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污染

  • 《尼斯覺醒行動》逾90國家籲減塑 訴求全球塑膠公約談判達協議

    《尼斯覺醒行動》逾90國家籲減塑 訴求全球塑膠公約談判達協議

    聯合國海洋大會正於法國尼斯舉行,10日有超過90個會員國共同簽署《尼斯覺醒行動》(The Nice wake up call for an ambitious plastic treaty),支持通過全球塑膠公約談判,解決塑膠污染問題。聲明內容指出,8月5日至14日於瑞士舉行的全球塑膠公約延長談判,《尼斯覺醒行動》應作為推進談判的地板,而非天花板。綠色和平美國分部的專家,則在海洋會議現場受訪指出,台灣可以利用島國對進出口資源的掌控力,從源頭減量著手,為全球樹立減少一次性塑膠生產的轉型典範。

  • 脫硫塔——海洋污染治理的錯誤解方

    脫硫塔——海洋污染治理的錯誤解方

    原本用於淨化航運廢氣的「脫硫塔」,隨著其破壞生態的證據不斷增多,正面臨日益高漲的禁用呼聲。在浩瀚的海洋中,每時每刻都有巨型油輪、豪華郵輪和大型散裝貨輪在航行,為它們提供動力的是污染程度最高的燃料之一。重質燃料油(Heavy fuel oil,HFO)是航運業使用的主要燃料。為了減少其產生的空氣污染,航運業大多使用廢氣淨化系統(Exhaust Gas Cleaning Systems,簡稱EGCS),也就是通常所謂的「脫硫塔」(scrubbers)。

  • 海委會成立海污基金管理會、桃園首度納管宗教遶境盼降空污、IEA估2030資料中心耗電翻倍

    海委會成立海污基金管理會、桃園首度納管宗教遶境盼降空污、IEA估2030資料中心耗電翻倍

    4月10日食藥署修「保骨」健康食品評估 刪動物實驗食藥署今天(10日)公告修正「健康食品之骨質保健功效評估方法」,除考量動物保護及福祉,刪除動物實驗,並修訂人體試驗條件,提高統計可信度和安全。現已有五項健康食品刪除動物實驗。(中央社報導)海委會成立海污基金管理會 目標累積5億強化應變力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召開海洋污染防治基金管理會成立大會,會中通過114年度基金預算及明年概算;截至今年3月,海污基金累積至2.1億元、目標5億元,以確保政府迅速應對海污事故。(中央社報導)台灣黑熊受困陷阱 高雄首例救援行動助重返山林

  • 海洋也有光污染? 海洋保育研究員問答解析

    海洋也有光污染? 海洋保育研究員問答解析

    湯姆士.戴維斯(Thomas Davies)告訴對話地球,科學家們越來越瞭解人造光造成的破壞,現在需要採取行動。多年來,全球都忽視了一種具有隱蔽性的污染物,那就是人類在不經意間投放到海洋裡的光。例如,新孵化的海龜可能因附近海濱餐廳的燈光而迷路,沒有爬向大海而是走向死亡。海鳥也會被人造光迷惑,而從空中掉落,造成「墜空事件」(fallout events)。但是,戴維斯說,人造光問題在海上的普遍性和破壞性一直未能獲得應有的關注,遠不如同樣困擾海洋的溫室氣體、塑料和噪音。

  • 九小島國忍不住了 提請國際海洋法庭:國家即將沉沒 碳排放國不用負責嗎?

    九小島國忍不住了 提請國際海洋法庭:國家即將沉沒 碳排放國不用負責嗎?

