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風機潛力場址環評年底期限將至 環署表態不再收新案
「到今天為止,下星期一以後送的都不收了。」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15日在環評會議中,對離岸風電「潛力場址」的環評案明確表態,指示環署綜計處未來不要再收受潛力場址環評新案,除非經濟部能源局不再要求潛力場址的業者在年底前通過環評。15日環署進行台電在彰化近海的「離岸風電第二期計畫」環評案的第一次初審,也就是第26號潛力場址,位在彰化線西、鹿港、福興、芳苑四鄉鎮的外海處。雖然顧問公司光宇強調,已據週一彰化航道外九案的討論經驗,先提主動退縮、增加生態調查等,但本案仍需補充水下噪音、鳥類飛行路徑、當地魚類生態等資料,還要補件再審。詹順貴強調,環評還是依照自己的進度再審查,並不受能源局要求加快就一定要加快。「現在轉送還有意義嗎?」詹順貴不滿,現在時間只剩下3個半月,若之後還有新案再送進,明顯不可能在年底前完成,將是「浪費大家的時間」,詹順貴更批,能源局有要求環評趕快審,但環評又為什麼要趕快審?再者,既然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