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團:環評審查旁聽設限 封殺人民聲音
環保署3日召開「環評審查旁聽要點」第二次公聽會,列席的環保團體不滿新修旁聽要點規定第二次以後的審查會「不再受理旁聽登記發言」,批評這等於完全封殺民間聲音。環保團體指出,第一次公聽會後,公民團體反對的營業秘密條款與媒體條款已被刪除,但同樣希望刪除的「不得攝影、錄影、錄音」、「決議前旁聽人離場」等意見仍未處理,而且又新增數項更惡劣的條款。例如新版旁聽要點規定,第二次以後的審查會議「不再受理旁聽登記發言,但仍得旁聽,如有意見應以書面意見表達」、「與討論意見無關意見、不予處理或回應」。公民團體主張刪除這些新增的不合理條款。環保團體強調,旁聽要點把媒體與民眾隔絕在外,無法真正保護環評委員,反讓政治與財團的黑手在檯面下大力運作,因此請環保署先做好資訊公開再談旁聽限制。環保署綜合計畫處副處長劉宗勇於公聽會後表示,環評須經初審會議、專家會議、委員會議等,每一階段的會議民眾都可旁聽,雖只能在第一次的審查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