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業

  • 阻歐盟黃牌 「遠洋漁業條例」三讀通過

    阻歐盟黃牌 「遠洋漁業條例」三讀通過

    為回應歐盟將台灣列入遠洋漁業黃牌名單,立法院5日三讀通過「遠洋漁業條例」,條文明定從事遠洋漁業漁船相關規定,並將無漁業證照、未依規定裝設船位回報器或電子漁獲回報系統等列為重大違規行為,依漁船噸數分四級處不同罰鍰,最重罰鍰可達3000萬。我國籍漁船因被國際組織及外國媒體報導非法作業,歐盟執委會在2015年10月1日宣布將台灣為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漁業」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黃牌名單),並分三階段審查改善情況,第一次是今年3月底、第二階段9月底、最後期限是明年3月底,若不過將遭貿易制裁。有關重大違規之罰則,除扣照或廢照外,本次立法也明定罰鍰,將漁船噸數分成四級,依不同漁船噸數處不同額度罰鍰,若是總噸數500以上漁船,可處新台幣600萬以上3000萬以下罰鍰,而最低總噸數未滿50的漁船,則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若所處罰鍰低於漁獲價值,按漁獲價值處最高5倍罰鍰。另外,有

  • 整頓遠洋漁業 修法鎖定19項重大違規

    整頓遠洋漁業 修法鎖定19項重大違規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1、2日審議漁業三法,經過昨(2日)一個上午討論,完成三案初審。其中「遠洋漁業條例草案」第13條,規範19項遠洋漁業重大違規事項,立法通過可依據第36條處以20~3000萬不等罰款,並得處以兩年以下收回其漁業證照,或甚至廢止。「遠洋漁業條例草案」第13條(經濟委員會通過版本,內容依據現場資料整理,定稿請依據立法院公布版本) 中華民國人不得有下列重大違規行為: 1、無漁業證照、無第6條第1項之遠洋漁業作業許可或收回漁業證照處分執行期間,從事遠洋漁業。 2、未依第9條第1項規定裝設船位回報器或電子漁獲回報系統而出港。 3、未依第11條第1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許可從事海上轉載、港內轉載或港口卸魚。 4、未依前條第1項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准,進入他國管轄海域從事漁撈作業。 5、偽造、塗改或故意遮蔽中英文船名、船籍港名、漁船統一編號或國際識別編號之漁船標識。 6、從事漁撈作

  • 中國漁船遭阿根廷擊沉 揭露南大西洋漁業危機

    中國漁船遭阿根廷擊沉 揭露南大西洋漁業危機

    今年3月,阿根廷海岸警衛隊先後向兩艘中國漁船射擊,這使得中國與阿根廷的外交關係急轉直下。雖然兩艘中國籍漁船都成功逃出了阿根廷專屬經濟區,但其中一艘中國籍漁船的船員最終在公海上被阿方捕獲,船隻由於遭到阿根廷海軍的砲擊而沉沒。這起特殊事件引起了國際媒體的廣泛關注。2016年3月14日遭阿根廷擊沉的中國漁船,魯煙遠漁010。圖片來源:圖片來源:阿根廷海岸警衛隊影片截圖連續兩起與阿根廷海軍有關的事件引起了中國政府的關注。中國駐布宜諾斯艾利斯使館呼籲對「魯煙遠漁010」船隻的沉沒展開正式調查。另一艘中國漁船華麗8號起先逃脫了追捕,最終在回途途徑馬六甲海峽時被印尼方面扣押。以上事件看起來似乎很不尋常,但對於關注國際漁業的人士來說,這些事件實屬司空見慣。不過,阿根廷方面採取的行動確實向國際社會發出了強有力的信號。它表明,保護脆弱的海洋生態系統需要各國之間更密切地協調配合。

  • 沿近海抓無魚、遠洋漁業血汗漁工 漁業署遭批

    沿近海抓無魚、遠洋漁業血汗漁工 漁業署遭批

    台灣的海洋裡原為野生物棲地,卻全都視為漁業資源撈捕殆盡。近日陸續發生綠島龍王鯛、澎湖硨磲貝遭非法捕捉,引起台灣社會關注,立委更指出,殺死一隻龍王鯛所付出的生態環境代價高得不成比例,要求漁業署應重新檢討政策,確保海裡有魚。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30)針對漁業政策質詢,立委黃偉哲即要求林務局發揮保育預防性原則,不要只是事發感到痛心。曹啟鴻則以小琉球保育綠蠵龜為例,一有綠蠵龜受害,立即上傳週知,期待龍王鯛、珊瑚也能成為當地居民、民宿業者生財之道,但必須有在地團體陪伴。近海無魚  多層刺網禁令失靈漁業署將新北市貢寮區卯澳灣選定為我國第一座栽培漁業示範區,6月5日即將在此地舉辦「世界海洋日」活動及栽培漁業示範區啟動典禮。不過,立委林淑芬卻指出,卯澳灣天天都有人發現近海三浬內放置三層底刺網,大小通抓。林淑芬質疑,雖然新北市2012年即公告禁止使用多層底刺網,仍有網友拍到三層刺網,卻無人執法,連海巡署都有

