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業

  • 監院調查報告出爐:福甡拾壹號違反漁工勞動權益一案 四單位失職

    監院調查報告出爐:福甡拾壹號違反漁工勞動權益一案 四單位失職

    去年高雄籍漁船「福甡拾壹號」因漁工權益問題被扣留在南非,成為世界第一艘因違反2007年國際漁業工作公約的漁船,重創台灣國際形象,監察院主動立案調查。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9日公布調查報告,對農委會、漁業署、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勞工局提出糾正,要求議處3名失職人員,並將黃姓船長以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送辦。漁業署表示,尊重監察院的調查結果,會再研究調查報告給予回應。ILO披露台籍漁船勞動環境差  監委認為漁業署反應慢失職去年7月17日,國際勞工組織(ILO)披露台籍漁船違反「漁業工作公約」,船上設施老舊、食物不足、安全與衛生條件極差等問題,漁業署隔日即發布新聞稿反駁指控,引起國際一片譁然。漁業署直到9月漁船返港後,才到印尼重啟調查,11月召開記者會,宣布依「境外雇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重罰船主。然而,根據監察委員調查,其實漁業署早在5月就已經知道船被留置、且漁工疑似受到不合理對待,監

  • 割鰭棄鯊魚身、殺海豚作餌 9分鐘短片揭台灣遠洋漁船惡行

    割鰭棄鯊魚身、殺海豚作餌 9分鐘短片揭台灣遠洋漁船惡行

    英國環境正義基金會(EJF)5日公布影片〈海上屠殺〉,揭露台灣漁船非法行為,包括宰殺保育類海豚作為釣鯊魚的魚餌、非法割鰭棄身、捕捉海龜等殘忍且浪費海洋資源且非法的漁業活動。台灣漁船在太平洋、大西洋以及印度洋作業,是國際鮪魚市場的主要供應者之一,大量產品輸往日本、歐洲以及美國,EJF呼籲台灣政府應立即採納「全球漁業透明化」的十項建議,制定清楚的時程表以及執行計畫,加強漁船監控以及檢查的有效性和強度,才能防止非法漁業及人權剝削。漁業署則回應,因為相關資料皆由外國籍船員口述,照片及影片還無法明確連結到特定漁船,難以查證,但還是已就現有資料展開調查,若查證違規屬實,會依遠洋漁業條例開罰。 影片中,EJF訪談七位來自六艘漁船的漁工,發現有五艘漁船涉入非法作業,要求漁工割下鯊魚鰭後丟棄身體,這些少了鰭的鯊魚被丟會海裡,任其窒息或失血過多死亡。這樣的做法已違反台灣以及國際區域漁業組織的規範。

  • 遠洋漁民抗議罰鍰高 農委會一個月內展開協商

    遠洋漁民抗議罰鍰高 農委會一個月內展開協商

    遠洋漁業三法實施後,高額罰鍰讓漁民苦不堪言,包含蘇澳、琉球、東港等2000多名漁民6日下午到立法院前抗議,要求修正漁業三法調整罰鍰、取消漁工逃脫6個月限制僱用規定以利漁船出港作業,政府應強力護漁、讓漁業不適用勞基法等。農委會漁業署透過新聞稿指出,遠洋漁業條例明定對重大違規行為處較高額度罰鍰,以嚇阻IUU(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重大違規情事發生,所訂定罰鍰與鄰近國家相較並無過高,且該條例的通過是表明台灣與國際共同合作打擊IUU漁撈行為的承諾,並無修改的空間。針對漁業應排除勞基法適用、另訂漁業專法規範訴求方面,農委會表示,已建請勞動部將漁業列入勞基法責任制行業,後續將洽勞動部進行協商,漁業署已請各漁會提供不同漁法的工時,未來將組成工作小組共同研商漁業勞動適用規範。

  • 報告稱中資染指 迦納遠洋漁業恐7年內崩潰 亟賴加強監管

    報告稱中資染指 迦納遠洋漁業恐7年內崩潰 亟賴加強監管

    中國漁船在迦納的拖網捕撈作業正在消耗該國的魚類種群,損害漁民的生計,環境正義基金會(Environmental Justice Foundation,簡稱EJF)的一份新報告指出。許多西非國家的食物和收入高度依賴海洋。但隨著漁業的發展和國際化,國外的捕撈業者已經打入了這些國家的漁業市場。10月11日發表的報告《西非隱藏的中國船隊》調查了迦納海域非法、不受管制和未報告捕撈(簡稱IUU捕撈)的程度及其影響。報告建議進行「緊急」改革以改善該部門的透明度和問責機制,並提出中加兩國政府必須合力解決這一問題。

