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公益信託實務(三):假公益 真節稅 手法大公開
自然谷環境信託基地。攝影者:小毛這一兩年公益信託總資產從2014年底約446億元,到2016年第二季約754億元,信財財產總額大幅增加169%。根據聯合報2016年7月3日所刊出的「公益小信託大──公益信託要嚴管」的專題報導指出,「公益信託為家族企業常用控股方式之一,家族企業透過將股權捐至公益信託,因捐出後的股權就不能再回流到個人,且具有做公益及稅捐減免的優惠,但沒有董事成員限制,不必擔心喪失股權主導性。」「喪失主導性」一詞,道盡現在國內公益信託真正的生態,忘卻了公益信託的本質與精神!所謂公益信託公益信託,之所以稱做「公益」、「信託」,在於兩個很重要的特性:第一,此信託契約目的與執行內容必須具有明確的公益特質,包含受益人是不特定大眾、公益信託內任何財產的支出都是為了此公益信託目的,不可挪為委託人或其他人之私用。第二,信託是依據契約,委託人將財產委託給值得信賴的受託人執行信託契約之目的與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