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回顧:保障生物多樣性 生物安全公約生效
在太平洋島國帛硫於2003年6月13日批准、成為簽署生物安全議定書的第50個國家後,生物安全議定書生物在2003年的9月11日正式生效。生物安全議定書也稱作「卡塔赫納議定書」(Cartagena Protocol),目的在保障地球的生物多樣性,這是第一個為了避免基因改造有機體(GMO)對生物多樣性造成潛在威脅的國際公約。 生物安全議定書主要處理經由國際貿易輸入環境的基因改造有機體,如基改種子、樹木、魚類、動物飼料、作物等,都是該議定書規範的範圍。 由於基改生物體背後政治、貿易與國際關係上的複雜度,世界相關國家已形成數個不同的結盟,但美國、歐盟與日本仍佔有最大的影響力。身為基改作物最大的製造與出口國,美國始終不願意簽署該協議。而以「預警原則」作為議定書的基礎理論,則是歐盟在防堵基改作物貿易上的最大勝利。 在國際生物安全議題上積極運作的國際性環保團體「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