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立收容所「零撲殺」啟動 杜絕棄養與不當繁衍 需全民共同承擔
即便民間對相關配套不足仍有疑慮,「零撲殺」時代仍隨著法令生效而到來;《動物保護法》修法如期於2月6日生效,全國公立動物收容所全面停止人道撲殺,盼告別《12夜》悲歌。而台灣社會要共同承擔的責任才剛開始,幾個縣市動保治理經驗指出,惟有源頭管理杜絕你我不當棄養或不負責任地放任寵物繁衍,才能達到零撲殺背後尊重生命、友善動物的理想社會。人道撲殺殺不盡 源頭管理、尊重生命共體零撲殺任務農委會表示,過去採以人道撲殺,最高曾年撲殺10萬隻浪犬街貓;近10年隨著國人動保意識抬頭,以及努力下,公立動物收容所認領養率由13.45%提高至74.86%;收容動物撲殺率由74.57%降至12.38%。「零(人道)撲殺」是指停止正常動物的安樂死。但是依據《動物保護法》12條規定,目前收容動物若經獸醫師檢出患有法定傳染病、重病無法治癒、嚴重影響環境衛生之動物,基於減少動物痛苦,仍可安樂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