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論壇

  • 活在真實中:胡佳、劉曉波與曾金燕

    活在真實中:胡佳、劉曉波與曾金燕

    「在一個謊言帝國裏,及時地、大聲地說真話,需要極大的勇氣,擔當難以意料的壓力甚至付出沈重的代價。真話越是稀缺,說真話越是重要。不說出真相,我們失去了純淨的血液,艾滋病、肝炎、SARS等傳染病繼續在不透明的狀況下奪取國人的生命;我們失去了乾淨的土地和水源,國營的、私營的、跨國公司的企業工廠繼續汙染人類和動植物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我們失去了孩子,三聚氰胺牛奶雞蛋等有毒食品繼續傷害人們的身體,使下一代更加孱弱……..」 這是曾金燕的一段話,她是中國當前最知名維權人士胡佳之妻。今年歐洲議會頒發薩哈洛夫思想自由獎給胡佳,頒獎典禮是12月19日。胡佳無法出席領獎,因為,他於去年12月於北京被逮捕,罪名是「顛覆國家政權」,所以由其妻曾金燕錄影發表這段感言(她也因護照被沒收無法出國),許多歐洲議員在現場邊聽邊落淚。

  • 從兩顆巨蛋看台北縣市合併

    從兩顆巨蛋看台北縣市合併

    日前板橋市長公開反對台北縣政府巨蛋BOT犧牲運動場地,以及台北市松山菸廠週邊居民數年來堅決反對大巨蛋BOT犧牲綠地與古蹟,從這兩件事情來看,縣市合併的行政區域重劃問題,已經到了不得不積極面對的關鍵時刻。 近來縣市合併終於成為重要政治議題,並不僅僅因為總統的政治承諾,更由於區域間政府資源分配的矛盾日益尖銳。早期將一個區域中最精華的一塊切出來成立直轄市、省轄市的想法,不單是出於「城─鄉」二元對立的認識論障礙,也是「少數人先富起來」以帶動週邊發展的成長極發展模型的結果。 實際上,中心城市確實因為政經文化資源匯集而蓬勃發展,但邊陲卻更加破敗蕭條,更嚴重的是,緊貼在中心邊緣的半邊陲地帶,出現大量的依賴城市,或提供製造業廉價的生產基地,或提供便宜的「臥房與廚房」讓勞動力得以再生產,這些密集住宅區因公共投資不足導致環境品質低落,縣民引頸盼望能夠越過一線之隔成為市民。 淡水河兩岸的巨大反差,縣民晨昏往返於

  • 農村再生條例與台灣農村的再生

    農村再生條例與台灣農村的再生

    農政單位以「再生」作為農村、農業與農民施政的主要概念,且準備將此名詞放在新法案的名稱上,顯示台灣的農村已被其主管單位認定為已經凋零。這樣的心情,基本上可以從兩個角度來分析,第一是農村可能已經凋零,農政單位承認這些年來的農業施政無法挽救頹勢,因此,重新立下破釜沈舟,置之死地而後生的宏願與決心;第二是農村並沒有真正凋零,而是在後現代的發展過程中,走到了另外的一條路上,但從農政單位的眼中看來,農村已經凋零。 從第一個角度來看,首先,回顧台灣農村的問題,在早期舉辦的幾次全國農業會議時已經顯現無遺,或者,更要溯源到1987、1988年的農民運動風潮;作家吳音寧筆下80年代的台灣農村(吳音寧,2007),是一個農民對於自我處境開始自覺的年代,伴隨著整體社會的解嚴氣氛,農民和他們的廣大支持者們,共同以行動發出了台灣農村發展的訴求。這一次的農民運動,催生了更多的全國農業會議;然而,從1982、1988年因

  • 三輕更新擴產案:專家會議及第五次環評審查會爭議不斷

    三輕更新擴產案:專家會議及第五次環評審查會爭議不斷

    2008年12月17日上午10點,「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三輕更新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5次初審會議在行政院環保署召開,由於本案在2008年10月8日第171次環評大會中被退回專案小組再審後,曾經傳出中油公司與工業局及環保署在10月13日開會「溝通」,並已「達成共識」(只要中油再補件,可望趕上兩個月後的環評大會審查)的消息,本會擔心本次會議中三輕更新案草率過關,因此與林園鄉反公害護家園協會再度到場關切,表達民間的意見。本次會議一共開了三個多小時,在數次火爆場面衝突結束後,主席鄭福田宣布維持本案在第4次初審會中做的決定:「有條件通過」。本會執行長李根政對於這樣的決定表示不滿,對於主席在會議進行中未要求開發單位針對出、列席者提出的問題一一回覆或詳加釐清更是無法接受。事實上,本次初審會是緊接在環保署為此案舉辦的健康風險評估計畫專家(延續)會議之後,在這場專家會議中,接受本會推薦的兩位學者專

