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縣市國土計畫恐難產 內政部擬延後一年
迫在眉睫,預計明(2020)年4月30日就要公告實施的「縣市國土計畫」時程可能生變,內政部有意提案延後一年。由於縣市國土計畫實施時程已明定在《國土計畫法》中,這項修正還要經行政院同意,並送立院決議後才能生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於1月22日主持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第4次會議時,向審議委員說明這項難題。總計有18個縣市的縣市國土計畫都要在今年10月底以前送交中央審查,加上新上任的縣市首長對縣市國土計畫還有意見,要趕在明年4月底前完成,花敬群坦承「確實有壓力存在」。土地爭議多 縣市國土計畫恐難產《國土法》2015年底完成立法,2016年5月1日正式施行,被視為解決國土發展亂象的根本大法。依《國土法》,該法施行2年內(2018年4月30日)應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全國國土計畫實施2年內(2020年4月30日)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縣市國土計畫實施2年內(2022年4月30日)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