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山水庫生態保育措施執行委員會籌備會議之三大迷思

    湖山水庫生態保育措施執行委員會籌備會議之三大迷思

    2005年3月10日,經濟部水利署委託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陳章波研究員,假水利署台北辦公區九樓第一會議室召開「湖山水庫生態保育執行委員會」籌備會議。會前,保育團體於3月7日即已發出公開信,呼籲所有環保團體、學者專家共同抵制該會議。惟在環保團體缺席下,若該毫無正當性的籌備會議順利推動,不僅是浪費整體社會之人力與經濟資源,亦將模糊湖山水庫開發案的爭議焦點,因此,當日仍有數個環保團體與會,全力發言指陳該籌備會之矛盾與荒謬性。一、會議定位的迷思:一個正在為湖山水庫背書的委員會環保署雖於2000年5月17日有條件通過湖山水庫開發工程計畫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並於結論中指出開發單位應訂定該計畫影響區內之生態保育措施(詳見環評報告書結論九)。然當地社區人士結合環保團體自2002年起促成民間反湖山水庫運動的開展,不僅嚴正質疑政府產業與水資源政策、水庫興建目的(民生用水或工業用水),並指出環境影響評報

  • 政府不顧政治承諾 高屏大湖(吉洋人工湖)開發在即!

    政府不顧政治承諾 高屏大湖(吉洋人工湖)開發在即!

    附錄二:93年11月1日,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五組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三委員會第一次聯席審查會,立法委員曹啟鴻立委與經濟部次長尹啟銘及水利署長陳伸賢在立法院的詢答。附錄二:93年11月1日,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五組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三委員會第一次聯席審查會,立法委員曹啟鴻立委與經濟部次長尹啟銘及水利署長陳伸賢在立法院的詢答。高屏大湖(吉洋人工湖)由於是設於平地,一直被視為破壞力較輕微的開發案,但是經民間調查評估,本區豐水期地下水位僅約2公尺,開挖深度卻達12公尺,一旦開挖形同將700公頃地下水暴露地表,豐水期裝滿地下湧出的水,枯水期則為乾枯的大坑洞,等於挖了口超大水井,直接取用地下水,因而水資源專家評論本案是「多此一舉」。人工湖開發完成後,700公頃良田頓時成了5個大坑洞,完全不可能回復,此一損失,至今仍未有任何評估;再者開發的7年

  • 感謝台灣?蹧踏台灣?

    感謝台灣?蹧踏台灣?

    感謝台灣—讓我們的會員美商奇異公司賣給你們核能設備,而不用解決核廢料問題。使得台灣擁有全世界密度最高的核能發電廠,全部的核能設備都位於人口密集地區,麻煩的核廢料問題也一直未提供協助解決。感謝台灣—允許我們的會員賣給你們垃圾食物(高熱量速食)、重度加工食品、基因改造食品……。可口可樂、麥當勞、卡夫食品及煙草商等公司的產品,將使台灣的孩子如同美國人的小孩,擁有全世界最高比率的肥胖症,可預見的是,台灣如果繼續追隨美國腳步,有一天將成為第一名人口肥胖國家。感謝台灣—成為美國武器的最佳買主。我們的會員,美國波音公司、美商洛克希德馬丁、美商雷神國際電子等體質欠佳的武器製造商,由於少了與蘇聯武器競賽的需求,幾乎要奄奄一息,幸虧台灣,讓我們生意繼續興隆,美國公司真的需要你—台灣,繼續與中國劍拔弩張。感謝台灣—開放你們的市場,政策補貼大賣場及連鎖店,使傳統雜貨店蒸發了。

  • 卡社溪復育放流鳟魚 應三思而後勿行

    卡社溪復育放流鳟魚 應三思而後勿行

    自然保育必須基於「自然與歷史」事實,才能永續,因此,「卡社溪復育放流鳟魚」事,應三思而後勿行。由於在濁水溪上游「卡社溪」傳出有民間放流、飼養「虹鳟」成功的例子。因此,部分人士以「雞蛋不宜放在同籃」意指「櫻花鉤吻鮭復育放流不宜只在大甲溪進行」而提出「卡社溪復育放流鳟魚」的計畫。 去(2004)年6月25日,台大應力館有一場由農委會指導、自然生態保育協會主辦的「愛台灣、就從拒絕外來種做起」演講,筆者曾公開提問:「如果『櫻花鉤吻鮭』被証明只是『虹鳟幼魚』時,政府及專家學者要如何處理?」當場得到的公開答案是:「問題很大,無法回答」。 現聞,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今年度仍續於南投卡社溪評估復育放流所謂「櫻花鉤吻鮭」事。筆者謹再藉「讀者投書」版面呼籲關心自然保育的人士們,善用邏輯思考共同檢驗這個農委會「無法回答」又要再花納稅人大錢的大問題! 一、「虹鳟幼魚」與「櫻花鉤吻鮭」的困惑