  • 漁業三法修法祭重罰 漁民組織大嘆吃不消

    漁業三法修法祭重罰 漁民組織大嘆吃不消

    「遠洋漁業條例」草案歐盟先知道?為了歐盟將我國列入「打擊IUU不合作第三國黃牌名單」解套,行政院3月通過「遠洋漁業條例」草案、「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及「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然而事關台灣遠洋漁業發展及國際聲譽,立委質疑,為何他們要不到相關資料,歐盟卻早在去年11月掌握最新進度?昨(18日)立法院召開「遠洋漁業草案」修法公聽會,幾位漁會組織代表認為修法過程,未納入說明會時漁民心聲。「不能只有歐盟的想法,要有漁民的想法!」立委賴瑞隆譴責漁業署草擬過程缺乏漁民心聲,要求不要被歐盟壓著修法。草案罰鍰百萬起跳  漁會批滅漁立院針對政院版「遠洋漁業條例草案」召開公聽會,其中第13條列入19項「重大違規行為」,包括無照、未正確回報、未依法轉載、進入他國水域捕撈、撈捕未經許可或已超過額度的種類、使用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的漁具等;若違反其中一項,依據同法第36條,將處以200萬到3,000

  • 血汗漁工換海鮮 環團調查:台灣遠洋漁業超失控

    血汗漁工換海鮮 環團調查:台灣遠洋漁業超失控

    台灣綠色和平組織上周(14日)公布最新調查報告「台灣製造-失控的遠洋漁業」,指出我國漁業過去涉及人口販運與虐待漁工,甚至媒體報導可能牽涉到海上謀殺,種種事件顯示政府管理不當,導致不知情的消費者,可能購買或食用「不乾淨」海鮮。台灣漁業違法事件頻傳  指向結構出了問題綠色和平全球鮪魚專案負責人 Oliver Knowles在報告前言中指出,有越來越多文件紀錄,證明過去台灣漁業有許多違法行為。然而台灣的主管機關接獲這些嚴重問題通報時,卻往往視為單一個案。「但是,當我們將一連串非法案件放在一起研究時,得到了完全不同的結論,包括未報告、未規範(IUU) 的捕撈行為、海上喋血、虐待勞工、非法等嚴重的違法事件頻傳,已不是指責個別業者未盡管理責任就能解決。」他直指台灣各級主管機關皆有失職之處;而台灣漁船以賭上人命和污染環境來供應鮪魚和各種海鮮的惡名,將嚴重危及台灣漁業。

  • IUU黃牌警告死線在即 政院急修漁業三法

    IUU黃牌警告死線在即 政院急修漁業三法

    距歐盟4月1日「打擊IUU不合作第三國黃牌名單」期限不到兩周時間,行政院昨(17日)通過「遠洋漁業條例」草案、「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及「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企以包裹方式送立法院審查,一解燃眉之急。不過民間質疑,攸關台灣遠洋漁業改革及漁民權益的「遠洋漁業條例」草案研擬過程,缺乏公民參與不透明,未能納入各方意見。台灣綠色和平組織呼籲,修法前應盡早召開公聽會,納入相關意見,改善遠洋漁業體質,才能肩負國際社會責任,而非只是應付歐盟需求了事。歐盟黃牌警告即將屆滿半年,行政院也火速通過漁業三法修法。圖片來源:台灣綠色和平組織修法只是第一步  落實才是關鍵行政院長張善政指示,保育海洋生態永續發展人人有責,我國身為國際漁業組織的重要成員,必須遵守國際規定。修法內容包括:調高遠洋漁船違法捕魚、洗魚的罰則與刑責,加強打擊非法,維護合法業者權益,國人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相關規定等。台灣綠

