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

  • 美麗灣大告官—讓包庇護航者,一個都不能躲

    美麗灣大告官—讓包庇護航者,一個都不能躲

    台東美麗灣違法開發事件,發展至今,在接連幾件公民訴訟終審下,已經確立先期開發一公頃面積下,興建完成的飯店,屬於不合法的超級大違建。在訴訟期件,開發業者發現訴訟結果不利,再度緊急送出總開發面積六公頃的總體開發案,將原先已開發的一公頃飯店區包含其中,以大包小,以新開發包藏舊違法,希望透過新環評或再環評,一次讓全案過關。美麗灣開發業者鑽營、貪婪,屬於財團本性,不幹這檔事,有愧鑽法財團的天生性格。問題是管制的政府,為何沒有攔阻,一再放縱。美麗灣不是竊佔、偷蓋,而是在一關關政府審查下,卻是一關關過關。從最早2004年美麗灣開發,總開發面積超過六公頃,業者提出先期開發0.99公頃飯店區,可以免作環評,政府如何不知總開發面積達六公頃,早已該送環評,竟然同意一公頃免環評,讓業者動工。接續,美麗灣飯店開發期間,環境團體已經發現上述違法現象,不斷抗爭、提出公民訴訟,縱使2007年業者補送環評,縣府未依法在環評

  • 美麗灣拆不拆?業者、反對者各持立場

    美麗灣拆不拆?業者、反對者各持立場

    9月20日,最高行政法院針對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認定業者在沒有經環評前,就興建了旅館等開發行為,違法事證明確,判決環保團體勝訴,全案定讞,讓爭議 多年的開發案有了最新進展。不過,開發公司表示,判決是針對最初申請的一公頃主體建築範圍,在還沒判決前,業者已在今年初停工,而目前的開發與建築範圍, 是台東縣府在去年核發的六公頃建照,因此強調沒有違法。業者強調現在的開發行為沒有違法。不過這樣的說法,讓承辦開發案的律師不以為然,刺桐部落阿美族人也認為,判決應該溯及既往,對同一個區域不同的建照,應該都有拘束力,並要求台東縣府應立刻命令開發公司,拆除被認定為違建的主體建築。目前美麗灣渡假村公司,已向台東縣府取得建照、使用執照及所有權,主張開發案有信賴保護,若拆除縣府恐怕產生國賠問題,但律師也有不同看法。面對主體建築究竟構不構成違建,開發公司與反對者有不同的解讀,業者認為不須再談論,而環保團體呼籲縣府依法行

  • 第九章 首例偽造環評書有罪

    第九章 首例偽造環評書有罪

    台南高等法院判決永揚垃圾場業主、受託撰寫環評書的顧問公司, 違反環評法第20條規定「明知為不實事項而記載」判有罪,這是環評法實施以來的首例,意義深遠。「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其目的在「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以保護吾人賴以生養之環境」,故依環評法第七條規定所提出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務必誠實記載,否則環評審查勢必產生錯誤的風險,有害於環境保護及附近居民之住居安全與安寧。」專家會議結束一周後、2010年11月30日台南高等法院將宣判永揚偽造文書案。專家會議雖有好結果,但有了2008年7月一審判決無罪的陰影,陳椒華對這個判決結果一點把握都沒有。於是前一天交代辦公室做兩個新聞稿、兩個海報在當天記者會使用,一是判罪用的、另一個判無罪用的。當天嶺南村民也來到現場,主婦聯盟前董事長顏美娟特地搭高鐵從台北趕來聲援,這些年來她參與了所有永揚抗爭的大小事件,見證了永揚案所有歷史性的時刻。記得那天我在

  • 美麗灣:開發案非違建 2月已配合停工

    美麗灣:開發案非違建 2月已配合停工

    針對最高行政法院20日判決停工訴訟定讞,美麗灣渡假村21日下午透過代表律師劉昌坪說明,早在今年2月已配合停工,並強調,開發案非違建。劉昌坪表示,環保團體於2007年7月提出訴訟,要求美麗灣停工實施開發行為,已於20日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但此為「停工訴訟定讞」非「環評定讞」。他指出,台東縣政府基於環評應補正續審的理由,於今年2月要求美麗灣停工,美麗灣也已經配合。環團則呼籲民眾一起思考,美麗灣開發令人質疑之處,是「可以先蓋好,再環評?」針對環團主張,美麗灣渡假村是違建,應該拆除。劉昌坪回應,美麗灣在2010年8月取得台東縣政府核發建築執照,同年10月取得建物所有權狀,今(2012)年1月取得台東縣政府核發室內裝修合格證明,「至目前為止仍具效力,不會因為停工訴訟定讞,就變成違建」。

