的趨勢不符,也造成部落與管理機關的衝突。林務局2017年啟動修改相關規定,期望朝向部落在傳統領域狩獵採自主管理,未來透過部落與政府簽訂行政契約方式共管,以達到公私協力永續森林自然資源。同時,林務局推動「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試辦計畫」,鼓勵部落成立狩獵組織,在學術團隊的輔導下,部落透過野生動物族

  • 梅花鹿復育族群還在等答案 先解爆量衝擊 官方擬誘捕移除、開發產製品

    梅花鹿復育族群還在等答案 先解爆量衝擊 官方擬誘捕移除、開發產製品

    台灣梅花鹿(Cervus nippon taiouanus)是國內野外滅絕物種復育案例,當年1984年依據行政院政策進行復育後,後續卻缺乏保育對策,讓現今梅花鹿對墾丁一帶的農業、交通和生態影響問題,越來越棘手。又因受限於法令規範,保育單位提不出更積極的族群控制策略。上月由林試所幾個保育單位召開的會議初步決定,將於梅花鹿族群密度較高的地區以誘捕方式回收移除,並進行鹿隻相關產業的研發。梅花鹿復育族群生生不息 損及高位珊瑚礁及農業收成梅花鹿復育族群數量介於1500~2000隻之間,是否與周邊圈養的梅花鹿基因混雜?經詢問內政部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目前無從評估。由於缺乏天敵,梅花鹿族群量穩定增長,為了生存而啃食植被,嚴重影響森林更新能力與速度;其他事跡如梅花鹿進入農業區,造成農作物損失、穿越道路發生交通事故等,也為當地帶來衝擊。墾管處整理了梅花鹿產生的問題,包括(1)啃食植被,影響森林更新;(

  • 崔家瑋/弱弱相殘的困境——從《野保法》演進看消失的原住民文化權

    崔家瑋/弱弱相殘的困境——從《野保法》演進看消失的原住民文化權

    編按:王光祿釋憲案引起社會關注,不僅因為這是原住民議題首次進入釋憲法庭,也因為本案代表了原住民狩獵文化在當代社會中所遭遇的種種不理解、以及在制度上的齟齬。儘管大法官做出釋憲結果、總統蔡英文特赦王光祿個人,也仍未觸及上述根本問題。本文作者從《野保法》立法歷史,回顧台灣社會保育意識是如何成形、又是如何與島上原住民互動,導致保育、文化兩種價值「弱弱相殘」的現況,並期待兩者理解、相融的那一天到來。釋字803號的公布,讓野生動物保育與原住民文化權間的衝突重新回到公眾討論的視野。許多人往往會將野生動物保育與原住民的狩獵權理解為零和遊戲,一旦偏重於一方,則另一方就必須讓步。事實上,本號大法官解釋亦透露出這樣的價值觀[1]。在社會的變遷之下,我國原住民的文化權雖然受到尊重,但也受到其他價值(如環境保育)的挑戰,且往往是需要退讓或妥協的一方[2]。

  • 司法視角的邊界——大法官釋字803號意見書解析

    司法視角的邊界——大法官釋字803號意見書解析

    在王光祿案申請釋憲三年半後,大法官終於針對包含本案在內的四件原住民狩獵相關的案件做出大法官解釋。15位大法官雖然針對《野生動物保育法》(下稱野保法)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下稱槍砲條例)的幾大爭點達成多數意見,但是在多數意見之外,卻有高達11份不同的意見書。雖然並非釋憲史之最[1],但是15位大法官都有撰寫,或加入別人的意見書,並且有6份的部分不同意見書,可以說是大法官間立場最分歧的一號釋字。對於原住民狩獵權與野生動物保育間的爭議與拉扯,已經有不少人撰文討論,其中更不乏本號釋字相關案件的當事人與參與者。故本文將重點放在大法官釋字相關文件的介紹,以及這11份不同的意見書上進行討論,並針對各個大法官對於本案爭點間的不同立場進行比較。釋字803號解釋文所討論的爭點與立場本釋憲案的爭點有二。其一是關於獵槍,討論目前《槍砲條例》對於原住民持有獵槍的除罪僅限於自製獵槍是否違憲?以及管理辦法中,針對

