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賠10億卻不用清除輻射污染? 日本律師看核災訴訟的難處
「我想要死在故鄉津島。」「拿到錢也高興不起來,我想回津島,想取回美麗的津島。」前早稲田大學法律教授大塚正之,因為核災災民邊哭邊說的這些心聲,接下委託,向日本政府與東京電力提告。大塚正之參加的核災訴訟團、「津島核電訴訟團」,顧名思義是由福島縣浪江町津島地區的居民組成原告。福島核災後,當地因輻射污染變成不能住人的「返回困難區域」,居民於是向日本政府與東京電力公司提告,要求回復原狀(輻射線量回復至災前水準)並給予賠償。7月底,福島縣地方法院郡山分部判決,日本政府與東京電力公司應賠償10億日圓,回復原狀的請求則遭到駁回。對於這份判決如何解讀,訴訟背後又有什麼秘辛與難處,作為訴訟團的共同代表,大塚正之在接受「辯護律師.com」的專訪中娓娓道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