  • 慈濟內湖福利園區現勘 居民陳情:為何不需環評

    慈濟內湖福利園區現勘 居民陳情:為何不需環評

    慈濟內湖保護區開發案又有新進展。昨(20日)下午北市都委會專案小組進行內湖慈濟園區現勘,在地居民組成的「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幾位成員欲遞交陳情書給現勘委員卻被擋在大門外不得進入,後經兩位里長居間調停,守護聯盟會長才得以遞交情書給專案小組召集人陳武正委員。該聯盟認為,此案不應適用《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該條款所稱「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是指為配合國防或經濟發展所必需之緊急重大設施,非迅行變更無法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者。2010年都委會審議大會時,民眾以慈濟開發內湖基地並無國防發展需要又無經濟發展效益,提出質疑,得到市府官員回覆「此案具有調和經濟的目的」。此案南、北主要基地有三筆溜地共占3公頃多,過去確屬為大湖之一部分。1997年大湖里公民自辦公投有91%贊成闢建水保公園,要求市府原溜地目「第三類水利地」的功能應保留。另外,由於此案送件日期久遠,現行計畫內容與原件大不相

  • 武漢回應垃圾轉運站選址公園:不影響綠化

    武漢回應垃圾轉運站選址公園:不影響綠化

    日前,武漢市就菱角湖垃圾轉運站建設在菱角湖公園內進行環評公告,結果此公告一出,就引發當地居民的熱議和媒體的追蹤。9月19日,武漢市城管局和項目設計方、環評方對此作出正式回應。漢城管局相關負責人稱,菱角湖垃圾轉運站是一座地下垃圾轉運站,建成後不影響菱角湖公園的綠化和休閒功能。根據規劃,菱角湖垃圾轉運站選址於菱角湖公園內,是武漢市首座地下垃圾轉運站,該轉運站將建在菱角湖公園地下7米,分為上下兩層。其中,第一層是垃圾傾倒場所,第二層有兩個垃圾坑,垃圾倒入垃圾坑後,再進行壓縮打包,並用專門的車輛轉運至武漢市的垃圾填埋場。「菱角湖垃圾轉運站建成後,我們還嚴格按照要求對公園地表的綠化進行恢復。休閒晨練的市民,在地面上根本找不到垃圾轉運站的一點影子。」該負責人說。

  • 紅色的巨大問號現身沙灘 問天問美麗灣

    紅色的巨大問號現身沙灘 問天問美麗灣

    曾以「違。離」系列藝術成功讓更多人關注美麗灣一案的「反反反行動聯盟」,9月19日再啟行動,這些藝術家與民眾帶著竹竿與自製標語再次前往杉原沙灘。企圖建造藝術裝置,在沙灘上打了一個大大的紅色問號,將「台東的經濟只能倚靠一間違法大飯店嗎?」「可以先蓋好,再環評喔?」「這麼珍貴的自然資源、天然美景,得被踐踏50年。台東人、您不心疼嗎?」「富山居民不能合力經營民宿、海水浴場嗎?」等等問題呈現,問美麗灣也問問社會大眾。反反反行動聯盟一行十餘人,帶著大量染紅的竹竿與簡便的榔頭與圓鍬,早晨九點多便前往杉原沙灘,企圖再次在沙灘上以創造藝術品表達對美麗灣一案的不滿心聲。當器材還在運送中,美麗灣的員工便表達關切並迅速的報警處理,當地警方海巡與刑警也隨後趕到,並出動多部攝影機蒐證。美麗灣方表達不滿,他們表示,他們擁有經營沙灘管理的權利與義務,表示在沙灘上的任何行動必須經過他們的同意與約束,美麗灣並出示權狀,重申他

  • 第八章 自費鑿井

    第八章 自費鑿井

    圖中橘色點為台南環盟沿斷層線打的12口井 (編號 NP、EP、NA、SK)第八章 自費鑿井環保團體一下子拿出這麼多錢鑿井,而且這些錢並非由大財團資助,都是台南環盟幾位工作人員辛辛苦苦存下來的,這在台灣環境運動也很少見。而其實陳椒華當時也不知道鑿井有沒有用,但不這樣做就沒辦法建立自己的調查證據。專家會議確認斷層後,2010年2起開始討論第二個主題:場址是否有地下水以及流向。而地下水調查又比斷層更重要,如證實場址有地下水、且流向往南(烏山頭水庫在場址南方),表示垃圾滲出水可能往南汙染烏山頭水庫。專家會議雖無法律位階,但以當時氛圍,會議結論可能影響兩個結果:台南高等法院上訴、台南市政府是否撤銷永揚環評結論。陳椒華認為,地下水專家會議已是最後一戰。瑞昶報告當時發生一件事讓她覺得不能再相信業者出資做的報告,一定要有所行動。2009年5月環保署開專家會議時,成功大學一位陳姓教授提到有一份環保署委託的

