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
  • 中科三期二階環評初審過關 調用農水前先作環調

    中科三期二階環評初審過關 調用農水前先作環調

    歷經訴訟、和解重回二階環評審查的中科三期,從2006年環說書送審開始,至今已與后里當地老農纏鬥近12年。14日環署舉行第三次二階環評初審,調用農業用水的疑慮仍是爭論的焦點。不過在老農反對調用農業用水狀況下,此案仍獲小組建議通過。小組要求,中科三期內的高科技產業需達到製程用水回收85%、全區用水回收達75%。用水量依經濟部水利署意見核減為4.3萬CMD,但在用水量超過自來水能提供的2.5CMD後、且必須調動農業用水前,必須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送審。在第二次初審時,小組要求中科要求檢討用水量調降、回收再利用的可能;與補充健康風險評估的資料,包括化學品、VOCs的暴露途徑模擬、與增加公館里居民的健康調查。中科三期七星園區位於台中市后里區,面積112公頃。引進產業包括光電、精密機械、生物科技、綠能等工業,屬於綜合型科學園區。由於搶用農水、污染排放的疑慮,本案12年來歷經通過環評、動工、訴訟、再環評

  • 聲援反空污遊行 環團籲經部優先改善中火、興達中南部燃煤電廠

    聲援反空污遊行 環團籲經部優先改善中火、興達中南部燃煤電廠

    本週日17日台中、高雄將舉辦反空污大遊行,14日上午北部環團也前往經濟部門前,除了表態將會包車、發動民眾南下參與,更喊話要求經濟部明確提出,台中火力發電廠、興達電廠為首的中南部燃煤電廠具體減煤路徑。他們認為,要改善中南部的空污問題,應該優先改善中南部的電廠,減煤降幅要大於全國。「不能讓中南部居民獨自面對!」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主婦聯盟、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綠色和平、環境權保障基金會、350.org等團體出面,指出目前北部空品優於中南部的現象,來自於過去區域發展,把工廠移向中南部等策略所致,甚至目前依然有許多總部在台北繳稅、空污排在中南部的不公平狀況。居於相對優勢的北部民眾,有義務改善能源使用效率、減少用電浪費,更要權利支持中南部要求減煤、改善空污的訴求。綠盟副秘書長洪申翰指出,雖然蔡政府提出2025年燃煤配比將降到30%,但他們要求經濟部要更明確的拿出減煤路徑,而他們更期待看

  • 彰化近岸風機 兩業者通過環評大會 環團憂白海豚滅絕倒數

    彰化近岸風機 兩業者通過環評大會 環團憂白海豚滅絕倒數

    環保署13日下午進行第321次環評大會,審查的六案全是風機案。其中彰化西島、彰芳、福芳與海峽離岸27、28號風場,皆是位在彰化外海航道內。環團擔憂,在沒有經過謹慎評估下,白海豚將因此走向滅絕,要求暫緩這五個案子,不過這五案仍照小組建議的全數通過了。在彰化外海27、28號風場同場較勁的兩家業者,分別是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與彰化在地產業力麗集團與台汽電公司合作。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除了芳苑、大城外海的27、28號風機的彰芳、福芳兩案外,外加一個芳苑外海的西島案;本土業者則是以海峽27、海峽28來命名。環團主張,近岸是白海豚仰賴的棲地,應該先做好海域敏感區塊的生態調查,再談離岸風機的開發,環保署不該現在就幫忙背書。雖然能源局表示27、28風場避開了漁港、濕地、保護礁區、漁業資源保育區、重要鳥類棲地、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禁限建區域等限制區,不過環團對可能影響鳥類、魚類

  • 自砍爭議風場無用 衝突牽罟、藻礁、三接站 桃新離岸「不應開發」

    自砍爭議風場無用 衝突牽罟、藻礁、三接站 桃新離岸「不應開發」

    環署13日上午進行桃新離岸風電案第二次環評初審,由於衝擊當地牽罟與石滬文化、影響藻礁生態的問題,也可能與中油第三接收站衝突。經過三個小時的爭論之後,雖然業者在進入閉門會議前一刻,口頭聲明願意放棄北側衝突較大的區塊,但仍遭小組「快刀斬亂麻」建議「不應開發」。此案由「築能風力」開發,即是德國wpd達德能源集團,選址在潛力場址3號風場,雖屬於新竹的外海,但鄰近桃園新屋永安漁港。在第一次初審時,由於風場離岸僅0.5至1公里,將衝擊當地牽罟與石滬漁業,而遭當地居民反對,13日第二次初審時,也來了三車遊覽車的上百位居民到場反對,雖然業者提出了大幅縮減,減少風場面積與風機數量,並退至離岸1.9公里;不過,仍遭指出此舉並沒有真正避開牽罟活動,而且指出風機根本直接設在藻礁上,是衝擊生態。當地是桃園新屋地區目前唯一所剩的自然海岸,立委陳賴素美更趕來,強調永安漁港是台灣目前唯一的客家漁港,牽罟與石滬文化的保存與