  • 海洋沒魚可撈! 島國漁民為生計涉險運槍毒

    海洋沒魚可撈! 島國漁民為生計涉險運槍毒

    跨國組織犯罪滲入漁業,破壞環境也破壞人權,是海洋資源的最大威脅之一。帛琉、索羅門群島和吉里巴斯等九個島國政府部會首長,近日簽署一項重要的國際聲明,呼籲全球協助他們對抗犯罪網絡對漁業的「毀滅性」影響。他們表示,由於漁獲太少,漁民容易受到國際犯罪組織的誘惑,涉入槍枝和毒品販運活動。魚源枯竭 漁民運槍毒謀生計這個問題的規模有多大,各界估計數字不盡相同,但根據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UNODC)的資料,光東南亞和太平洋地區的海洋野生動物黑市,包括珊瑚和珊瑚礁魚類的非法交易,價值就高達8.5億美元(約新台幣263億元)。但犯罪造成的社會成本,包括逃稅、人口販運和其他違法行為,卻是遠大於此。帛琉一位官員向媒體表示,他認為,遠洋漁船涉入犯罪的情形,讓該國日益嚴重的甲基安非他命濫用問題更加惡化。在加勒比海地區,當地由於過度捕撈,已導致魚類價值下

  • 剝削海洋和漁工互為表裡 國際組織再控台灣漁船黑暗面

    剝削海洋和漁工互為表裡 國際組織再控台灣漁船黑暗面

    英國環境正義基金會(EJF)13日公布影片〈剝削和非法:台灣漁船的黑暗真相〉。時逢歐盟官員來台審查二年前我國遭舉黃牌一事,時機敏感,漁業署也在14日發布新聞稿回應影片內容「不全然是事實」,但現況是否真的改善了,環境正義基金會副執行長施密特(Max Schmid)表示,結構性的問題仍然存在,且IUU(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業)行為與剝削漁工的作法互為表裡,其實是高度相關。施密特說,環境正義基金會多年前開始關注台灣外籍漁工處境以來,仍尚未見到證據顯示改善。他們去年底即規劃在今年初發布這部影片,只盼引發台灣主管機關重視,無關歐盟官員行程。未來也將持續進行影片拍攝及訪調,以環境正義為出發,直到終止剝削的一天。數月不回港「與世隔絕」  遠洋漁船零勞檢漏洞美國華府智庫「美國進步中心」(Center for American Progress,CAP)今年1月發表台灣漁業報告,指出基於可信證據,台灣籍

  • 遠洋漁業遭舉黃牌2年6個月 歐盟解除否21日分曉

    遠洋漁業遭舉黃牌2年6個月 歐盟解除否21日分曉

    歐盟舉台灣遠洋漁業黃牌迄今2年6個月,2018年3月12日將抵台訪查,最高層級相當於台灣政府組織中的司長層級,行程約九天,對照往例,21日最後一天,通常會讓農委會了解是否解除。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表示,歐盟此行訪台距離2015年10月舉台灣黃牌,約過2年6個月,會議行程將分3個層級進行,依序為技術人員與漁業署組長進行技術性會商、歐盟處長級官員與漁業署署長黃鴻燕會談,以及歐盟官方司長層級官員跟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進行政治性會議;此外,歐盟也可能機動性提出實地會勘的要求。漁業署指出,13到21日,歐盟透過靜態與動態訪視,確認台灣遠洋漁業改善實況是否具體落實,不只是法規修改、執法改善,實際作業也必須一一履行;對照往年慣例,通過與否可能在會議終了時獲得訊息,正式作業流程,則最快須於訪視行程結束起算10天後,才會有正式報告出爐。

  • 近海魚類耗竭 中國增遠洋捕撈加劇海上衝突

    近海魚類耗竭 中國增遠洋捕撈加劇海上衝突

    中國控制在魚類資源耗竭的自家海域打漁,同時計劃增加遠洋打漁船隊的捕撈數量,但此舉可能加劇跟其他沿海國家的海上衝突。根據中國農業部數據,國家資助的遠洋漁船隊的年度打撈目標從2016年的200萬噸上升到2020年的230萬噸;且自2011年到2016年之間,中國遠洋漁船隊的捕撈數量增加了50%。中國擴張遠洋捕撈是由於近海魚類存量劇減,中國沿海省份鼓勵漁民取消小型近海船隻,中國農業部之前已承認東海已經無魚可撈。此外,北京也剛宣布史上第一次黃河季節性禁撈,為期三個月,當局也對長江和珠江採取了類似措施,以圖恢復魚類存量。

  • 三項具體目標 漁業的「中國方案」能給海洋喘息的機會嗎?

