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台灣回顧:環評撤銷可停工不停產 政府為中科三期開惡例
2010年1月21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中科三期后里七星基地環評無效定讞,並駁回環保署上訴,維持2008年1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中科三期環評審查結論之原判。這是環評法實施以來,首宗已通過環評審查的案子被最高行政法院撤銷。撤銷的理由在於,此案有重大影響環境之虞,卻未進入二階環評審理,而以有條件通過作為結論,程序上不符《環評法》規定。依《環評法》第14條規定:「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未經認可前,不得開發行為之許可。」居民、環保團體與法界人士原本認為,結論既已被法院撤銷,環評等同無效,原開發許可也跟著失效,因此強烈要求環保署須依判決結果要求中科先行停工,再從頭仔細審查環境評估,特別是補足健康風險評估。然而環保署認為「裁定停工」是中科管理局的主管機關─國科會的權責,並以中科三期「曾通過環評」,認定不適用環評法第14 條與第22條來詮釋,而本案應依照行政程序法,而非環評法辦理。不管是國科會或環保署,均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