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護水資源 中國2018年底前將全面建立河長制
中國將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並在2018年年底前全面實行。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已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下簡稱《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落實。《意見》提出,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主要任務,在全國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長制,構建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其中也要求,將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各省(含自治區、直轄市,下同)設立總河長,由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各省行政區域內主要河流湖泊設立河長,由省級負責人擔任;各河湖所在市、縣、鄉均分級分段設立河長,由同級負責人擔任;縣級及以上河長設置相應的河長制辦公室,具體組成由各地根據實際確定。 河長將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包括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對侵佔河道、圍墾湖泊、超標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