    三項具體目標 漁業的「中國方案」能給海洋喘息的機會嗎?

    中國農業部提出的海洋捕撈產量「負增長」指標能否為近海捕撈贏得喘息的機會?2017年12月9日,中國農業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副局長韓旭在北京表示,中國一方面需要發展漁業來改善人們食物的營養成分、解決食物供給問題,另一方面也需要管理和控制漁業、不讓漁業破壞海洋生態——中國可以在這兩方面為世界提供一個「中國方案」。漁業過度捕撈已經成為全球最嚴峻的海洋問題之一。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全球90%的魚類資源已經遭到過度捕撈或充分捕撈(fully fished),漁業資源的衰退將對數億依賴海洋為生的人口的糧食和生計帶來威脅。作為海洋捕撈量佔世界總量18%的全球最大漁業國家,中國也面臨著嚴重的過度捕撈。中國農業部的數據顯示,2016年中國近海捕撈總產量達1328萬噸,遠超過漁業專家建議的800-900萬噸的最大可捕量。

  • 拚盡速解黃牌 農委會公布漁業新法上路首波違規裁罰結果

    拚盡速解黃牌 農委會公布漁業新法上路首波違規裁罰結果

    歷經近兩年歐盟打擊IUU漁業不合作黃牌警告,為了早日解除限令,行政院農委會採取多項措施,強化我國漁業管理的行動。今年漁業三法正式上路,到底發揮了那些功用?漁業署15日召開記者會,公布首波依遠洋漁業條例等相關法規新法裁處名單, 24項違規共裁處15艘船、總金額達新台幣2020萬元。本年度截至目前為止,依《漁業法》等相關法規裁罰85件,依《遠洋漁業條例》等相關法規,已裁罰24件。其中罰款金額最高的案例為480萬,分別是裁處經營者400萬、從業人80萬元。該船因違法《遠洋漁業條例》第13條第7款「有配額限制之魚種,漁船總漁獲量已超過主管機關依法規定許可配額20%,仍繼續捕撈該魚種」而受罰;漁業署估計這些罰款將遠大於收益。另一項違規事由則為在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IUU漁撈作業漁船名單,命其限期返港卻逾期未返港,裁處結果為沒收漁船。其他違法樣態還包括:駕駛之非我國籍漁船非屬管轄該水域之

  • 2017年西印度洋黃鰭鮪魚配額 部分漁民2月已用完

    2017年西印度洋黃鰭鮪魚配額 部分漁民2月已用完

    漁業署依印度洋鮪類委員會規定,1月21日起,對我國在西印度洋捕釣黃鰭鮪魚的漁船分配「今年捕釣數量」,如超過額度,即不得再捕釣,否則將無法入港拍賣。配額則是依漁船船長前三年在當地海域捕釣,並向漁業署通報的數量為依據。不過,在西印度洋捕釣鮪魚的台灣籍漁船,因漁業署分配今年的延繩釣黃鰭鮪配額不夠用,每月還得支出龐大的整補、薪資等,認賠將漁船開回台灣,第一艘預計27日早上回到東港。獲漁民陳情的立委莊瑞雄表示,這項規定在1月21日上路,執法初期,額度限制應更有彈性,給漁民多一點時間。獲分配20噸的屏東縣東港籍嘉義財號今年已捕釣近20噸,若再出港捕釣,超額的漁獲也賣不掉,但離年底還有十個月,如果停在普吉島,每月支付漁工、維修等固定開銷就超過100萬元,「沒有收入、每月還要支出百萬元」,等於要倒貼。經過考慮,郭姓船長先辭掉漁工,讓有船員證的妻子搭機到普吉島會合,輪流把漁船開回東港。東港籍滿大豐12號漁船

  • 綠色和平:中國巨大遠洋捕撈船隊將致漁業耗竭

    綠色和平:中國巨大遠洋捕撈船隊將致漁業耗竭

    根據綠色和平組織的報告,中國巨大的遠洋捕撈行業已經擴張到美國的十倍以上,且此增長將耗竭漁業並製造衝突。從2012年到2014年,中國參與遠洋捕魚的船隻從1830艘增加到2460艘,綠色和平認為,中國政府透過補貼燃料費和其它費用,直接刺激這種行為的增長。根據衛報報導,2013年中國從遠洋捕撈460萬噸,遠遠超過北京向聯合國報告的數字,其中很大一部分捕撈發生在西非海岸附近,但是中國船隊也越來越踏足南極洲和南美。去年,中國還宣布將把南極磷蝦的捕撈數量從目前的32,000噸增加到200萬噸,震驚海洋科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