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級老樹」公告列管 六都掛零 愛樹人更批:中央未完善法規
2015年《森林法》增修「樹木保護」專章,針對城市(非森林區)珍貴老樹給予保護。但4年過後,六都沒有公告任何受國家級保護的珍貴老樹,樹木保護難落實。今(18日)各地護樹人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列冊公告老樹,並公告《森林法》3個子法。不過,就在隨後進行的公聽會中,卻扯出老樹公告、樹木保護專業人員考選、與3子法間盤根錯節的爭議。老樹難公告 是互踢皮球還是執法困難?記者會上,來自新北、台北、桃園、高雄的愛樹人拿著老樹照片,說明老樹在各地遭受破壞的情況。看守土城愛綠協會洪郁凱指控,三峽的百年橄欖樹被開發商強行移植到樹林後死亡,現在已經枯死了,地方政府只能開罰區區六萬元。中央機關與地方政府都沒對違法者提出應有的懲罰,讓老樹一再受到損害。高雄愛樹人團長莊傑任指出,《森林法》樹保專章明訂百年老樹可列管保護,任何未經許可的傷害可重罰12~60萬,這比各縣市的自治條例的罰鍰高出5~10倍。但4年來,六都的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