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氣候正義歷史性決議 聯合國要求國際法院明定國家氣候義務
聯合國(UN)大會29日通過一項歷史性決議,要求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定義國家對抗氣候變遷及緩解氣候災害應負的法律義務。國際法院將在2025年提出諮詢意見,雖然這份意見對各國法院沒有強制約束力,但對法官和政府還是會有實質的影響。這也是國際法第一次確立氣候行動的義務。國際法院具實質影響力 國家不作為可能面臨氣候訴訟這項提案由太平洋島國萬那杜(Vanuatu)發起,獲得超過130國的支持。萬那杜總理卡爾薩考(Ishmael Kalsakau)表示,這是氣候正義史詩級的勝利。他說,法院將讓我們知道,無視法律並造成氣候和環境損害的國家,將會承擔什麼法律後果。國際法院的諮詢意見對各國法院沒有強制約束力,但法官判決時會納入考量,實質上具有道德與法律的影響力。2015年《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中,各國同意將升溫控制在2°C以內,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