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判決可以不甩?吳育昇要修環評法 遭法律人痛批
環評結論遭法院撤銷後,行政機關可以不理判決,自行決定開發許是否仍有效力?吳育昇等立委最近提案修改《環境影響評估》法,決定將上述原則納入法條,為中科三期「停工不停產」爭議解套。對此,多位律師痛批吳育昇踐踏司法,籲請立委否決此案。環保署則稍早發出新聞稿,表示贊同吳的提案。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環評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後,爭議不斷,使得環評修法之議甚囂塵上。近日吳育昇為首等22位立委提案修訂環評法第14條;遭行政法院判決違法的行政處分,行政機關仍可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決定是否撤銷。本案將於15日送入立法院一讀審查。依據環評法第14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開發案第一關就是環評,通過後再由內政部審查,核發土地開發許可,最後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開發許可。而以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環評結論被行政法院撤銷為例,開發許可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