  • 農村再生 二千億的誘惑

    農村再生 二千億的誘惑

    「真實」的農村,到底是什麼?要「再生」成什麼模樣?專業農人、到工廠打工的兼職農人、出門在外的農家子弟、以及住在農村,而到農會或其他機關上班的職員、還有進入農村進行社造的工作者,想必都有不盡相同的認知與「想像」。但重點不在這裡,重點在於行政院目前提出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用兩千億基金的甜頭,以及「由下而上」的宣示,夾帶、掩飾草案中最大的重點,那就是,行政機關得以「由上而下」,對公私有土地進行強制徵收、重劃、變更使用。 確實初看草案的第二章,可以看見「農村社區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應予整合,並互推其中依法立案之單一組織或團體為代表……共同擬訂農村再生計畫,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等,好似為由下而上提計畫,提供了一條管道。但這條管道,放到現實脈絡來看,可能也只是立法者的「想像」。 首先,備受質疑的是,所謂的「在地組織及團體」,到底所指為何?草案中並沒有「合法立案」以外的其他規範,不過,昨日

  • 農地已死 如何再生

    農地已死 如何再生

    輪流執政的大黨,有什麼不一樣嗎?就拿農業政策來說吧!還真看不出太多的差別。農村風貌逐年變化,政策絕對是最大推手,從農地釋出方案、農業發展條例的修改、民進黨政府提出的農村改建條例,國民黨的農村再生條例,在不同的詮釋之下,卻仍包藏著相同的開發論調。 13年前,政府第一次推動農地釋出,將許多農地變更做為工業使用、或者住宅用地,兩千年兩黨交替之際,政府再次開放農地自由買賣,農業產值再度下跌,2002年­台灣加入世貿組織(WTO)、因應水稻出口限制,農地休耕面積年年增加。2006年將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容許採取土石的審查大舉放寬,砂石業者可以規避環評,再­次入侵山坡地以及平地的農牧用地。 前陳總統特赦「白米炸彈客」楊儒門的同時,宣稱要給農民大利多,也推出爭議的農村改建條例,明訂釋出特地農地、開發田園住宅,不過所謂要放寬「有發展潛力」的農­地,最大獲利者還是原有鄰近高鐵、科學園區等大型企業地主。 馬英九

  • 什麼是公共?(採訪篇)

    什麼是公共?(採訪篇)

    在公視工作邁入第9年,我很訝異我可以待得這麼久!至今我還常常想起,當年面試我的柯金源導演(紀錄觀點製作人)語重心長地對我說,「公共電視是一個很特別的工作環境,在這裡,你可以混水摸魚沒人管得了,也可以做得要死要活但是很快樂。看你要的是什麼?」 到底這是什麼樣的心情?我的體會又是什麼?我想,答案就在公共電視的「公共」二字上。 簡單來說,我在商業媒體跑新聞的時候,跟採訪組長的對話,常常是…… 組長:「又是環評新聞喔,你跑這條有人要看嗎?」 記者:「我會做跟其他媒體不同的角度。」 組長:「不同的角度?畫面精彩嗎?」 記者:「現在都是開發至上,環境影響評估很重要,我會問更深入的訪問。」組長:「你要怎麼做大?做辣?有爆點?」 記者:「這條不見得可以做辣,但我保證挖出更多訊息和分析!」組長:「觀眾不要這個啦!看十秒就轉台了。」 記者:「可以試試看嗎?搞不好觀眾更想要知道更多的深入訊息。」組長:「

  • 公視案違憲

    公視案違憲

    因為公視預算補助的問題,中國國民黨立委與公視公開槓上,雙方火力日益激烈,真是開了眼界。這已經不是藍綠鬥爭,而是政治公然插手公視經營的問題。 媒體自由(一般稱為新聞自由)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礎,受到憲法第11條言論自由及出版自由的保障,司法院釋字第364號、613號及623號等多號解釋已經再三強調。憲法第44條保障媒體自由的主要理由在於,通訊傳播媒體是形成公共意見之媒介與平台,在自由民主憲政國家,具有監督所有國家公權力機關及政黨的公共功能。媒體自由的意義,不僅於消極防止國家公權力的侵害,也進一步積極課予立法者立法義務,經由各種組織、程序與實體規範的設計,以防止資訊壟斷,確保社會多元意見得以表達與散布,形成公共討論之自由領域。 因為媒體如此重要,所以獨裁政權無不千方百計想掌控媒體,操縱其內容與走向,進行思想管制。因此,通訊傳播媒體的「節目自主」成為媒體自由的保障核心。節目自主是否受到保障,也成為

