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山垃圾場

  • 尾聲與開始(系列完)

    尾聲與開始(系列完)

    把人生奉獻給公益。陳椒華:「對我來說,幫人就是一種快樂, 更何況自己有能力去幫,為何不幫呢?」我們希望藉由這運動的成功,讓所有弱勢者看到,雖然你人少、雖然你很弱勢,但只要你堅持、有專業協助,你一定可以成功,為正義找到出路。2011年5月13日東山區嶺南里才剛出現微微光亮,村子入口處活動中心就好熱鬧,大廳神明在上,嶺南村民共同的信仰佛祖媽端坐中央,仙公祖、呂洞賓、清水祖師在旁,獻上代表山珍海味的薑、糖、綠豆、鹽。活動中心入口處貼著一張台南市政府的公告:「撤銷永揚垃圾場環評」。村民魚貫點香參拜,盧文杞雙手舉香,跪拜、再雙手撐地站起、再跪拜、再雙手撐地站起,雙眼注視神明,低聲說著:「今日要來給您答謝」。

  • 第十章 十年征戰 多少滄桑

    第十章 十年征戰 多少滄桑

    陳椒華在台南市環評會中強調: 1998年11月、1999年11月5日、 2000年1月拍的照片都沒有道路, 2000年1月29日就有道路。而環評書是1999年送件審查,卻偽造有既成道路。「永揚案終於撤銷了,讓我對環評委員、環評法重新有了信心,否則我們很擔心,以後業者環評書亂寫、被法院判偽造了都還不會撤銷,那業者就更敢亂來。這讓我覺得社會還有公平正義,讓我有勇氣再走下去。」2011年12月24日台南縣市合併,賴清德就任第一任台南市長,永揚案歷經陳唐山、蘇煥智等三任台南縣長,如今政局輪替,又有了新局面。賴清德在競選期間曾簽署承諾,只要當選一定撤銷永揚環評結論。不過永揚案10年來複雜的政商糾結,陳椒華對新市長的承諾「想都不敢想」。賴清德就職前夕台南環盟在市府前舉行記者會,提醒他不要忘了選前的諾言。當時也有消息傳出,在陳椒華遇襲後賴清德希望永揚案能儘速解決。4月12日舉行台南市升格後第一次環評大

  • 第九章 首例偽造環評書有罪

    第九章 首例偽造環評書有罪

    台南高等法院判決永揚垃圾場業主、受託撰寫環評書的顧問公司, 違反環評法第20條規定「明知為不實事項而記載」判有罪,這是環評法實施以來的首例,意義深遠。「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其目的在「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以保護吾人賴以生養之環境」,故依環評法第七條規定所提出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務必誠實記載,否則環評審查勢必產生錯誤的風險,有害於環境保護及附近居民之住居安全與安寧。」專家會議結束一周後、2010年11月30日台南高等法院將宣判永揚偽造文書案。專家會議雖有好結果,但有了2008年7月一審判決無罪的陰影,陳椒華對這個判決結果一點把握都沒有。於是前一天交代辦公室做兩個新聞稿、兩個海報在當天記者會使用,一是判罪用的、另一個判無罪用的。

  • 第八章 自費鑿井

    第八章 自費鑿井

    圖中橘色點為台南環盟沿斷層線打的12口井 (編號 NP、EP、NA、SK)第八章 自費鑿井環保團體一下子拿出這麼多錢鑿井,而且這些錢並非由大財團資助,都是台南環盟幾位工作人員辛辛苦苦存下來的,這在台灣環境運動也很少見。而其實陳椒華當時也不知道鑿井有沒有用,但不這樣做就沒辦法建立自己的調查證據。專家會議確認斷層後,2010年2起開始討論第二個主題:場址是否有地下水以及流向。而地下水調查又比斷層更重要,如證實場址有地下水、且流向往南(烏山頭水庫在場址南方),表示垃圾滲出水可能往南汙染烏山頭水庫。專家會議雖無法律位階,但以當時氛圍,會議結論可能影響兩個結果:台南高等法院上訴、台南市政府是否撤銷永揚環評結論。陳椒華認為,地下水專家會議已是最後一戰。瑞昶報告當時發生一件事讓她覺得不能再相信業者出資做的報告,一定要有所行動。2009年5月環保署開專家會議時,成功大學一位陳姓教授提到有一份環保署委託的

