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電缺碳權抵超排? 一文解析當年環評承諾、台電14年來上哪找碳權?
上(3)月底《聯合報》報導台電所屬火力電廠近年「超額排碳」,且台電持有的碳權數量吃緊,恐怕將「無碳權可抵」。不過,我國並未如歐盟等國家施行總量管制,所有排放源理應都不會被限制排放總量,為何唯獨台電要面對「超額」情形?其實和一宗14年前的電廠改建案有關。一宗電廠改建案,為何牽涉全台火力發電碳排?當年連《氣候法》的前身《溫管法》都還沒誕生。這些年以來,台電用於抵減碳排的額度從哪裡取得?本文訪問環境部,解析台電取得碳權的三種途徑。問題1:14年前一宗電廠改建案,為何牽涉全台火力發電碳排?台電因為一宗14年前的電廠改建環評案,做出「本島所有火力電廠碳排不得超額排放」的承諾。2010年通過環評的台電大林電廠改建案,台電最早在2007年提出「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希望汰換大林電廠五座老舊燃煤機組,新建四座燃煤機組。由於整體裝置容量提高,大幅增加空污及碳排,讓地球公民基金會為首的民間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