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委會規定明起賣蛋必用一次性包材 主婦聯盟合作社籲保留政策彈性
24日起,如果未使用一次性包材盛裝生鮮禽蛋,將依法開罰3至15萬元。這是農委會「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的規定,是為了禽流感防疫與沙門氏菌等其他病毒而來。不過,台灣過去因為雞蛋包裝問題而致病的案例有多少?疾管署則坦言「我們沒有研究」。而長期推動蛋盒回收使用的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更表示,站在友善環境立場,不能接受全面一次性包材,呼籲農委會保留政策彈性,「不要一體適用」。 換盒政策 預估衝擊五成「裸蛋」農委會在兩年前修正「動傳條例」14條,規定「裝載生鮮禽蛋,應使用一次性之裝載容器或包材」。法令緩衝期到今天午夜為止。24日開始,未使用一次性包材盛裝生鮮禽蛋,將依法開罰3至15萬元。此政策正式上路後,對一般賣場通路的既有盒裝雞蛋的販售大多沒有影響,但對於裸賣的傳統市場、仍用大型的塑膠箱籠的如團膳、業務用、早餐店等業者,就會有影響, 雖然還是可以裸賣,但運送販賣過程需要改採一次性包材。根據農委會畜牧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