    全球暖化導致海平面上升,排碳量少的小島國家受害最深。吐瓦魯、萬那杜等九個小島國家決定聯合起來,要國際海洋法法庭(ITLOS)給個解答,溫室氣體排放讓他們的國家深陷危機,甚至即將沉沒,排放國難道不用負責?法庭11日進行了一場里程碑意義的聽證會,探討海洋吸收溫室氣體是否算環境污染。如果是的話,國際海洋法公約的會員國將有法律義務減少碳排放。此案將成為第一個以保護海洋為宗旨的氣候正義案件。國際海洋法法庭是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 )中解決爭端的重要機制。根據公約,海洋污染是指「人類直接或間將物質或能量引入海洋環境……以致造成或可能造成損害生物資源……等有害影響。」。九個國家依據公約請求國際海洋法院做成諮詢性意見,以澄清公約下會員國避免、減少並控制因人為溫室氣體排放而危害海洋環境的義務內涵。

  • 天使輪漏油船東未防污 海委會二次裁處60萬、限期改善

    天使輪漏油船東未防污 海委會二次裁處60萬、限期改善

    帛琉籍天使輪「ANGEL」上月21日凌晨於高雄港外約2.8浬處沉沒,各單位合作清除漂流貨櫃及外溢油污,順利度過杜蘇芮颱風。為促使船東負責,海委會26日依法裁處30萬並限制重要船員離境,昨日稽查再發現,船東仍未採許防污措施,決定二次裁處,罰緩加倍至60萬,海委會要求8月2日以前改善,若未改善再按次處罰。隨著杜蘇芮颱風遠離,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表示,跨部會應變團隊隨即於29日清早出發,包括國防部、內政部空勤總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航所從空中監測,海委會海巡署100噸級艦艇出海巡視,海巡署南部分署熱顯像儀機動車於岸際監測。昨(31日)清晨首先以遙控無人機(UAV)從空中監測發現沉船處南方仍有油污,麥寮海洋號、中油、港勤及海歷公司等11艘船隻63位船員隨即出動,攜帶應變資材海上清污,累計清除航程超過200浬,清除效果良好,搭配潛水團隊下水積極堵漏。海保署表示,海巡署同步於岸際監控永安到小琉球海域,

  • 海污法大修首例 漏油「天使輪」重要船員限制離境

    海污法大修首例 漏油「天使輪」重要船員限制離境

    21日帛琉籍貨輪「天使輪」於高雄港外海進水沉沒,因後續滲漏油污難以阻斷,加上杜蘇芮颱風來襲影響除污進度。海委會為追究海洋污染責任及求償,26日依《海洋污染防治法》限制天使輪船長、大副、輪機長等重要船員離境,也是《海污法》今年5月修法後首次開鍘。海污法修法後首次開鍘 海委會限制三船員離境據今年5月通過修正的新版《海污法》規定,海洋污染應由污染行為人負責清除,並負擔處理產生的費用。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該船已沉沒,且船舶所有人並未積極面對,相關費用恐難以求償,因此依《海污法》38條第1項規定,限制3名重要船員離境。海委會於26日指示海保署,正式向移民署發出申請公文,限制「天使號」重要船員,包括船長、大副、輪機長等人離境。依據《海污法》規定,未經許可造成海洋污染的行為,最高可處新台幣1億元罰金。海保署副署長宋欣真受訪指出,無論是外國或本國籍船隻有污染我國海洋行為,都可依法開罰。這也將是5月修法後

  • 被低估的無形污染 化學物質對海洋與人類造成怎樣的危害?

    被低估的無形污染 化學物質對海洋與人類造成怎樣的危害?

    在加州冰冷陰暗的海底,一種禁用化學物質正從成千上萬個桶子中滲出。 早在上世紀40年代,第一批化學物質就被當作垃圾丟棄在海岸邊。 今年3月,研究人員發現這種名為DDT的化學物質幾乎沒有分解,毒性和80年前一模一樣。DDT(雙對氯苯基三氯乙烷)是一種在農業中曾經被廣泛使用的殺蟲劑。 出於對野生動物和人類健康影響的擔憂,美國在1972年禁用DDT,到2001年DDT已在全球禁用。 不過,其牢固的化學鍵可以抵抗降解幾十年。研究人員現在擔心,疏浚或風暴可能會導致洛杉磯海岸附近這片被污染的海底釋放有毒羽流,威脅海洋生物及其食物鏈上游物種。當談到海洋污染時,塑膠往往更引人注意,而化學污染卻相對較少受到關注。 REV Ocean是一家致力於解決海洋問題的非營利研究機構,該機構科學主任、牛津大學海洋生態學家羅傑斯(Alex Rogers)表示:「這是一個重要威脅,我們可能一直低估了。」這個問題可能遠比海底廢