  • 民生用水、烏腳病與八色鳥保育? 戮破湖山水庫的謊言

    民生用水、烏腳病與八色鳥保育? 戮破湖山水庫的謊言

    3月5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曾刊出方偉達先生所寫之「台灣八色鳥,何處是家」一文,其核心觀點主張水庫興建與八色鳥保育並不衝突,認為可以透過人為營造適合八色鳥的棲息環境,同時以雲林人至今飲用地下水有得烏腳病之疑慮來強化建水庫之正當性。對於此一似是而非,根據錯誤資料而產生之論述,筆者回應如下:一、湖山水庫自1997年環評初稿完成至今已歷8年,其開發目的是為提供雲林離島工業區之用水,根本不是民生用水。然而,開發單位在保育團體不斷質疑下,不得不改口,對外的說詞不斷更改,一會兒說是為民生用水,一會兒又說是為了防止地層下陷,這些說詞無非只是強化建水庫的正當性,這從雲林離島工業區又要新增台塑之大煉鋼廠與八輕,可得明證,如果不蓋新的水庫,這些每日動輒數十萬噸水的高耗水產業,水要從那裡來? 二、雲林的自來水的確多數引用地下水,然而,政府在興建集集攔河堰本就聲稱每日將供應雲林民生用水20萬公噸,如果此一承諾沒有跳票

  • 環境與經濟催生「台塑夢工廠」

    環境與經濟催生「台塑夢工廠」

    高齡九旬的台塑王永慶先生一生非常成功與傳奇,所建構的石化王國,對於我國長期的經濟發展非常重要。今年內,王先生決定投資1,300億元,在雲林離島工業區興建僅次於「中鋼」年產750萬公噸的一貫作業煉鋼廠,預定三年內完工,屆時將成全球生產效率最高的煉鋼廠。這是我國近年罕見的大型民間投資案,政府部門正全力協助完成。台朔重工煉鋼廠完工後,我國粗鋼年產量將增為3,000萬噸,雖仍落後大陸、日本和韓國,但將可使台灣從鋼鐵進口地區一躍成為出口地區。當然,王先生也將因此正式建立他的「鋼鐵王國」。 王永慶建煉鋼廠是近年來少有的大投資案,但縱觀全球,文化產業儼然才是21世紀最具有高效益的投資。夢工廠更勝重工但是,每年430億元的投資,王先生為何一定要在台灣這個缺水、缺土地、缺礦砂、缺煤、多天災的地區建立「鋼鐵王國」?在21世紀的現在,高效益的投資應該是在文化產業,而非是重工業。政府要扶植的產業,更應是知識數位產

  • 請不要把丹丹變成「鳥球」

    請不要把丹丹變成「鳥球」

    在丹頂鶴「丹丹」受傷被動物園照顧的期間,網路上的意見都是要求政府對台灣的民眾有信心,要求把這隻丹頂鶴釋放出來。沒想到一旦丹丹的健康恢復了,突然間牠變成非常不受歡迎的對象。日本鳥類學者在1932年首度記錄了丹頂鶴在台灣的蹤跡,其後也一直被包括在台灣鳥類成員之中,只是這種候鳥在台灣出現的頻度並不固定,或許就像我們每個人都有不固定但偶然會去的地方吧?沒有人會認為我們在平常比較少去的地方是外國人吧?為什麼丹丹突然像是已經失去利用價值的外勞,被認為不屬於這塊土地?丹丹只是一隻鳥,在諸多保育議題間的重要性原不很高,但是丹丹事件的發展卻讓我們看見,台灣的保育行動在許多階層都只剩下逃避負責這一招,許多台灣的保育尖兵也已經淪落到只會批評別人的地步。或許幾個月來的輿論壓力把無辜的丹丹變成了燙手洋芋,讓可能接受牠的地方政府卻步,不希望這隻鳥被野放在自己的轄區內,讓自己必須擔起責任;原來打算照顧牠的單位也不再願意

  • 上萬條土虱放生的後果

    上萬條土虱放生的後果

    2月21日環境資訊電子報的一則消息稱:錯誤放生讓無辜眾生往生。位在宜蘭縣冬山鄉的梅花湖域,日前發現上百尾的土虱魚集體暴斃,經檢測發現水質正常,研判土虱魚可能是因為遭到放生,不適應當地生態環境而死亡,民眾錯誤「放生」,讓土虱魚無辜「往生」。(宜蘭 中廣新聞網) 讓我聯想到2月16日在台北市水源路與青年路交口堤外的馬場町公園的一場放生法會,是由中華護生協會海濤法師主持,來了十輛專用的大型貨運車載了號稱上萬條土虱(海濤法師向信眾說一條15元,每車2萬元,所以一車大概有1300~1400條,十車就有1萬3、4千條),車資是每車一萬元,所以這次至少花費30萬元。(實際上看起來每車似乎不到千條土虱的數量)海濤法師開示信眾說,放生是最快樂的事,放生的利益極多,放生的功德最大,既直接又快速,改變命運的力量最為顯著。所以放生愈多,功德愈大,並鼓勵大家像他一樣天天放生。當天只是聚集信眾作法事,沒有直接將土虱放