  • 以「自由」為名

    以「自由」為名

    為了爭取自由而來到台灣的圖博人,在自由廣場的角落已經坐了將近兩個星期了,在寒冷的冬天裡,他們唯一的依靠是那以「自由」為名的牌樓。依照聯合國國際人權組織的定義,流亡在海外的圖博人,被視為國際難民,而國際間處理國際難民最重要的原則為「不予遣返」,依照人權的標準來看,遣返相當於意圖謀殺。當圖博人滿懷著對台灣的期待,來到台灣之後,所面臨的卻是一個舉步維艱的處境。台灣目前沒有庇護國際難民相關的法令,面對來自圖博的難民,台灣政府卻把他們視為是「非法入境」的偷渡客處理,不但無法獲得合法的身份、沒有工作權,甚至要時時刻刻擔憂被逮捕遣返的噩夢。不論從哪一個角度來看這群圖博國際難民,台灣都有義務伸出援手,讓他們有生存的機會,依我國憲法的規定,這些圖博人還算是「中華民國的國民」,依照人權關懷的角度,這些圖博人是為了追求自由而來到台灣的,基於人道與人權的關懷,給圖博人一個生存的機會,這是做為地球村一員的台灣,所應

  • 農村再生?四去一沒有!

    農村再生?四去一沒有!

    隨著經濟及社會結構的變遷,台灣的農村多已呈現嚴重凋敝及窳陋的現象,此時亟需政府及社會各界伸出援手,真正以農村及居住於當地農民的福祉為考量,努力扶植及振興農村相關產業,由此來扭轉農村的頹勢。我們原本對於「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抱持著相當大的期待,但是審視立法院近日所審查的行政院版本,我們的心情卻是跌入了谷底,因為這不是一部真正為了農村再生而設計的法案,它試圖假借農村再生之名,而行再度剝削台灣的農民、農地、農業及農村之實。 第一、「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並非為農民而設計,它是為了居住於都市地區的居民而量身打造的。該草案非常著重於「鄉村區建築用地範圍擴大」,它要用區段徵收、土地重劃、及整合型農地整備的手段,來取得可建築用地。因此,其目的是為了都市居民來興建「別墅型農舍」,而這也是建商財團及地方派系長久以來企圖突破「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的延伸,其造成的嚴重後果將是農民的被驅趕、

  • 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失所──解讀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

    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失所──解讀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

    《農村再生條例》反應了開發主義與管理主義的無限擴張,妄圖以再生之名,行土地兼併、圈地之實。通篇法條不見鄉村「產業」策略、只見著墨土地整備(以整備取代重劃字眼)的粗糙條文。這是一部去農業、去小農、去文化的偏頗律法。 為了有助深入討論,在此指出爭議條文,加以解讀。 而第三章農村土地活化中第二十二條至三十四條為最具爭議性的法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玩弄文字遊戲,將土地重劃、土地開發重新包裝,以模糊文字取代攸關人民土地權益的處理程序。由於篇幅過長,建議可先閱讀總評,以及第四、七、九、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條。 總評 1.這是一個土地開發法案。 以集村模式套用都市土地開發思維。條文中所訂「1/2土地」捐做公共設施、以土地當做增值抵費地,此類法條框架,乃是在都市擴張過程中,土地為希缺資源,預期漲價的推估性做法,然而,台灣農村土地並無大幅增長的空間,就業機會闕如、公共資源薄弱,共同造成人口外移,農村空間的

  • 一口肉的代價

    一口肉的代價

    口中一塊肉,值多少代價呢?貨架上的牛排,6盎司要價不多,新台幣100元有找,代價不高,值一小時打工錢。吃一口肉,享受醬汁在舌尖打轉的滋味,你為了補充體力,吃進了蛋白質與脂肪。但隨著這一口肉,你所吞下的還有許多有形與無形的代價,包括:母親與新生兒被強行分離之痛苦──工業化畜牧廠的乳牛被定期而密集地人工受精,以確保泌乳量以及生產肉牛。小牛出生後幾天,便被迫離開母親,因得不到媽媽的乳汁與關受,小牛哀鳴不已,媽媽則因不能餵哺自己的心肝寶貝而備受煎熬… 抗生素、賀爾蒙、殺草劑等──為了預防生病與促進生產速度,飼料常態性摻有抗生素與賀爾蒙,飼料中的基因改造玉米與大豆,因為非直接供人食用,且基改具抗藥性,作物常施灑高劑量農藥,這些化學物質經食物鏈的積累作用下,蓄積在肉中… 禁錮受挫、污穢、疾病、憤怒、恐懼等──在工業化飼養場中,動物被視為產品,被監禁在不能轉身的小牢籠中,腳踩污穢糞尿,吃著高蛋白質飼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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