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

  • 防魚塭種電土地炒作 能源局將研議漁電共生納管新制

    防魚塭種電土地炒作 能源局將研議漁電共生納管新制

    台灣國土資源有限,光電開發難免走向土地複合利用,其中漁電共生卻爭議頻頻,綠能蟑螂、土地炒作污名不斷。民進黨立委洪申翰、郭國文今(19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檢討土地整合機制,嚴防假養殖、真種電情事。能源局表示,目前正在研議新的遴選機制,光電業者須提出永續漁村及睦鄰方案才有機會進駐。農委會則宣布即將設立漁業署南部分署,補足稽核量能,並引入新科技監控,掌握魚塭案場的養殖事實,確保真的有在養魚。洗刷光電污名 能源局研議漁電共生納管新制漁電共生案場數量持續擴增,爭議案件越來越多。民進黨立委洪申翰、郭國文今日召開「漁電共生爭議,中央應加強納管」記者會,呼籲經濟部、農委會合作建立漁電共生的土地整合納管機制,確保收益回饋漁民及社區,洗除光電政策污名。洪申翰指出,目前漁電共生土地多由開發商、仲介整合後租給業者使用,土地炒作狀況屢見不鮮。2022年11月七股漁民北上抗議後,經濟部、農委會隨即成立跨部會駐地工作

  • 又見白海豚擱淺死亡 新舊纏繞傷痕累累 環團籲改善西部海域管理

    又見白海豚擱淺死亡 新舊纏繞傷痕累累 環團籲改善西部海域管理

    台灣白海豚(以下簡稱白海豚)是台灣唯一的特有亞種鯨豚,全世界數量僅存約60隻,不過近日卻再度傳出年輕個體的擱淺噩耗,是我國自2009年以來損失的第9隻白海豚。負責解剖的成大鯨豚中心發現,此次擱淺白海豚身上有多處深淺、新舊不一的異物勒痕,許多可能是生前遭漁網纏繞所致。立法委員陳椒華、劉建國及環保團體昨(27)召開記者會,要求海保署檢討西部海域的管理政策並強化保育措施,別讓白海豚「世代受脅」。海保署則回應,已和漁業署分別推動廢棄漁網收購及刺網實名制等政策,後續會再根據調查結果滾動檢討。擱淺白海豚新舊傷痕累累 學者:物種整體健康狀況不樂觀 上週五(1月22日)海保署海保救援網(MARN)接獲民眾通報,在台南市安平漁港南堤內約100公尺消波塊處發現有白海豚擱淺,這已是近三年來發現的第二隻擱淺白海豚,上一起是2019年在彰化王功發現的台灣白海豚幼體擱淺事件。

  • 割鰭棄身又違法卸漁 漁業署重罰450萬、收回漁業執照16個月

    割鰭棄身又違法卸漁 漁業署重罰450萬、收回漁業執照16個月

    又有不肖漁船捕撈鯊魚時違法「割鰭棄身」。漁業署查獲「金○○66號」漁船捕獲水鯊後,留下昂貴的魚鰭、丟棄魚身,估計有重達13萬4180公斤的鯊魚魚身遭丟棄,且違法卸漁。漁業署對業者祭出嚴懲,處以割鰭棄身最重罰鍰,重大違規罰則另計,共開罰450萬元,並收回漁業證照16個月。割鰭棄身重達134噸 漁業署開罰250萬歷來最高漁業署今年1月獲報,「金○○66號」漁船逕自提前卸下船上的水鯊魚鰭漁獲物,漁業署立即派員前往蒐證,並進行全程卸魚檢查,清點後發現,卸下的水鯊腹肉及魚翅重量遠大於水鯊魚身重量。漁業署表示,違規割鰭棄身,可依違反《遠洋漁業條例》第41條處50萬至250萬元罰鍰,並得收回其漁業證照二年以下。過去查獲無論割鰭量多寡,多僅罰50萬元,根據漁業署今年10月公布鯊魚割鰭棄身裁量基準,對未全魚利用者,可依所拋棄的重量論處。而全魚利用是指捕獲鯊魚的所有魚鰭總重量,不超過全魚總重量之5%;鋸峰齒鮫