  • 國道七號第14次延續會議 國工局撤替代方案 二階環評只剩主方案

    國道七號第14次延續會議 國工局撤替代方案 二階環評只剩主方案

    環保署12日下午舉行「國道七號」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這已經是第14次的延續會議,開發單位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確定要撤回開發地點或路線的2個替代方案,變成沒有替代方案的狀況,只剩有交流道整併的小幅調整。環署綜計處提醒,雖然開發單位有權決定自己送審案件的內容,但是國工局撤掉這兩個替代方案後,將來主方案就沒有替代與調整的可能性,後果要自行負責。「上一次沒有過,這一次要過的可能也不高。」環評委員普遍這麼看待,尤其主方案將切割鳳山台地,嚴重衝擊生態。具交通專業的環委李克聰更在會前便聲明表態,認為此案主方案並不應該開發。國道七號案為高雄港南星計畫的計畫道路,原計畫向北穿越大坪頂特定區、大寮區,在高雄市仁武區銜接目前的東西向國道十號,長約23公里。但由於因路線通過鳳山丘陵和鳳山水庫,有破壞猛禽生態和污染水源等疑慮,2013年7月時一度遭初審小組認定「不應開發」,不過後來在環評大會翻案,改成進入二階環評

  • 民間也「五缺」 空污法拍版前 地方政府許可證權限、空污費分配成爭議

    民間也「五缺」 空污法拍版前 地方政府許可證權限、空污費分配成爭議

    行政院長賴清德12日出席工商早餐會,不但工商界勞團場外丟饅頭抗議,環團也另外提出中南部國民因為身陷空污問題,而也面臨「五缺」。本週日17日中高兩地將舉辦反空污遊行,二地遊行召集人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葉光芃和南部反空污大聯盟召集人陳椒華指出,中南部民眾缺少好心肝、好肺、好腦、好身體、好空氣,解方就是讓中南部空品達標。葉光芃提出政院南遷中央部會實際體會空污、要求台中市政府收回中火許可證,重新實質核減、各縣市前30大固定污染源減排、節電修正空品指標等訴求。陳椒華則要求,高雄工業區周邊民眾進行長期流行病學調查及健康風險評估、調高空污費、空污法與環評法對總量管制的認定應以實際排放量為準、移動污染源與固定污染源使用、興達大林電廠、中鋼中油污染減排禁燒生煤等。環團不滿:許可證規範走向「中央集權」行政院本週將拍版定案政院版空污法修正草案,在正式公布前,葉光芃便痛批,此次修法並不是為健康而修,其實是為

  • 緊急應變時燃氣電廠排放將放寬 既有12座中可免罰者不能滿載

    緊急應變時燃氣電廠排放將放寬 既有12座中可免罰者不能滿載

    行政院長賴清德11日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載關於在緊急應變的狀況下,降載燃煤電廠、改用燃氣電廠,若升載的燃氣電廠因此燃料用量及空氣污染物增加,在經濟部審核、報准環保署許可的狀況下,得不受原核發許可證與環評的原先限制。此消息傳出後,引起媒體與環團的熱議,不過,這一條規範其實在去年10月底,環保署就已經發出公告,如今只是計畫將它從子法正式入空污法。此外,賴清德次日預定將與中南部縣市長座談,空污基金的分配與運用可能成為討論焦點。2016年10月31日環署就已公告「公私場所電力設施採行低污染性氣體燃料發電或供應低污染性氣體燃料之接收設施取得許可者,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罰」,作為處理秋冬空污但又能不缺電手段之一,如今也只是計畫將它從子法提升,正式入空污法。當時環署空保處預估,以台電在高雄的「南部電廠」來算,四座燃氣電廠增載10%,將增加980百萬度/年的電量,與原本以燃煤發電相較,將減少319噸

  • 環署趕年底確認離岸風機19案 專家會議先統一水下噪音規範

    環署趕年底確認離岸風機19案 專家會議先統一水下噪音規範

    環保署在今年下半年陸續做完19件離岸風機案的環評初審,並將從本週三(13日)開始,打算在年底前一口氣以三次環評大會來完成一一確認,至於一路審查過程中最受關注的水下噪音問題,由於環保署打算訂出施工期水下噪音評估方法及閾值的共通性規範,因此在11日上午舉行專家會議。目前環署與專家傾向比照德國的規範,警戒區750公尺處水下噪音聲曝值(SEL)不得超過160dB。而到場的外商,如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達德則表示,要用什麼規範都好,因為他們會以在歐洲施工的標準來台灣工作,只盼環保署提出明確的規範。「之前千架風機時代都只是紙上談兵。」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直言,表示過去很多該做的調查與規範都沒有提出來,而經濟部卻又要求環保署要在今年底前完成環評,因此才會有這樣一路趕到大會要確認通過這些案子前,還在設法討論出這些規範。而面對風機可能最快在明年下半就會正式開始施工,在明年能源局還在進行遴選、競標的程序時,

