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修法拖延國土法 蔡壁如批蘇貞昌「為財團開發暴衝」
20日行政院通過《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擬將縣市國土計畫與功能分區從「二年」延長為「一定期限」,並允許「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不受通盤檢討限制。近日罵聲不斷,除時代力量黨團公開要求政院撤回修正案,26日民團與多黨立委也召開記者會砲轟。《國土法》是土地的使用管制,須先完成全國的國土計畫、然後由各縣市提出地方國土計畫,接著劃定國土功能分區,三個步驟完成,才能開始實質管制。目前卡在縣市國土計畫應在4月30日前公告,但還有10個縣市難產。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指出,他可以接受縣市國土計畫延長一年。但法規沒有訂出時程,縣市當然拖越久越好,最後就是「永無止境」、整項國土計畫無法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