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

  • 環保署回應「中科三期環評遭撤銷案」

    環保署回應「中科三期環評遭撤銷案」

    回應邱花妹女士「中科三期應速停工」(2010.2.7)中國時報2月6日刊載邱花妹女士「中科三期應速停工」乙文,有關環保署未「依法行政」下令中科三期停工的說法,其實是作者對現有法令不了解的誤會。依法行政,即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本案須由開發許可單位國科會考量是否撤銷其已發之許可及下令停工,並非環保署的權責範圍。另從「依法行政」角度分析,最高行政法院及高等行政法院(以下稱法院)的判決,其實是有無效用、無意義及破壞現行環評體制判決的疑慮。茲申述如下:

  • 依法行政? 署長暗傷總統!

    依法行政? 署長暗傷總統!

    日前中科三期環評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無效定讞之後,環保署及國科會至今仍不命令停工,對於馬英九總統一再強調的「依法行政」,簡直是最大的諷刺。中科三期開發案環評審查的行政處分,於2008年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後,環保署提出上訴,日前經最高行政法院2010年度判字第30號判決駁回上訴而宣告確定。如再參酌最高行政法院近期幾個可說是判決居民與環境勝訴的案例,包括新店安康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環評被撤銷、新竹橫山廢棄物掩埋場發回更審,其判決意旨都直指,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開發案,都應進入第二階段實質審查,司法對環評制度的審查早有定見!依行政法原理,環評的違法行政處分被撤銷後,就溯及既往失其效力(行政程序法第118條),回復到環評法第七條尚未經審查通過許可前之狀態,絕不是環保署所說可將撤銷與停工切割處理。依行政訴訟法第三○四條規定,環保署應該實現判決內容(非單指判決主文)之必要處置,亦即環保署應該依環評

  • 行政槓上司法 法界:環署挑戰憲政體制

    行政槓上司法 法界:環署挑戰憲政體制

    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七星基地開發案(中科三期)環評遭最高行政法院撤銷定讞之後,敗訴的環保署拒命中科三期停工,並於7日發表新聞稿,批評最高行政法院及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是有「無效用、無意義及破壞現行環評體制判決的疑慮」,引發多位法律界人士激烈反彈,於2月10日假台北律師公會會議室召開座談會,高喊「搶救最高行政法院尊嚴,不容行政機關踐踏司法」。從「不解」到「挑戰」判決1月23日判決消息傳出後,環保署曾發表新聞表示對敗訴的判決感到「不解」。從後來環保署的表現與發言來看,與會法律專家強烈質疑,環保署自始至終都未曾瞭解最高法院判決意旨,也未曾依判決結果檢討反省。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主委林三加律師指出,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農民勝訴,不僅是認同中科三期應進二階環評、原環評審查有重大瑕疵等主張,更確立了司法介入環評機制之明確標準,以及司法與行政互相制衡的憲政體制。

  • 沈世宏:司法破壞環評體制

    沈世宏:司法破壞環評體制

    中科三期環評案,環保署長沈世宏9日在環保署歲末記者會時首度面對媒體。綜合他的回答,大體上與日前環保署發出的新聞稿差不多。比較特別的是,他強硬批評司法干預環評審查制度,而且指高院的判決「無意義」。行政官員如此不尊重司法相當少見,一般認為他的態度不智、也太超過。沈世宏:環評法沒有交代清楚沈世宏表示,曲解是誰曲解?這是環保署定的法(環境影響評估法),詮釋是環保署的權責。所謂撤銷許可,是自始沒有做過環評但核發許可,或是環評審查沒有通過但核發許可,可以撤銷。但條文(環評法第14條)沒有交代。不過,環評法沒交代沒關係,有交代的是在行政程序法。中科三期「不是自始沒做環評」,投資者都是依政府程序走,走完之後法院撤銷,要進入「行政程序法」去考量。前署長陳重信:環評法有漏洞,應修訂前環保署長陳重信表示,環保署將環評法第14條、22條解釋成「自始未做環評的案子」,表示這個法條不完備,留下讓人操作的空間。環評法在

  • 行政機關須尊重司法判決

    行政機關須尊重司法判決

    台灣的環境運動隨著民主的演進歷程,從早期的街頭抗爭,逐步邁向尋求司法監督。環境法律人協會於2010年1月30日召開成立大會,正式宣告法律人凝聚起來,以「法律」守護「環境」的決心。環境法律人協會成立前夕,欣然見到最高行政法院撤銷中科三期七星農場環評審查結論之判決,此為國內首宗環評審查結論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確定之案例。本協會肯定司法機關本於法律專業、堅守司法獨立,糾正行政機關裁量濫用之違法,向行政法院承審法官致以最高敬意!同時,對本案停止執行聲請案,延宕裁定造成人民權益受損、國家資源浪費乙節,予以譴責。被告機關行政院環保署於收到判決後,竟發出新聞稿,曲解法律宣稱:本案「無」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4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及第22條:「開發單位於未經主管機關依第七條或第十三條規定作成認可前,即逕行為第五條第一

  • 對環保署澄清媒體報導的澄清

    對環保署澄清媒體報導的澄清

    環保署自馬政府上台、沈世宏領導環保署以來,對媒體的報導意見極為重視,回應迅速。但若媒體上有不合其意者,迅即回應、要求媒體澄清,甚至自行買版面上新聞。這樣的作法實有商榷的餘地,反映出橫霸獨尊的心態。以在今年10月,環保署在審查「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計畫」的環評過程,前後發表了11次不等的澄清稿。於九月初開始,就謂「中科四期廢水排放何處尚無定論 環評委員獨立審查」(2009.09.03),論及「環保署說明中科二林園區廢水改排爭議」(2009.09.23),「中科二林園區廢水排放爭議應由環評進行專業審查」(2009.10.09)。對中科四期的環評審查,不容人說三道四,論以「中科四期開發案 環保署呼籲勿以政治語言混淆環評結果」(2009.10.19),「中科四期環評初審 不容任意污蔑」(2009.10.16),要民意給「環保署要求給環評委員獨立的審查環境」(2009.10.06)