  • 專家、立委:革除黃牌污名 台灣要拿出漁業改革決心

    專家、立委:革除黃牌污名 台灣要拿出漁業改革決心

    根據漁業署資料,台灣遠洋漁船今年已達1216艘,總產值456億占漁業總產值1025億近50%,是國際間遠洋漁業強權。然而,未能與時俱進的漁業管理政策、普遍存在的違法撈捕行為,讓台灣漁業管理瀕臨崩潰,國際間更是頻頻點名作記號。歐盟即於10月對台灣非法漁業舉黃牌,要求6個月提出漁業管理改善作為,杜絕IUU(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漁船及行為;只是兩個月後仍不見政府有具體行動後,對此,綠色和平與5名立委、22名學者、14個NGO團體啟動聯署,發表聯合聲明,要求改革漁業,向國際社會證明,台灣有能力和全球一起,養護公海的漁業資源。昨(10日)台灣綠色和平組織於各大報刊登廣告,呼籲台灣社會,不但救台灣遠洋漁業,更應正視我們在公海上的責任。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顏寧表示,台灣是遠洋漁業強權,每三片鮪魚生魚片就有一片來自台灣漁船,卻未能杜絕非法漁業行為。9月綠色和平揭露的台籍漁船順德慶888號只是冰山一角,

  • 順得慶888號遭罰15萬 環團:非法捕撈改革慢 恐重創漁業

    順得慶888號遭罰15萬 環團:非法捕撈改革慢 恐重創漁業

    本國籍漁船「順得慶888號」涉嫌於公海非法撈捕,經綠色和平舉發,本月將在農委會漁業署巡護下返台,並於23日依據已知違法情節祭出收回船長、船主八個月漁業執照、以處分15萬元。由於非法轉載仍在查證中,目前又逢歐盟將我國列為打擊IUU不合作第三國的警告名單,台灣綠色和平組織警告,台灣具備漁業大國實力,若不積極改善管理,不僅重創漁業經濟,更損及國家聲譽。「順得慶888號」在漁業署巡護下,於本月9日返台。漁業署隨即派員查核,包括該船作業情形紀錄表及相關證件、清點漁獲物並訪談該船船員,查出該船未詳實填寫漁獲日誌、將鯊魚漁獲割鰭棄身等違規行為,並扣留封存該船漁獲物保全物證。除訪談順得慶888號漁船船員、逐尾過磅清點漁獲物種類及確認數量外,並邀請鯊魚專家到現場協助辨識鯊魚種類。經清點後,該船漁獲物共計:黃鰭鮪1.3948公噸(136尾)、大目鮪5.6506公噸(283尾)、長鰭鮪1.085公噸(58尾)、

  • 遠洋漁業管制不力 歐盟對台灣舉黃牌

    遠洋漁業管制不力 歐盟對台灣舉黃牌

    「順得慶888號」非法割鰭棄身、轉載效應延燒,歐盟1日宣布將我國列為打擊IUU不合作第三國黃牌名單,如台灣在6個月內未能作出改善,歐盟市場可能施以經濟制裁,禁止進口台灣海鮮;此舉凸顯台灣漁業管理正面臨嚴峻考驗。綠色和平推估,若進一步列入黑名單,損失可上看每年5億2千萬台幣。對此,漁業署表示,將積極與歐盟溝通。綠色和平幾周前揭發台灣籍漁船「順得慶888號」在太平洋進行非法漁業,引起國際關注。漁業署與歐盟雙邊諮商過程,雖曾就IUU漁業行為管理,提出回應及承諾事項,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仍於此事件後將我國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漁業」(Illegal, Unreported, Unregulated, IUU)不合作第三國的警告名單。

  • 直擊太平洋鮪魚業 曝光漁工辛酸生活

    直擊太平洋鮪魚業 曝光漁工辛酸生活

    ※ 編按:近日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指出血汗漁工問題,這個議題其實不遠,就在我們的餐桌上。船東壓低勞動成本,提供廉價魚貨,薄利多銷的結果是捕撈更多的魚來維持利潤......也間接助長了過漁行為,牽一髮而動全身,漁工剝削問題關係到的是海洋資源──海鮮能否永續。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顏寧的這篇觀察日誌,透露了太平洋上鮪魚業的現況。這趟航程中她觀察漁船,拜訪船主、訪談漁工,並一一紀錄,與我們分享海上的所見所聞,包括漁船上擁擠、無隱私的居住條件,低薪、薪資苛扣的普遍情形,與漁工的超長工時,和繁重單調的工作性質。今年是我加入綠色和平第四年,每當我到漁港訪問船長,或坐在辦公室苦讀漁業統計數據資料,我不時想起當時以志工身分參與的太平洋巡航之旅。那是我第一次離開陸地,日夜與海相伴,也是我首度看到活生生的鯊魚被捕上船,以及滿艙的冷凍鮪魚。而這個月,我在船艦「彩虹勇士號」上,跟著來自世界各地的船員,我們再度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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