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安大甲溪越域引水環評遭撤銷 開發單位服膺判決創首例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月31日,以「大安大甲溪聯合輸水工程計畫」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卻未進入二階環評即搶過而撤銷環評結論。昨(9日)環評大會討論後續處理,由於開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主動提出,願意面對判決結果並依法院意旨進入二階環評審查,最後決議此案進入二階環評。這是自中科三期環評結論被撤銷以來,首度有開發案在環評結論被撤銷後,環保署以及開發單位水利署主動回應民意,決議開發案進入二階環評,讓公民參與做得更完善。這對往後類似案例也立下良好的風範。環保署長沈世宏說,做出此決定是因水利署有意願進二階環評審查,他也認為進入二階環評符合法院判決的程序性銜接。至於法院判決中有關實質面的專業問題部分,環保署還是會上訴,但並不影響進入二階環評的決定。經濟部水利署中水局局長鍾朝恭表示,進入二階審查後會充分尊重民眾意見,釐清包括地層滑動、開鑿隧道的地層問題、以及農民關心的用水。本案原計畫在2018年完成,進入二階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