  • 《海污法》三讀通過 污染海洋最高可罰1億元

    《海污法》三讀通過 污染海洋最高可罰1億元

    我國海洋相關法制修法進度再往前一步,今(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草案。日後未經許可且有污染海洋之虞者,最高可處一億元罰鍰;此次修正也將開徵海洋污染防治費,並成立海洋污染防治基金,專款專用於海洋污染防治工作。民進黨立委洪申翰也提出兩項附帶決議,包含公開違法廠商裁罰資訊,同時要求海委會必須建立《水污法》與《海污法》的整合機制。海污法修正三讀通過 開徵海污費、提高罰則 最高可處1億元立法院今三讀通過《海洋污染防治法》,此次修法迎來不少進展,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此次修正納入「事前防範」精神,包含開徵海洋污染防治費、加重違法污染行為罰則等。過去《海污法》規定,未經許可於海域或與海域相鄰區域排放廢(污)水,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為了強化污染管理,草案修正後,罰則提高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而未經許可從事

  • 《海污法》協商通過 海委會允修水下噪音指引 管碧玲:五個月內訂出

    《海污法》協商通過 海委會允修水下噪音指引 管碧玲:五個月內訂出

    為加強海洋污染行為防治,海委會大幅增修《海洋污染防治法》,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5日)召開黨團協商。由於初審時已全案審竣,修正草案迅速通過,將送院會二、三讀。針對民間團體3日召開記者會抗議未納水下噪音標準,時代力量黨團在今日提出附帶決議,要求訂定「水下噪音指引」,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也承諾會在五個月內訂出相關指引。《海污法》新增海污基金、吹哨者條款《海洋污染防治法》自2000年實施至今未通盤檢討,海洋委員會2021年11月提出修正草案,新增及修正數達65條。草案今年3月底通過行政院會,4月20日通過立法院初審,今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開黨團協商。由於初審時已全案審竣,新增三案附帶決議後,會議15分鐘結束,將送院會二、三讀。

  • 行政院通過海污法23年最大修正 開徵海污費違規可罰1億

    行政院通過海污法23年最大修正 開徵海污費違規可罰1億

    海洋委員會「海洋污染防治法」自2000年施行至今未通盤檢討修正,耗時多年協商終於迎來新進展,行政院會今(30)日通過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草案,規劃向原油進口、海域工程、海洋棄置等業者徵收「海洋污染防治費」,成立基金專款專用於海洋污染防治,並祭出最高1億元重罰,要嚇阻海洋污染行為。鎖定輸油、海域工程等潛在污染源 將開徵海污費、祭億元重罰海洋污染防治法自2000年施行,因應台灣海域接連發生重大漏油污染事件,環保署自2017年啟動修法預告,中間經歷海洋委員會成立,轉移主管機關,行政院會今(30)日審查通過「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海委會海洋保育署長黃向文今日說明修法重點,草案訂定「海洋污染防治費」規範,要向潛在污染行為人徵收,包含經許可的海洋棄置業者、油輸送業或其他物質進口業者、海域工程業者,確切費率由主管機關訂定。海污費收入納進「海洋污染防治基金」,專用於海污防治及應變,如清除

  • 新研究:全球海洋浮油覆蓋面積是土耳其的兩倍

    新研究:全球海洋浮油覆蓋面積是土耳其的兩倍

    最新研究顯示,海洋浮油絕大多數來自於人類陸地活動和船舶排放。陸地活動污染來源複雜,治理海洋油污或許要從航運業入手漏油事故後沾滿油污的海鳥圖片促使人們認識到了油類污染對海洋生態系統的影響,但海洋油類污染並不總是來自重大石油洩漏,那些來自陸地和航船的油污或許值得更多關注。近日,中美學者合作在《科學》上發表的一篇論文,首次勾勒出一幅全球海洋浮油圖。論文指出,在2014-2019年期間,按浮油面積計算,人為來源的浮油占全球浮油總面積的94%左右,其中絕大多數都來自陸地活動和航運。本次研究在航運繁忙海域還觀測到了21條與航線高度吻合的高密度浮油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