  • 四年100億元 漁業署推改善養殖漁業計畫

    四年100億元 漁業署推改善養殖漁業計畫

    漁業署代理署長張致盛今天(15日)表示,全球養殖魚消費量已逾海撈,將推四年100億元改善養殖漁業發展計畫。漁業署說,待行政院審核,預計民國110年啟動,包含改善淨排水與改造產業鏈。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說,因應全球海洋生態變化海洋資源日漸減少是根本的原因,上述計畫是中程計畫,已向行政院提出申請,等待審核中,希望獲得100億元預算支援,預計從民國110年啟動,執行到民國113年止。張致盛說,目前全台漁產產值1000億元左右,其中600億元是遠洋漁業為主所貢獻的外銷產值,400億元是沿近海漁業及養殖漁業的產值,前述改善養殖漁業發展計畫,會挑選五大主力外銷養殖魚種,即吳郭魚、虱目魚、石斑魚、午仔魚、鱸魚,還有貝類的文蛤與牡蠣。

  • 讓海上作業更安全,漁業署徵求「平日穿著舒適、落水能快速充氣」的救生衣

    讓海上作業更安全,漁業署徵求「平日穿著舒適、落水能快速充氣」的救生衣

    漁民、漁工出海與天搏命,救生衣是必備需求,若遇上天氣不穩甚至不慎落海,身著救生衣能提高獲救機率,但市面上多為厚重不利作業的「助浮式救生衣」,大多數漁民工作時均不會穿著,若是較輕便的充氣式多為進口且價格高昂。為設計更適合海上作業的救生衣,漁業署徵求民間機構、企業或團隊,提供輕便、平時穿著舒適、落水時能快速充氣、提供浮力的救生衣樣本,或願意協助漁業署開發,做為未來採購參考。目前救生衣僅落海才穿,需更輕便快速充氣款式目前市面上常見救生衣有兩種類型,分別為助浮式及充氣式。現行漁船上配置的救生衣大多為助浮式,內含材質為泡棉類,體積龐大而笨重,不利於海上作業。充氣式體積較小、輕便,落水後可在短時間內產生浮力,但價格較高,且落水充氣後、超過一年未使用,必須再換氣瓶,且較容易破損。「漁工要穿的時候常常都來不及了。」漁業署漁政組長施俊毅表示,充氣式救生衣在落水時,一拉插銷便可自動充氣,但由於價格昂貴,船東多

  • 盼重建遠洋漁業聲譽 漁業署首次對單一漁船祭出破千萬罰單

    盼重建遠洋漁業聲譽 漁業署首次對單一漁船祭出破千萬罰單

    為了重建台灣遠洋漁業在國際上的聲譽,及早促成歐盟解除對台灣長達2年半的黃牌警告,漁業署首次針對重大違規之單一漁船祭出高達1200萬元的罰單,並同時廢止該船漁業執照。漁業署表示,2018年迄今,共計對19艘違規漁船予以裁處,總罰鍰金額達新台幣4382萬元。今年查獲的違規案件包括「侵入他國專屬經濟水域從事漁撈作業」、「漁獲回報資料嚴重不實」、「未依規定裝設船位回報器擅自出港作業」,處分對象有漁船經營人及從業人,罰鍰則依情節加重或加計不法漁獲利得,部分併同收照1至3個月或廢照之處分。漁業署指出,遭處分新台幣1200萬元並廢止漁業執照之「順得滿66」號(51~99噸級)漁船,是因在未裝設「漁船監控系統」(Vessel Monitoring System,VMS)即擅自駛離國外港口,且以不實船位掩蓋其出港事實,顯有故意規避主管機關管控之意圖;後漁業署要求該船經營者提供相關資料,卻遭置之不理,不願配合

