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西哥通過氣候變遷法 明訂減碳目標與時程
台灣民間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法》與政府版本最大的差異,在於民間強烈要求在法案中訂定明確的溫室氣體減碳目標與期程,並反對官方版僅僅以碳交易為政策工具。環保署常以全世界除英國無其他先例來回應民間,然而,隨著墨西哥國會在日前通過氣候變遷法案,這種說詞恐怕將越來越薄弱。墨西哥一項具有強制減量目標與時程的《氣候變遷法》(Climate Change Act),4月中旬先是在眾議院獲得280對10票,1票棄權的絕對多數通過,20日更持續成功取得參議院支持,待總統簽屬後即可生效。這項舉措讓墨西哥城為繼英國之後,第二個通過氣候變遷法案的國家,也是發展中國家的第一個。法案內容與英國大致類似,對後續執政當局賦予履行減碳目標的強制責任。法案明定墨國須在2020年之前達到二氧化碳減排30%,在2050年減排50%;而在2024年之前,再生能源發電的占比必須達到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