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雉生態教育園區/農田應該種農作物,不應該種電
官田地區近日傳出有綠能開發業者向農田地主們遊說簽約,作為未來設置綠能設施的場地,水雉生態教育園區呼籲地方政府能夠正視農田濕地對生態的重要性,於農村地區推廣綠能設施時,以屋頂型為主,避免以地面型光電設施占用農業用地,請勿讓良田失去孕育農作物及涵養生物的功能。近日園區工作人員由農友口中得知,位於水雉生態教育園區以東、南64路、八田路段及南廍里上的農地都有綠能開發業者向他們提出租賃合約,希望能租用該地區的農地做為綠能設施的設置場域,這些區域都有一定數量的水雉族群。以位於水雉生態教育園區以東、南64路為例,該地點在每年的水雉族群調查中屬於水雉重要的棲息地,在去年(2018年)的調查中,夏季7月調查水雉成鳥數有127隻,冬季12月初的調查則有393隻於此度冬,同時此地段也是農委會林務局從2010年生態補償至今之重要且最多水雉數量的棲息地,同時也是重要的菱角產區。除了水雉之外,該地區也是其他水鳥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