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官的?或是做事的?
如果中科四期二林園區計畫是一齣戲,那麼從2008年11月由行政院核定後,到2009年通過環評與區域計畫委員會(土地使用變更與開發許可)審查,演變至2012年確定友達不設廠,台灣社會所有觀眾見識到一場醜陋、離譜甚至驚悚的荒謬劇,且騙局一路發展至今猶未已。5月14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行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總檢討公聽會,從園區選址、國土規劃、水資源分配、地層下陷、高壓電塔安全、地方發展與成本效益分析等面向,釐清中科二林園區究竟是不是一件對的事。很難得國科會朱敬一主委全程參加,並公開說他進政府體制「是來做事情的,不是來做官的。」好極了,做事或做官是可以檢驗的,而當下中科四期正是最佳的檢驗時機。二林園區的籌設,表面上是為了落實馬總統愛台12建設競選政見,實則是政府為滿足企業(友達光電)需求,並且對地方政治派系釋放眼前利益(如都市計畫與公共工程),所做的「政治決定」,並透過國家機器,上從行政院、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