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淺談桃園藻礁及其保育之道(下)
以文資法劃設「自然保留區」是最佳保育方案本來大自然有其自行療癒復元的能力,只要工業汙染和突堤引發的漂砂問題能解決,劃什麼區保育藻礁都可以,甚至不必劃設保留保護區也沒關係。但眾所周知這個選項已經不可能挽救藻礁,因為公部門在長期的公害文化下,已經沒有自己督促的能力,所以我們要找有效的法規來要求公部門照章辦事保護桃園藻礁。然而選擇有效保育的法規就會踩到到公部門的痛處,因為要有效,就會破壞政商的默契、阻斷政客的金脈。所以最高規格的「自然保留區」總是被他們假太嚴苛之名推三阻四,說是會影響沿海捕魚業者的權益,說是會造成社區產業發展的阻力。我不知道有沒有人會說開刀對癌症病患是一種太嚴苛的做法?現今環團希望劃設的自然保留區,對出海捕魚的業者其實沒有太大影響,因為保留區可以劃在漁區之外。對極少部分在岸邊放定置網的漁民,其實政府更該顧及的是食物的安全。由於桃園海岸受工業汙染影響,許多河口的藻礁區生態完全被剿滅