  • 第七章 專業的考驗

    第七章 專業的考驗

    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左)於2009年9月9日到永揚場址鑑定技師 的調查結果,右為台灣環盟前會長陳椒華第七章 專業的考驗之所以能形成專業對話,背後付出的努力可想而知。斷層、地下水都是非常艱深的專業,與會的又都是知名的學者,準備資料對環保團體來說是一大考驗。一直到環保署專家會議,我才真正見識到什麼是專業的挑戰。「專家會議」是環保署長沈世宏上任後設計的新制度,雖然並非環評審查的程序,但到後來卻被廣泛運用到中科三期、國光石化等重要開發案。通常專家會議舉行的時機是,當某一開發案在環評小組審查階段時遇到需進一步釐清的爭議項目時再切割主題舉行專家會議,例如國光石化開發案時就拉出白海豚、水資源、海岸地型等多個專家會議。原則上專家會議的學者只針對要釐清的事項做出建議,這些建議再納入環評會,環評會中就不再討論這些項目。類似永揚案這種並不是從環評審查衍生出來、而是單獨舉行的專家會議比較少見。

  • 第六章 暴力威脅

    第六章 暴力威脅

    第六章  暴力威脅有時拖延也是一種戰術,在過程中儘量爭取時間去找有利的證據,另一方面也等待外部環境的改變,新局面有新風向,就有可能打破僵局。抗爭到了第8年,種種情勢都對村民不利,為了重整士氣。陳椒華與台南環盟工作人員討論後決定發起苦行。為了尋求社會支持、同時給台南縣政府足夠壓力,決定「時間要長、範圍要廣」,最後敲定12天行程、剛好可以走完台南縣31鄉鎮。2009年4月1日「搶救烏山頭水庫苦行」起程。台南環盟鄭秀如、邱春華為12天苦行安排不同路線,行程主要拜訪當地特色農業、歷史古蹟、另外也拜訪有意參選台南市長及議員的政治人物尋求支持。每天上午八點村民穿著整齊、戴斗笠、穿背心、布鞋在活動中心集合。出發前村長陳顯茂先說明規則:「等下一邊走要一邊發傳單,走時要很安靜不能說話、抽煙、吃檳榔,一個人一排走直線不要妨礙交通。」然後帶著大家唱戰歌、呼口號:「大家一起來打拼好不好啊…」

  • 第五章 危機重重

    第五章 危機重重

    抗議永揚環評書造假,嶺南村民在台南縣政府前發起長達40天、1000小時靜坐官司輸了,感覺周圍的氛圍也騷動起來。2008年11月陳椒華接到陳顯茂電話,他氣急敗壞:「剛剛在電話裏聽江世民(台南縣環保局長)說,最近可能會核准永揚的『同意設置文件變更案』,我想我們是不是應該有所行動?」面對重大危機,陳椒華決定立刻行動,隨後發起在縣府前長達40天、1000小時靜坐抗議。事後回想這真是一個大膽的提議,當時正是柳丁收成前的農忙時刻,從東山鄉到台南市要搭車一個小時,可能無法排出人力。而且11月天已經有點冷了,村民年紀又大不知道體力能不能負荷。不過嶺南村民真的很了不起,立刻就同意配合。結果第一天就遇到寒流,許立民看了不忍心,跟陳椒華說:「他們那麼老、又那麼冷,讓他們回家吧」。但陳椒華認為事情一定要做足,才會有力量,半途而廢台南縣政府就不會感受到壓力。就說:「不可以走,一走就完了,人家垃圾要進來了啊。」私下有

  • 第四章 司法行動

    第四章 司法行動

    圖中紅線為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右側(中間藍色地區)第四章 司法行動雖然不知道怎麼辦,但就是不能停下來,隨時存在危機感,因為你休息時對方還在動。前文提過,陳椒華鎖定永揚案運動策略包括三個面向:抗爭、證據、司法,而且三條線索併行、且交互運用。這其中又以司法行動最可能發揮效果,但司法很多狀況無法掌握,變數太多、時間拖很長、結果難以預期,相對風險也最高。而這也可能給政府不作為的藉口,大家都等著看司法結果。不過她認為只要有任何機會都不應放過,找到永揚環評書偽造證據後,接著向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鋕銘檢舉。相較於其他縣市,台南縣的檢調系統對於環境犯罪是較為積極的,當然在告發前,環保團體還是要盡量把該做的調查做好。從事環境運動多年陳椒華有多次被告經驗,漸漸也知道如何寫法院文件。陳鋕銘經過一段期間調查後,2006年9月以偽造環評書起訴永揚業者、以及撰寫環評書的顧問公司,起訴內容有七項:

