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嘉玲、戴興盛/再生能源推展應以農村永續發展為核心
2023年台灣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來到17.9GW的歷史高峰,年發電量佔總發電量達9.5%,2024年至今瞬間發電量更多次超越總發電量的五成。然而距離2025年再生能源佔總發電量20%,風電與光電裝置容量達25.6GW[1]的政策目標,還有相當大的差距,也面臨重大的挑戰,特別是位於再生能源發展重心的農村。台灣再生能源的實務推展,在地方引發不少的爭議或抵制,這些衝突爭議,除讓公眾產生疑慮,也產生外溢效應引發其他區位的反對。農村是台灣能源轉型成功的關鍵 也是再生能源爭議的起點再生能源普遍具有分散與土地面積需求高的特性,特別是我國主力發展的太陽光電,如以光電2050年裝置容量目標40~80GW推估,將有至少4~8萬公頃土地及屋頂空間必須為光電專用或共同使用。然而,台灣地狹人稠的現況,使得農村地區,特別是農地,因成本、面積等考量,成為最有可能容納多數能源設施的地方。過去能源署盤點近3萬公頃地面光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