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署:水污染防治5年有成 偷排大幅降低
2013年爆發日月光半導體廠廢水污染後勁溪的事件後,社會各界對水污染防治法罰則應加重逐漸凝聚共識,並於2015年2月4日修法生效。環保署2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修法迄今已有5年以來,對嚇阻污染確實發揮功效,尤其刑事罰金高達1.3億、行政罰鍰高達15.7億、追繳不法利得高達0.2億,民眾檢舉獎勵金最高曾發給1,000萬。嚴重污染河段長度比率由90年13.2%大幅下降至107年3.8%。環保署說明,2015年修正之水污染防治法,在刑事方面,對排放有害物質超過放流水標準者,不論是否取得水污染許可證(文件),均認定為犯罪行為,有違反者即入刑。經統計2013年至2015年修法前,移送的判決總計20案,處罰金740萬元;2015年修法後到2018年,移送判決總計91案,處罰金3,995萬元,沒收犯罪所得達1億3,328萬元。2015年查獲35案有害廢水排放超標,2018年已降至7案。行政罰方面,對於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