  • 連署反對開發七星潭 環署新法防堵

    連署反對開發七星潭 環署新法防堵

    花蓮七星潭渡假村開發案引起環保團體強烈反彈,目前連署反對的人數已超過2萬。環保署昨天擴大開發行為應實施環評的認定標準,新納入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區,未來類似七星潭的開發案將難逃環評。環保署昨天公告擴大環評範圍,新增環境敏感區包括:國家重要濕地、沿海自然保護區、國家風景區、廢棄物處理場、火力發電廠、纜車等,未來都需通過環評才能開發。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表示,新規將在明年3月2日上路,因新規不溯及既往,若花蓮縣政府已核准七星潭渡假村開發案,環保署也束手無策。花蓮縣環評委員、花蓮教育大學前系主任李思根長年研究東海岸地形,早年便發現七星潭一帶地質敏感脆弱,應設為地質保留區,「沒想到10年過去,縣市政府依然不作為。」

  • 「政策指示」不得取代「環評審查」

    「政策指示」不得取代「環評審查」

    今天環保署將舉行環評大會,確認10月13日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專案小組審查結論。關於園區廢水排放方式,環評專案小組做成結論後(註),行政院長吳敦義又於事後接見雲林縣長蘇治芬,宣稱已請中科「考量」採取專用放流管向海洋再延伸3公里、完全回收提供國光石化再利用等新方案。外界質疑,環評是專業獨立審查的機制,環評小組做出的結論,行政院不得以政策指示更動環評結論。環保署則指稱,行政院的指示屬「政策決定事項,非環評審查事項。」行政院有權請中科「考量」新方案  但應回歸環評審查行政院是中科的上級單位,本就有權對中科做政策指示,因此行政院請中科在環評審查結論之外再「考量」其他作法,並無不妥。然而,行政院既然是請中科「考量」,意思是中科可依行政院指示的方案,再進一步分析調查,然後將新方案再送環評會審查,由環評委員討論新方案的可行性。如此才符合政策、專業分工的體制。

  • 英國Econo-WEEE和Transform公司獲准WEEE製造商配合計畫

    英國Econo-WEEE和Transform公司獲准WEEE製造商配合計畫

    在環保署駁回Econo-WEEE和Transform公司申請的製造商配合計畫(PCS)後,英國商業、創新和技術部(BIS)批准該公司2010到2012的計畫。廢電器電子設備回收指令規定,PCS需包含「可行的計畫」收集一定數量的廢棄電器以盡義務;環保署不批准的原因是由於計畫中少了應當履行的700公噸責任量。Econo-WEEE和Transform公司向環保署申訴,因某位會員未承擔該額度,並已打算終止其會員資格,而請求排除此700頓,但仍被拒,才轉向BIS申訴。

  • 美國環署與地方合作 分析地下室空氣品質

    美國環署與地方合作 分析地下室空氣品質

    環保署將與堪薩斯州4個郡的居民合作,檢查其住家地下室氧氣耗盡(oxygen depletion)之可能性。當一氧化碳、甲烷與其他土壤氣體滲入建築物內部,會發生氧氣耗盡的狀況,特別是在地下室。2008年10月環保署所屬的國家風險管理與研究室應堪薩斯州威奇塔市(Wichita)環保局官員請求,協助釐清一氧化碳外溢來源,爾後該研究室遂投入研究。今年相關研究指出,豪雨與洪水期間,地表遭水體封住,而淺層地下水層可能升高,導致土壤氣體轉而透過牆壁、地板、管線等途徑進入建築物內部,使室內氧氣減少。

  •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行政干預環評專業? 環保署、國科會:「合情合理」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行政干預環評專業? 環保署、國科會:「合情合理」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環評審查下周二(13日)又要舉行,距離上一次審查才一周(5日)。5日的環評會中,環保團體質疑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干預環評獨立審查,於10月5日邀集相關部會協調。民間指出,此事涉及程序正義,不容行政院偷渡、賤踏環評專業,要求政府應公開說明。國科會、環保署都證實林中森在環評審查前開了協調會包括國科會、環保署都證實林中森的確開了這個會。國科會7日舉行「科學園區營運分析記者會」,中科管理局長楊文科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我們在環評過程中所遭遇的事,得到秘書長的支持」 。他表示,開會用意是就各部會主管業務,明確對二林園區的開發意見做「補強與協調」。國科會、環保署也都強調,林中森開這個協調會「合情合理」。環保署新聞稿還指出,「開發單位及行政院試圖以適當考量當地居民或環保團體的訴求,以利『早日通過環評的期望』,本屬合情合理的行政作為。」林中森的會議是否「合情合理」?有待公評

  • 美環保公開洛杉磯4.2英里長地下水污染帶

    美環保公開洛杉磯4.2英里長地下水污染帶

    受到歇業化學品回收工廠剩餘有毒溶劑污染的影響,美國加州洛杉磯郡Whittier至Norwalk之間產生4.2公里長的羽狀地下水層污染。環保署專案經理Lynda Deschambault表示,飲用水所屬的地下含水層較遭污染之含水層稍深,污染帶不會對飲用水構成立即威脅,環保署的目標為控制污染帶,避免其擴散。環保署今年七月已啟動該場址的土壤清理計畫,但如何移除此大範圍遭受污染地下水,環保署尚未決定,可能採抽出後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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