  • 第三章 尋找環評書偽造證據

    第三章 尋找環評書偽造證據

    第三章 尋找環評書偽造證據良知的呼喚只能對有良知的人,對財團或官方還是要認真,深入專業找出癥結點,提出足以反駁的論述,才可能突圍。陳椒華在永揚抗爭過程中採取三個軸線行動:抗爭、證據、司法。她常說自己用最笨、也最腳踏實地的方法找證據。通常的做法是,先翻出所有的報告、會議紀錄,一頁一頁看、連附件、委員說的每一句話都不放過。從中找出關鍵疑點後再想辦法驗證,或到現場觀察,必要時找專家協助調查。有了初步證據後就抗爭,一方面尋求更多人支援,也給官方壓力,警告不要隨便放水。另一方面則向檢察官檢舉,採取司法行動。而只要相關會議她絕對不會缺席,到了現場不只提出質疑而已,而是拿出跟業者差不多厚度的調查報告書,一一點出那一頁、那一點有錯?許立民就常說:「良知的呼喚只能對有良知的人,對財團或官方還是要認真,深入專業找出癥結點,提出足以反駁的論述,才可能突圍。」

  • 第二章 抗爭這條路

    第二章 抗爭這條路

    位於台南市東山區嶺南里已完工的永揚掩埋場 距離嶺南里村落只有610公尺第二章 抗爭這條路我們是在為嶺南村寫歷史,祖孫會看到你有為村子盡心力,就算最後不能反對成功,但至少你的名字在這邊,子孫知道你已經努力過了這些年來看盡許多社會運動的成與敗,成、敗都有脈絡可循,而其中關鍵因素就是抗爭群體是否有生命共同體的覺悟,而這種特質會引來外力援助,革命成功的機會就會大增,嶺南里的村民就讓我看到了這種特質。這種特質吸引陳椒華,再透過陳椒華吸引了許多專業人士,反掩埋場抗爭才有了有力的基石。陳椒華說,她平常沒空遊山玩水,到嶺南村調查就當做在運動,「每次從台南市區家中開車往山上都覺得夕陽好漂亮,一個人來這裏這麼多次都不覺得累。」進入嶺南里前有一個村民活動中心,每次她的車一到,就有村民跑出來:「老師、老師,您來了。」久而久之陳椒華都覺得跟村民像一家人。隨後村民組成「東山鄉反掩埋場自救會」,一有任何動靜陳椒華與台南

  • 第一章 水源保衛戰

    第一章 水源保衛戰

    第一章 水源保衛戰這裏多數是老農,以種植龍眼、柳丁為生,不論生活、種植,村民對水源的依賴相當深,一旦沒有乾淨水源,等於切斷村民的生存命脈台南市東山區嶺南里目前長住口約300多人,陳姓約占2/3,姓吳、姓盧約1/3。祖先從福建彰州跟鄭成功過來,兵散了就來這開墾,因為福建也有龍眼,看到這裏也有龍眼就住下來,而且把古老技術一路傳承下來。貫穿整個村落共有10座橋,所有村民沿著龜重溪上游河邊居住,所有房子緊臨河邊,這是基於生活方便考量。聽里長陳顯茂說,過去還沒有橋的時候,河邊很熱鬧,有雞、鴨、有魚、有人在河裏種菜,還經常看到村民牽牛過河。老一輩的村民還記得,早期還沒有自來水時,經常要到村子附近水池排隊挑水回家用。家家戶戶也在溪邊挖洞過濾水源,現在河水雖然少了,但還有很多魚種,村民也常到這裏抓魚回家吃、在河裏種菜,直到發現水源受到汙染才停止。這裏多數是老農,以種植龍眼、柳丁為生,不論生活、種植,村民對

  • 開場

    開場

    前言:2011年4月12日台南市第一次環評大會,決議撤銷前台南縣政府於2001年9月12日通過的「永揚垃圾掩埋場」環評審查結論,其間已經過10年。這10年來,東山區嶺南里老農為了保護水源,不被利誘、堅定保衛家鄉的意志令人動容。台南環盟以及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副教授陳椒華艱苦找出違法事證的精神也令人敬佩。毅力與專業,最後逼得政府不得不面對而撤銷環評結論。於是《永揚案》創下國內許多第一:第一起因偽造環境影響說明書,開發業者及撰寫環說書的顧問公司被判有罪的案例。第一起由原通過環評審查的行政機關撤銷環評結論的案子。而將一個已完工的垃圾場翻案成功也是極少見的案例。 《永揚案》憑什麼贏?這是人民追討程序正義、環境正義的最佳範例,體現了弱勢抗爭的精神、方法與實踐。其中許多周折反覆的過程,非常值得其他運動參考,更值得在台灣環境運動史上留下記錄。我將過去陸續寫過的文章重新整理、並補充訪問內容,寫成約三萬字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