  • 溫國彰:從買一支魚槍看海洋鎖國思維

    溫國彰:從買一支魚槍看海洋鎖國思維

    近日在社群平台吵得沸沸揚揚的漁業署漁槍禁令草案「魚槍採捕水產動物禁漁區管制措施」(公眾意見徵詢截止日為2017年5月15日)。內容重點大概就是實施後,不論是自由潛水或是氣瓶潛水,在台灣12海浬內,除了原住民原本的魚槍狩獵和學術研究外,其他使用魚槍的狩獵都會禁止。過去魚槍的管理除了「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外,就屬交通部觀光局的「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下限制使用氣瓶潛水的漁獵活動。但是在其他漁業採捕法規下則沒有相關條文限制。而漁業署公布這樣的草案時,漁獵團體裡面產生了強烈的反彈。甚至各地民眾開始串連抗議,像日前綠島的抗議事件,都讓大家開始討論這個禁令是否符合公民正義與資源管理的目的。筆者就一些過去在澳洲和台灣的經驗來比較休閒漁業的操作與限制,並且討論可能休閒漁業團體在海洋保育的可能性。禁漁槍就能杜絕過度採捕嗎?在台灣,由於沿岸岩礁和珊瑚礁漁業資源受環境破壞及過度採捕,海洋資源日漸枯竭。環保團體

  • 沿近海抓無魚、遠洋漁業血汗漁工 漁業署遭批

    沿近海抓無魚、遠洋漁業血汗漁工 漁業署遭批

    台灣的海洋裡原為野生物棲地,卻全都視為漁業資源撈捕殆盡。近日陸續發生綠島龍王鯛、澎湖硨磲貝遭非法捕捉,引起台灣社會關注,立委更指出,殺死一隻龍王鯛所付出的生態環境代價高得不成比例,要求漁業署應重新檢討政策,確保海裡有魚。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30)針對漁業政策質詢,立委黃偉哲即要求林務局發揮保育預防性原則,不要只是事發感到痛心。曹啟鴻則以小琉球保育綠蠵龜為例,一有綠蠵龜受害,立即上傳週知,期待龍王鯛、珊瑚也能成為當地居民、民宿業者生財之道,但必須有在地團體陪伴。近海無魚  多層刺網禁令失靈漁業署將新北市貢寮區卯澳灣選定為我國第一座栽培漁業示範區,6月5日即將在此地舉辦「世界海洋日」活動及栽培漁業示範區啟動典禮。不過,立委林淑芬卻指出,卯澳灣天天都有人發現近海三浬內放置三層底刺網,大小通抓。林淑芬質疑,雖然新北市2012年即公告禁止使用多層底刺網,仍有網友拍到三層刺網,卻無人執法,連海巡署都有

  • 永續漁業第一步 「新港鬼頭刀」首次登錄國際網站

    永續漁業第一步 「新港鬼頭刀」首次登錄國際網站

    近年生態意識抬頭,許多漁產進口大國均強調永續標籤的認證。為了提高台灣漁獲的競爭力,在漁業署、台東縣政府、漁民、貿易商及科學家各方面的努力之下,國外網站SFP(Sustainable Fisheries Partnership),本月同意正式登錄「新港鬼頭刀」(Hsin Kang Mahi Mahi)的永續管理資訊,成為台灣漁獲登錄國際網站的先例。港鬼頭刀 產官學攜手創首例近幾年,在環保組織和消費者的壓力下,許多國家,特別是歐美等漁產進口大國,均已公開承諾只販售取得生態標籤的漁產品。不過根據漁業署說明,由於具有公信力的漁業生態標籤認證標準相當嚴格,許多資料不足或管理架構還不健全的漁業,都未能達到通過認證所需要的標準。對於未能取得生態標籤的漁產品,在與環保組織討論研究後,許多大型連鎖量販業者及零售商同意,將優先採購「漁業改進計畫」(Fishery Improvement Project,FIP