  • 分母縮水、分子虛報 環團踢爆台灣回收率58%「天才」假象

    分母縮水、分子虛報 環團踢爆台灣回收率58%「天才」假象

    在環保署的統計中,2016年台灣垃圾的回收率達到58%,甚至因此獲外媒以「垃圾處理的天才」來讚美,不過在環團看守台灣的眼裡,卻還是在路邊可見飲料杯、免洗餐具、便當盒等應回收項目隨地棄置,顯示垃圾處理的機制恐怕沒有數字上看起來的那麼完美。環團看守台灣9日發表他們實際訪調成果與統計,點出生活垃圾回收率漂亮的原因,問題來自把生活垃圾算到事業廢棄物裡,例如將進入焚化爐的垃圾,以清潔隊的車都是生活垃圾、民間業者的車就算是事業廢棄物來估算,秘書長謝和霖提醒,這當中約有上百萬噸的誤差,若是重新計算一次,生活垃圾的回收率可能只有四成左右,其實不需要為了這個美化後的數字太開心。而且其中進入焚化爐的廚餘,多年來一直有三成多,始終降不下來,研究員陳威霖粗估,2016年每天進入焚化爐的廚餘有4444噸。謝和霖指出,所謂58%回收率指的是生活垃圾的回收率,並沒有包含事業廢棄物,不過台灣目前有大宗的生活垃圾,是委由民

  • 環評法修法 新增低排放量設備免環差 環團再戰空污總量定義

    環評法修法 新增低排放量設備免環差 環團再戰空污總量定義

    環保署在蔡政府上台後,啟動環評法母法的大修法,經過一年多的時間,在今年9月提出草案、11月底完成4場公聽會後。雖然環保署目前尚在整理各方意見、尚未正式提出回應,但中南部關注空污問題的環團,8日就與立委劉建國、陳曼麗舉行環評法空聽會,主要的意見就集中在批判第28條並要求刪除,該條是規定哪些變更開發行為將以「變更內容對照表」來審查。環團對於其中第二項規定「既有設備、引進較原設施低能耗或低污染排放量之設備,提升產能或改變製程,而污染總量未增加」將以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再次提出疑慮,認為在過去環評量是高估的狀況下,此舉恐怕造成工廠實際的排放量輕易升高,卻只需經過最簡易的「變更內容對照表」來審查,可能讓中南部居民承受更多的雲林六輕與高雄中油製造的空污。因此再次批評該條法案是「護航六輕」條款。環評法修正草案中,對已通過環評審查而要申請變更的規範,在第27、28、29、30條,按照不同狀況,相應要重作環

  • 政院版礦業法修正案出爐 仍允許亞泥「免同意」繼續挖礦20年 挨批「比8月版還退步!」

    政院版礦業法修正案出爐 仍允許亞泥「免同意」繼續挖礦20年 挨批「比8月版還退步!」

    7日行政院會如預料通過礦業法修正草案,政院版將進入立法院審查。雖然行政院強調,政院版提出有強化環境保護、開發資訊與參與、明訂回饋機制、落實原民權益、刪除不合理條款加強管理等六大重點。但是關於重作環評、原民知情同意的部分,都引發環團與原民團體的不滿批評。環團痛批,現在的政院版比起礦務局八月的預告版簡報更加倒退;原住民青年也宣告「諮商同意不容扭曲」,兩方的訴求均認為,亞泥礦權展限違法,應立即撤銷;他們不能接受,不須經過原住民同意,亞泥還能繼續炸山挖礦20年。政院版的修正草案,已刪除備受批評的「展限駁回求償」(刪除主管機關依法駁回展限申請案的補償規定)、「先行使用土地」(刪除礦業權者提存地價、租金或補償後,得先行使用土地的規定)的霸王條款;也將提高權利金並將提撥權利金部分做居民回饋金入法。但是,草案正式出爐後,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黃靖庭、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謝孟羽聯

  • 礦業法政院版草案7日亮相 「只諮商不用同意」原基法落實將成爭論

    礦業法政院版草案7日亮相 「只諮商不用同意」原基法落實將成爭論

    行政院預定要在7日完成礦業法政院版修正草案,4日政務委員張景森完成法案審查後,草案也經媒體披露。民間版起草人律師謝孟羽評論,雖然肯定政院版加大了公民參與的部分,但「不同意何來參與?」指出在落實《原基法》第21條諮商同意權的部分定調為「同意或參與」,直指這完全與亞泥在訴願言詞辯論程序的主張一致。雖然政院、立院一再承諾將會在這一個會期處理礦業法修法,但卻一路拖過了11月23日亞泥新礦權生效日,讓民間相當著急與不解;新城山礦場下的太魯閣部落,更為此展開了一波封路行動。直到12月初,終於聽聞政院版要出爐了。雖然政院版草案要到7日院會後才會正式公布,不過上報、自由時報已陸續透露部分內容,預告草案將包括規定未作環評的礦場須補辦環評、申請新礦業用地或展限都須符合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遭批為「霸王條款」的第31條展限駁回補償規定、第47條「先使用土地機制」,也都在政院版中刪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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