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評母法修正草案終出爐 過時環評結論可望退場
新政府上台後啟動的一系列環評制度改革,環保署20日終於發表了《環評法》母法的修正草案,比起原訂的6月出爐稍有延後。此次修法,處處可見過去重大爭議個案的身影,包括中科三期停工不停產、美麗灣等花東反覆審查老案、發現新種珊瑚的觀塘案,這些案子留下的教訓都獲得檢討,條文也因此從原本32條倍增為66條。不過,母法在經過兩個月的公告公聽程序後,還需進入立院審查,何時上路,最後會是何面貌,一切還是未定。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此次修法為的是要增加環評制度的公信力與效率,尤其要從強化政策環評功能、增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角色功能兩項來改善。不過,先前引發爭論的取消環評否決權、顧問公司改由環保機關統一聘任等重大改變,則並未出現在草案中,詹順貴解釋說,仍須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時間去內化,與增加人力物力,因此並沒有在這一次的修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