  • 「死之前都會狩獵,那就是我們的文化」 專訪卑南族獵人潘志強

    「死之前都會狩獵,那就是我們的文化」 專訪卑南族獵人潘志強

    潘志強來自台東利嘉部落(Likavung),卑南族名Sihaw Raviravi,因為堅持傳統、無私分享,受部落封為「獵王」。他也是釋字803號、「王光祿釋憲案」聲請人之一。七年前的某個冬日,晚上10點,他配戴頭燈、手持自製獵槍一把,為了遠道而來的女友父母,上山獵得2隻山羌。凌晨1點25分許,他在回程的溫泉村某產業道路上,遭到警察逮捕,被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在此之前,他從未想過,這項從小被教導、每個卑南族男子都應習得的傳統狩獵技能,會被法律視為如「小偷」般的犯罪行徑。罰金早已繳交完畢,但從那時起,他為討回原民應有的文化權而奔走。專訪聲請人潘志強:從未想過,從小被教導的技能會成為犯罪潘志強接受環境資訊中心專訪,回憶當初被逮補時,警察問他:法律規定上山打獵要先報備,要打什麼、數量有幾隻,為什麼他沒有報備?而以非原住民的角度來說,買肉這麼方便,為什麼還要上

  • 潘志強/為大法官善後的總統特赦

    潘志強/為大法官善後的總統特赦

    編按:總統蔡英文20日宣布特赦布農族獵人王光祿,雖然王光祿可因此免除牢獄之災,各界對原住民狩獵權的爭論卻未因此落幕。原民狩獵釋憲案聲請人之一潘志強,以同為傳統部落獵人的身份,撰寫此文陳述原民實踐狩獵文化的真實樣貌,並主張現有法律及釋憲結果已對原民文化造成壓迫。他叩問政府,王光祿被特赦之後,包含他在內的獵人,未來是否仍難擁有一把安全的獵槍,並免除遭惡法加諸罪刑的憂慮。我來自Pinuyumayan Likavung卑南族呂家望部落(現為利嘉部落),我在8歲的時候跟著外公上山學習先祖傳授的巡狩傳統領域技能,作為大法官釋字803號釋憲聲請人之一,希望能爭取《憲法》保障原住民族狩獵權,在我出席憲法法庭言詞辯論的同時,家鄉及各地族人齊聲聲援。我當庭告訴15位大法官:「族人上山狩獵,是遵循部落文化及部落生存法則。狩獵不是職業,是卑南族傳統領域巡護者必須要有的技能,是亙古通今的生活方式,是族人與祖靈傳達的

  • 釋字803號後續修法:林務局回應「不影響原民狩獵自主管理」 獵槍安全成質詢焦點

    釋字803號後續修法:林務局回應「不影響原民狩獵自主管理」 獵槍安全成質詢焦點

    引發原民狩獵權爭議的王光祿釋憲案,司法院大法官已在本月7月作成釋字803號解釋文,但後續相關法規仍有待行政部門配合修正。昨(19日)立法院召開經濟委員會,召委孔文吉提案,邀集農委會、原民會、內政部警政署等單位報告後續修法進度,有多名立委對狩獵的「非營利自用」定義與規範,以及獵槍的操作安全與管理表達關注。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大法官解釋與現行《野生動物保育法》內容大致相符。惟將修正第51-1條,將原民未經許可獵捕野生動物之罰鍰規定,加上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亦受行政罰。針對釋憲文指出其子法《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部分規範有違憲之虞,陳吉仲則表示,將增列「非營利自用」定義,並與原民會討論,朝簡化申請要件及程序、不須事先填寫獵捕種類與數量等方向進行,此外,非營利自用狩獵的申請,僅限於一般類野生動物。林務局:釋憲結果不影響狩獵自主管理推動 林務局長林華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