  • 漁署廣告全鯊利用 學者憂引發吃鯊效應

    漁署廣告全鯊利用 學者憂引發吃鯊效應

    漁業署16日以「鯊魚全魚利用,創造永續雙贏」為題,買下聯合晚報半版廣告,認為在多重鯊魚養護政策下,該為守法撈捕的漁民說說話,吃鯊魚不該有罪惡感。不過學者指出,政府應正視鯊魚資源不堪消費的事實,不該鼓勵,憂心引發吃鯊效應。 漁業署公關科科長鍾國南表示,台灣在鯊魚資源養護政策都已到位,加上台灣是利用鯊魚的國家,應該為了在合法規範下捕鯊的漁民說話,鼓勵民眾消費。 幾位學者卻認為,漁業署近幾年來在政策上,如飛魚卵總量管制、魩鱙魚類禁捕、鯊魚鰭不離身,看似有進步,但管理上都還不到位、無法取信。例如,每年自3月到10月禁止於距岸3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撈鰻苗。當學者提出證據指出,11月到隔年2月才是鰻苗最多,最需禁捕的季節,但漁業署卻反駁說,3月還有鰻苗,要顧及漁民權益慢慢限制。在在都顯示,政策無法達到所揭示的理想。

  • 漁業署打廣告吃全鯊 副署長:魚翅不貴偶爾打牙祭

    漁業署打廣告吃全鯊 副署長:魚翅不貴偶爾打牙祭

    保育意識抬頭,很多人都拒吃魚翅來保育鯊魚,政府竟然刊登廣告要大家若是吃鯊魚,除了魚翅,也要吃鯊魚的全身部位,很多民眾看到廣告都覺得太扯了。漁業署解釋,其實台灣捕的不是保育類鯊魚,加上鯊魚全身都是資源,基於資源不浪費原則,最好全身都要吃,副署長也說他會貫徹理念,偶爾吃魚翅打打牙祭。漁業署副署長蔡日耀指出,「你如果鯊魚魚翅不吃的話,就是要把它丟掉嘛!那丟掉的話,就浪費資源了,所以我們是覺得是說,這個資源不可浪費,全部都要吃,鯊魚全部都要運用,(記者:所以你也吃魚翅嗎?)魚翅的話,不是很貴啊!對不對?那就是說,偶爾打打牙祭。」連副署長都以身作則吃鯊魚,也是吃全身通通不浪費,但漁業署也強調,台灣賣的鯊魚不是保育類,像是水鯊和黑鯊是合法可以吃的,才會決定登廣告教育民眾,但能不能被接受,還有待考驗。

  • 太平洋捕鮪量協商會召開在即 環團盼漁業署挺保育

    太平洋捕鮪量協商會召開在即 環團盼漁業署挺保育

    中西太平洋漁業管理委員會(WCPFC)第10次年度會議將於下周在澳洲凱恩斯召開,32個國家將針對全球的大型鮪魚捕撈作業討論可行的保育及管理措施。代表台灣出席的漁業署28日上午接收來自綠色和平的訴求。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顏寧代表贈送數個象徵海洋保育的「魚氣球」,期許漁業署在今年會議中代表台灣支持減少漁撈能力、禁用破壞性魚法、設立海洋保育區等多項方案。台灣捕獲生魚片實力稱霸全球,在中西太平洋擁有1567艘延繩釣漁船,數量是該區之冠。11月初,綠色和平發布《失控的生魚片》報告,揭露生魚片從漁船捕撈、貿易、進入市場到消費者口中一連串的產業鏈中許多弊端,其中最嚴重的問題就是過度捕撈。2010年,透過延繩釣捕撈的鮪魚數量近17萬噸,遠超過日本(14.6萬噸)、印尼(7.2萬噸)、南韓(4.9萬噸)。換句話說,每3片生魚片就有1片來自台灣漁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