  • 呂副總統,你錯了

    呂副總統,你錯了

    呂副總統,你錯了,問題在於「該不該」而不是「賠不賠得起」!我對樂院建築的存廢沒有足夠的認識,也缺乏專業的判斷,未能有所助力,可是針對呂副總統日前訪問樂生療養院時所說:「重大工程造成的損失你們賠得起嗎?」這樣的問話卻感觸很深。只要賠得起是否什麼事都可以做?作為法律人的你應該想想,你的詰問差矣!「該不該」也不該由高居國家第二位的公僕來說話,政府自有體制,根據專業分工,分層負責,你不該插手原則以外的問題,替下屬如此背書。破壞體制都是這麼開始的。美麗島事件當時,如果蔣經國說你們的理想很偉大,可是公然反抗政府形成社會紛亂,這樣所製成的損失「你們賠得起嗎?」請問你將如何回答?蔣家獨裁卻不糊塗,他們對於該不該和你的定義不同,所以才將你判刑下獄,關你幾年並不表示你就已經賠得起了。該不該是你我的文化和人權問題,賠不賠是物質世界的法律問題,賠不賠得起則層次更低,他只是財務問題,如此而已。請你思考:「該不該」透

  • 是什麼造就了氣派宏偉的「尾牙」?

    是什麼造就了氣派宏偉的「尾牙」?

    看了最近媒體上諸多電子業年終尾牙的新聞,您想到什麼?電子業是政府長期補助的「特種行業」,不公平的社會制度,造就他們今日的豐功偉業!到了年終尾牙,要拿數億元出來犒賞員工,要請大牌明歌星來主持、唱歌及跳舞!目的是比比哪家公司夠「闊氣」,最大的獎,個人可獨得5000萬!數百萬元可算是小 case!再看看金字塔頂端的周圍,貧窮人民及惡化環境(世界環境評比世界倒數第二)等,可說是此一現象的最佳對比!電子業、傳統工業是環境惡化的一大元兇,耗水、耗能還排放毒性物質,由於環境外部性無法有效管制與計算,讓生態環境及後代子孫,默默承受「好大喜功」背後的種種苦果。鋪張浪費的「尾牙」不一定可以提升員工士氣,但有效的回饋,或可稍稍彌補社會失衡而獲得人民認同。如果闊氣的老闆們,改變一下邏輯與作風,將部分偉大成就回饋給社會及環境,我們會真正的佩服與崇拜!在此也建議,有格調的明歌星及員工,請抵制這種俗氣的「尾牙」活動,不

  • 律師詹順貴對「國土復育條例」草案之意見以及經建會之回覆

    律師詹順貴對「國土復育條例」草案之意見以及經建會之回覆

    針對「國土復育條例」草案,我有幾點意見,在以下分做陳述。條例草案第二條明定實施範圍包括山坡地、河川區域、海岸地區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但第五條有關國土分區與管理,卻只列一至三級山區保護地帶及海岸保護地帶,做較嚴的限制開發。對於河川區域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卻只在第二十條列為「得」劃定國土復育促進地區,或許是因後面這二類地區牽涉的居民較多,政府不敢直接劃為保護區,但如此一來對於雲嘉南地層嚴重下陷地區的保護目的,仍將緣木求魚。 第九條第三條所定「二級山區保護地帶若基地面積達100公頃,且90%土地面積坡度在5%含)以下者,不受第一項開發限制」,但如何開發?應否經許可?仍應有規範,建議應在第十條所指之開發許可辦法一併將之納入規範範圍內。 海岸地區的劃設,有多種標準,本條例草案第十一條採最近海的省道靠海側至海岸線的劃設標準,是較差的方法,建議參考原海岸法草案的劃設方式訂之,至少應考量整體海岸地形或濕地功

  • 誰怕政府資訊公開法?

    誰怕政府資訊公開法?

    1月17日,立委選舉過後,「政府資訊公開法催生聯盟」至立法院拜訪國民黨黨團某幹部。當天,在交換意見過程中,對方先以國家情報監督法與政府資訊公開法應同步立法通過為由。最後,在聯盟成員不斷質疑下,終於表示國民黨黨團之所以在先前的朝野協商過程中撤簽的原因,主要是基於政治性的考量。因為,國民黨黨團擔心,一旦「政府資訊公開法」通過之後,泛綠陣營會利用這個法律來對國民黨進行「合法的資訊公開迫害」。在拜訪國民黨黨團以前,筆者認為,「政府資訊公開法」是在野政黨及一般民眾監督政府的最佳利器。萬萬沒有想到,身為在野政黨第一大黨的國民黨,卻因為往昔所留下的歷史包袱,以致不敢、也不願讓「政府資訊公開法」這把利刃,有面世的機會,只因為擔心,利刃出鞘,未能傷敵,反先傷己。1月21日晚間,立法院議事處正式將第五屆第六會期通過之議案,公布在立法院官方網站,而對於民眾知的權利具有關鍵性指標意義的「政府資訊公開法」,終究,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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