  • 第七章 專業的考驗

    第七章 專業的考驗

    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左)於2009年9月9日到永揚場址鑑定技師 的調查結果,右為台灣環盟前會長陳椒華第七章 專業的考驗之所以能形成專業對話,背後付出的努力可想而知。斷層、地下水都是非常艱深的專業,與會的又都是知名的學者,準備資料對環保團體來說是一大考驗。一直到環保署專家會議,我才真正見識到什麼是專業的挑戰。「專家會議」是環保署長沈世宏上任後設計的新制度,雖然並非環評審查的程序,但到後來卻被廣泛運用到中科三期、國光石化等重要開發案。通常專家會議舉行的時機是,當某一開發案在環評小組審查階段時遇到需進一步釐清的爭議項目時再切割主題舉行專家會議,例如國光石化開發案時就拉出白海豚、水資源、海岸地型等多個專家會議。原則上專家會議的學者只針對要釐清的事項做出建議,這些建議再納入環評會,環評會中就不再討論這些項目。類似永揚案這種並不是從環評審查衍生出來、而是單獨舉行的專家會議比較少見。

  • 第六章 暴力威脅

    第六章 暴力威脅

    第六章  暴力威脅有時拖延也是一種戰術,在過程中儘量爭取時間去找有利的證據,另一方面也等待外部環境的改變,新局面有新風向,就有可能打破僵局。抗爭到了第8年,種種情勢都對村民不利,為了重整士氣。陳椒華與台南環盟工作人員討論後決定發起苦行。為了尋求社會支持、同時給台南縣政府足夠壓力,決定「時間要長、範圍要廣」,最後敲定12天行程、剛好可以走完台南縣31鄉鎮。2009年4月1日「搶救烏山頭水庫苦行」起程。台南環盟鄭秀如、邱春華為12天苦行安排不同路線,行程主要拜訪當地特色農業、歷史古蹟、另外也拜訪有意參選台南市長及議員的政治人物尋求支持。每天上午八點村民穿著整齊、戴斗笠、穿背心、布鞋在活動中心集合。出發前村長陳顯茂先說明規則:「等下一邊走要一邊發傳單,走時要很安靜不能說話、抽煙、吃檳榔,一個人一排走直線不要妨礙交通。」然後帶著大家唱戰歌、呼口號:「大家一起來打拼好不好啊…」

  • 殯葬專區環評 居民招魂幡抗議

    殯葬專區環評 居民招魂幡抗議

    屏東縣政府14日進行縣立殯葬專區環境影響評估初審,環評委員現勘預定地,附近居民持招魂幡抗議預定地設在古蹟旁。屏東殯葬專區預訂地選在高屏溪旁,由於旁邊就是古蹟高屏舊鐵橋及河濱公園,預定地附近幾個里的居民抗議縣政府選址不當。環評委員回到縣政府聽取開發單位及地方民眾說明時,綠黨屏東支黨部召集人洪輝祥表示,今年4月完成的「屏東縣水災危險潛勢地區保全計畫」,高屏舊鐵橋、也就是殯葬園區預定地附近,被列為重大淹水區。自救會會長葉奉達表示,環評說明書裡對於位於淹水區的處置,是要殯葬區地基墊高1公尺,墊高地基,等於破壞滯洪,周遭地區淹水將更嚴重。環評委員在聽完所有意見後表示,目前無法判斷開發單位提出的環評說明書是否可信,對於民眾的質疑,應再拿出更有說服力的證據。自救會表示,環評委員有縣政府環保局長、社會處長、農業處長及城鄉發展處長,都是縣長曹啟鴻的幕僚,立場恐較難客觀。  

  • 第五章 危機重重

    第五章 危機重重

    抗議永揚環評書造假,嶺南村民在台南縣政府前發起長達40天、1000小時靜坐官司輸了,感覺周圍的氛圍也騷動起來。2008年11月陳椒華接到陳顯茂電話,他氣急敗壞:「剛剛在電話裏聽江世民(台南縣環保局長)說,最近可能會核准永揚的『同意設置文件變更案』,我想我們是不是應該有所行動?」面對重大危機,陳椒華決定立刻行動,隨後發起在縣府前長達40天、1000小時靜坐抗議。事後回想這真是一個大膽的提議,當時正是柳丁收成前的農忙時刻,從東山鄉到台南市要搭車一個小時,可能無法排出人力。而且11月天已經有點冷了,村民年紀又大不知道體力能不能負荷。不過嶺南村民真的很了不起,立刻就同意配合。結果第一天就遇到寒流,許立民看了不忍心,跟陳椒華說:「他們那麼老、又那麼冷,讓他們回家吧」。但陳椒華認為事情一定要做足,才會有力量,半途而廢台南縣政府就不會感受到壓力。就說:「不可以走,一走就完了,人家垃圾要進來了啊。」私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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