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島核災可預見卻未預防 災民訟案判定日本政府失責
據日本各大媒體報導,福島縣浪江町津島地區,在福島核災後因輻射污染變成不能住人的「返回困難區域」,當地民眾組成「津島核電訴訟團」,控告日本政府與東京電力公司,要求當地回復原狀(輻射線量回復至災前水準)並支付賠償金。7月底,福島縣地方法院郡山分部判決,日本政府與東京電力公司應賠償10億日圓,回復原狀的請求則遭到駁回。7月底判決下來後,「津島核電訴訟團」表示,核災後過了十年,對於至今還不能返家的津島地區民眾來說,大家共同的目標是回到長年居住過的「故鄉津島」,希望當地全部區域能夠除去污染,回復原狀。這也是訴訟的最主要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