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綠島國家公園芻議談起
最近報載有許多學者專家倡議將綠島劃為國家公園,相關單位已積極研擬其可行性,倘若順利推展,這將是我國繼東沙國家公園計畫案後,再次將國家公園的體制推廣運用於海洋保護區的個案,在國內域內(現地)保育上有重要的意義。首先是,過去保護區的劃設皆著重在陸域,水域的部分其水生環境監測不易,須投入人力於巡護與經營管理,還有就是會涉及漁業與觀光活動的管制。因此,政府在劃設保護區時,為避免困擾,對水域、海域的部分,常是敬謝不敏。也有部分保護區初劃設時曾涵蓋內陸河段、部分海岸、海潮線外的水域或珊瑚礁。後來歷經時日,不是妥協於交通或其他建設發展而自我限縮;缺乏人力經費支援而忽視不見,甚至悄悄改變範圍;再不然就是,在強大的地方政治壓力下,放縱地方水上的經濟活動。綠島國家公園之議,象徵政府對水域與海洋保育事務的重視與支持,願意提升相關專業人力、物力與財務,及相關的執法能力,值得肯定與喝采。再者,綠島係東部海岸的旅遊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